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利用云盘技术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侦查与防范

2020-02-22杜航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云盘避风港运营商

杜航

(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大连 116036)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云盘技术作为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网络技术,以其在存储和共享资源等领域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而飞速发展,云盘技术“非中心化”特点,给用户之间的资源共享带来全新的模式,即在获取资源、共享资源过程里,集中体现了便捷性、跨地域性、低成本性等特点,用户之间可自由分享存储文件、快捷便利、零费用或超低收费。云盘服务因其功能多样性、存储私密性与便捷性备受用户青睐,目前云盘服务已具备相当规模,盈利模式已然成熟,用户数量还在不断攀升。云盘技术给用户提供便利同时,也给侵权的多元化传播提供便利渠道。

伴随着社交软件的多元普及发展,云盘也成为少数人实施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主要平台和犯罪工具。特别是庚子年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球范围的所有人都在网上办公、学习、休闲娱乐,据不完全统计,全中国至少有大中小学生近3 亿人在云端线上课堂,与其相对应的教师也必然选择网络资源用于教学。在此背景下,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这样的特别线上学习时机开展各种侵权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预言后疫情时代,还会有更多形式、更多手段的网络侵权情况不断涌现。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与应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出现网络化、专业化、数字化特征,比如在微博、微信或视频网站评论区等平台上将包含其影视、音乐、文学等作品的云端网址,网络链接提供或售卖他人,获得经济报酬。年轻人群体作为网络用户的主力军,因其娱乐、学习等目的对大量需求音像制品及存储空间,加之其对网络技术的熟练运用,使得音像制品的著作权问题成为利用云盘技术下侵犯著作权问题中的重灾区。利用云盘向他人进行低价购买、甚至免费获取一些影视剧、动漫或者网课的盗版资源的事例数不胜数。其中,以影视剧、动漫、歌曲以及网课为首的音像制品已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云盘进行侵权活动的重要目标,侵权形式多元化、智能化,尽管有包括避风港原则在内的监管保护措施和相关网络技术监管手段,但是还存在诸多需要破解的法律认定及证据难题和全新技术监管的挑战,防范控制此类新型网络侵权任重道远,研究探讨相关理论与实践应用势在必行。

一、云盘技术的特点

云盘的具有多种功能。一是具备便捷的下载与存储功能。网络云盘的用户一般将上传至网络云盘中的所有数据信息资料保存在用户事先选定的网络空间。用户既可将保存在电脑或手机中事先下载的自己资料或他人网络云盘中的音视频和文本文件资料,也可以将在网上下载的各种音视频和文本文件资料下载并保存在自己设定密码的网络云盘中。存储功能既可以和其分享功能相结合,又可以和下载的备份相结合。原来用户储存的主要是个人手机、电脑的私人文件和信息,几乎不涉及侵权问题。如果用户下载网络平台上的音视频和文本文件等其他用户分享的作品并储存到云端,可能出现侵犯著作权问题。二是实现资源高度共享。云盘用户可将本人和用户拥有的各种资源上传其云盘账户上,并可通过发送网络链接的方式,与其他人分享云盘中的资源。其他人可通过网络链接实现不同云盘账户间资源的共享。云盘也可最快捷实现云盘用户与非用户间的信息文件的高度共享,如具有“礼包”功能的115,是用户将云盘设置密码后形成的独特链接,其他用户通过密码即可访问云盘中的文件和信息。作为文件转存功能的升级版,此功能通过密码链接将云盘中的相关文件信息分享给其他云盘用户。三是开展在线播放与浏览。云盘用户也可无需通过保存或下载,便可直接进行对资源的在线播放与浏览。在万物交互链接的背景下,云盘使用者经常将云盘中的音频、视频利用云盘的播放器播放,却不选择PC 端或跳转至移动端的播放器,实现自由在线播放与浏览。

云盘技术的存储与资源共享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方便快捷。便捷性是云盘技术的最突出特点,用户在利用云盘进行资源的共享与存储过程中具有特别方便、快捷等特点。用户在使用网络云盘的过程中,只需要按照安装提示要求进行简单的操作,设置密码即可完成所需资源的同步存储与下载,高效快捷又方便易行。二是海量存储。海量存储是云盘技术的最重要功能特点,云盘以其巨大存储空间特点被网民广泛选择。以百度网盘为例,储存空间高达2068GB 百度网盘,一经开通百度会员后,容量甚至可以达到5120GB。因此,网络云盘因其具有的存储量超大的特点,使其备受广大网民的特别青睐。三是依托网络的专属性。网络云盘的运行与使用均需依托网络,不同于以前常用的U 盘和移动硬盘,即使没有链接互联网也可以使用。云盘用户在进行各种音视频资源传输与共享时,消除了时空上的阻碍,更方便了网络信号不稳定或不在网络环境状况下,因无法使用网络云盘给带来用户不便。同时,因选择网盘需要设置密级度较高的个人专属密码,使其还兼具极强的个人私密性,具有极强的保密性和专属性特点,保证信息不至于被泄露。

