如何进一步解决“执行难”
2020-02-25张锦杰
法制与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诚信
●张锦杰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江苏 常州213000)
一、“执行难”问题现状
“执行难”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能否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兑现,关系到司法和法律权威的真正树立,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始终存在,未能有效解决。①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杜绝逃避、抗拒执行的现象的发生。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正式向“执行难”宣战。
二、“执行难”的主要表现和做法
(一)查人找物难
“执行难”最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查不到被执行人或者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当下人口高度混合,流动性大的社会背景下,人和财产转移方式非常灵活快捷,为了提高财产查控效率,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包括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在内的16类25项信息。“总对总”查控系统给执行法官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法官足不出户便可冻结甚至扣划老赖存款。②极大地方便了法官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阻止人员和财产转移,很好地解决了查人找物难的问题。
(二)财产变现难
财产变现也是执行难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法院执行实践活动中,执行财产变现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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