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帮忙看孩子”到“为共产主义培育幼苗”*
——山东农村保教人员研究(1951-1961)
2020-02-24万笑男朱丽丽
妇女研究论丛 2020年6期
关键词:农村
万笑男 朱丽丽
(1.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2.华东师范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241)
妇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议题,而农村妇女不仅是这一社会革命的重要动员对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中,儿童的公共养育、家务劳动社会化与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实现解放、男女平等,是一体两面的统一体,共同构成了妇女解放路径的基本要求。”[1]这一理论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对妇女解放议程的设想与政策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为了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彻底实现妇女解放,国家进行了大量的政治宣传,动员农村妇女走出家庭,投身生产劳动。为“更好地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建设”,减少照料孩子对妇女参加劳动的牵累;同时,“使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保证孩子健康”[2],农村托儿组织广泛地建立起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农村保教群体应运而生。然而,保教人员做的是“看孩子”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家务劳动,很容易被视为一种“伺候人”的工作,对农村女性缺乏吸引力。国家为了鼓励一部分女性全身心地从事保教工作,一方面努力推动儿童照管的社会化,使其从再生产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另一方面则对农村保育群体进行职业培训和身份重塑,使保教人员从“帮忙看孩子”的人转变为“为共产主义培幼苗”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者。国家对农村保教群体的身份重塑,至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妇女解放与重构乡村社会两个方面的抱负与努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