二、利用云盘技术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案件高发的原因

(一)音像制品类的知识产权极易成为侵权目标

1.公众对音像制品的需求量大。(1)音像制品的普及性。由于音像制品中包含了大量时尚、流行等文体类的娱乐性信息内容,因此具有很强的传播性和快餐性,广范受到在校大中小学生和中青年人的关注和青睐。加之网络云盘在进行资源共享时具有很强的便捷性与跨地域性,音像制品也因此成为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云盘进行侵权活动的重点目标。(2)内容涉及领域广泛。音像制品的涉及领域十分广泛,其中尤以影视剧、动漫、游戏、体育等娱乐方面音视频资源成为侵权者的首选。今年,随着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快速爆发和传播,全国和世界各国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等,全面开展线上网络课程教学,截止目前以精品网络课程资源为主的慕课、雨课等线上优质教学和各种考试学习辅导资源等,均成为音像制品中被侵权的重灾区,影响之恶劣、传播之快速和领域之广泛都是触目惊心的。

2.音像制品受众群体与云盘用户群体重叠度高。两者的受众群体均以年轻人群体为主,以及学生和从事学术方面工作的人群为主。因为这两种群体出于娱乐、学习以及工作的需要,均对需要付费使用的音像制品有着大量需求。而同时他们又多能熟练的使用网络以及网络云盘,因此,许多人会因此选择使用网络云盘来寻找所需的盗版资源,在满足其学习和文体娱乐需求的同时,使用方便又免于支付相关费用。

(二)云盘技术的便捷化特点给侵权行为造成可乘之机

网络云盘与传统的U 盘以及硬盘相比,消除了时间、空间的阻隔,只要在网络环境下用手机或者电脑就可完成资源的同步与下载。同时,网络云盘也打破了一对一传统传播模式的限制,而实现了扩散性的传播,即一份资源可以随时并同时供多人进行共享。而与从前的网路资源共享模式相比,网络云盘也提供了更高的速度与效率。云盘的方便、快捷、保密等技术特点给人们提供方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三)用户的网络版权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当下以盗版音像制品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网络侵权情况更为严峻,已成泛滥趋势,与网民版权意识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不无联系。网民们普遍有着“窃书”不是“偷书”、以及法不责众的思想,并不能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盗版资源的下载以及传播行为已经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利用云盘技术侵犯音像制品知识产权案件一个重要的高发原因。

(四)网络侵权涉及范围广,监督管理难度大

1.社交平台的开放性为侵权行为提供登陆和使用便利。近年来,网络侵权者往往利用网络云盘技术,对音像制品等资源进行侵权主要是通过微信、微博、QQ、短视频、网络论坛或者音视频网站评论区等方式,对含有盗版音像制品音视频资源信息的云盘链接的实施传播、转发,实现其侵权获利目的。

2.避风港原则存在缺陷。(1)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也称为“通知-移除”原则,即当网络服务商(ISP)实际上不明确也没能意识到,已经存在的侵权行为的事实和情况时,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及时移除侵权内容,不需要承担其相关侵权责任,这样的“通知-移除”原则,为侵权者规避责任提供方便和借口。(2)避风港原则存在的缺陷。首先,避风港原则存在着被滥用的现象。为谋取经济利益,少数文库和网站视频平台一方面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一方面有偿雇用水军或安排内部员工充当用户角色,快速增加浏览数、点击量,不断上传、转发热门、精彩音视频信息内容,事后发现很难调查取证。未接到权利人的删除通知的网络技术公司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侵权内容没有严格监管,发现侵权被通知后没有及时删除整改;即使删除了,经过一段时间间隔再次出现相似的同类音视频内容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权利人只能再次发现并发送删除通知,才能配合完成任务,这样周而复始的侵权行为已经给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造成很大损害和恶劣影响。而正是避风港原则的滥用,为实施不法侵权行为的技术公司提供合理规避的借口,而免受相应法律及经济制裁。因此,相关部门提高了打击盗版的难度和打击侵权盗版的成本。其次,我国引入的避风港原则具有局限性。2006 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云盘服务商做了相关规定。其中,如何判断云盘服务商对网络侵权是否“应知”或“明知”成为避风港原则实践应用中的难点。

三、利用云盘技术侵犯著作权的主要手段与特点

(一)利用云盘侵权的主要手段

利用云盘侵权主要有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两种模式。第一,直接侵权,网络云盘将上传的侵权内容播放服务、提供搜索等实施直接侵权模式。云盘常常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向用户宣传推广盗版内容,通过一键存储和在线播放等快捷方法,支持离线下载功能实现在线观看和在线下载。第二,共同侵权,云盘小网站、播放器分工合作实施共同侵权行为。该模式下,服务器(存储平台)由云盘来完成,展示端由网友或三无网站经常通过微博、网页、贴吧、论坛等多种形式,对外吸引用户和流量并展示侵权作品。由工具端隐藏侵权作品存储位置和侵权链接,并提供相关解码服务。由此三个具有隐秘性的端口共同完成其侵权环节的证据自然很难发现收集。同时,云盘存储、分享功能又为用户提供多种分享入口帮助侵权。例如,云盘为采用多种方法激励用户分享上传侵权信息,并进行推荐、编辑、排名等,为积极分享者提供奖励积分[1]。

(一)利用云盘侵权的主要特点

1.隐蔽性。(1)用户信息不完善。云盘技术刚刚开放使用时,其用户的注册方式十分简便,实名化工作并不普及,一名用户甚至可以同时拥有数多个云盘账户。如今,实名化工作虽已得到大力推广,但仍有许多云盘运营商并未将此项工作进行落实,这给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同时也给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调查和预防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与隐患。(2)非线性传播。云盘以前的信息分享模式大多是一对一或一对多。一对多,通过设置服务器下载所需数据。服务器数据需要专人维护,该服务器一旦下线,其他用户很难再获取相应数据。此外,传统的线性传播模式还具有方向确定性的特点,如传统的新闻或电视节目,信息和资源只能进行单向传播;而网络云盘所具有的非线性传播模式可以实现双向、甚至多向的传播,足以使信息和资源产生裂变式的蔓延。(3)云盘运营商不负有主动审查义务。网络云盘并不限制内容上传者的身份,同时出于对云盘用户隐私权的保护,以及避风港原则给网络云盘运营商带来的保护,云盘运营商也不负有主动审核上传资源的具体内容的义务。这也给此类犯罪分子提供十分有利于进行犯罪活动的优越环境。

2.跨区域性。由于网络云盘只依托于网络进行工作,因此只要在有网络的环境下,就可以彻底消除由距离所带来的影响。而这无疑也给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为犯罪分子可以在世界的任何地方从事此类犯罪活动,而同时也可以将盗版资源传播到世界上任何地方。

3.扩散性。云盘的非线性传播模式使云盘对资源的传播具有扩散性的特点,任何一个云盘账户都可以实现资源的多向传播。因此,犯罪分子利用云盘传播盗版资源同样具有扩散性的特点,加之其传播速度快,使得此类案件的侦查工作通常十分复杂,且工作量巨大,几乎无法彻底根除。

4.低成本。低成本是此类犯罪案件高发的又一重要原因。首先,大多数云盘都可以免费使用,犯罪分子几乎无需在犯罪工具上付出任何成本;其次,对盗版资源进行传播的宣传方式也极为简单和廉价,侵权人通过网页、微信、微博、贴吧或三无网站等形式推广侵权作品,广泛吸引流量和用户。最后,对于盗版资源的获取大多同样无需很高的成本:有些为音像制品发行方内部人员进行资源外泄、有些为在一些境外网站或者三无小网站中进行下载。因此,此类犯罪具有很强的低成本性和可操作性。

5.虚拟性。网络云盘不需要像传统的资源传播方式一样需要U 盘或硬盘等实体设备,只需依托于网络便可在手机或电脑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因此利用云盘进行知识产权的侵权均具有虚拟性和可篡改性等特点。与利用传统手段进行著作权侵权相比,此类犯罪在线索来源和证据的搜集上具有全新的特点和更大的难度与挑战。

四、利用云盘技术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的侦查

(一)与网络云盘运营商协作,及时确定违法犯罪事实

当此类犯罪案件发生时,侦查机关应及时向相关的云盘运营商调取犯罪分子的相关信息,包括其云盘账户内的涉案线索,如涉及侵权部分的盗版资源、与其进行资源共享的其他用户信息、账户的登录时间、频率及地点等,云盘运营商也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相关产权保护部门工作,全面完整提供其所需的一切涉案线索和电子证据,最大限度减少相关利益方损失,及时准确确定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

(二)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资金账户,调查其资金流向

在调查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后,文化管理、出版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及时与相关网络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查询冻结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资金账户,并调查其资金流向。公安机关可以物流、信息流等为线索,对违法犯罪发生和持续时间、涉案金额、其他涉案人员等线索进行调查资金流去向、资金额度,作为认定侵权犯罪事实证据。

(三)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交平台账户及上网记录

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交平台账户以及上网记录,可以有效直接的收集其用户信息、上网记录,特别会涉及交易信息和转账记录等资金流数据信息,比如犯罪嫌疑人向他人提供含有盗版资源的网络云盘账号的链接,或是通过网络提供盗版资源从而向他人索取经济利益、办理会员等费用和资金记录信息等。

(四)对网络云盘运营商进行调查,对其进行责任认定

由于避风港原则存在缺陷,很多云盘运营商表面上用避风港原则为自己进行辩护,实则却为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的帮凶。许多云盘运营商出于盈利目的,在明知犯罪分子在其云盘账户上传并传播盗版资源,却佯装自己并未发现,更不会尽到通知其删除盗版资源的义务。云盘运营商的此类做法无疑等于给犯罪活动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庇护所。因此,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和追责的同时,也要对网络云盘的运营商进行调查,并对其进行责任认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震慑同样想要靠不法行径进行盈利的云盘运营商,以便使此类犯罪活动得到更有效的曝光。

(五)询问相关知情者,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会同新闻出版和文化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取证,询问被害人、证人、云盘运营商以及其他知情人,网络音像制品有完善的电子证据,而且还有相关的付费和转账交易等资金流数据信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相关资金查控信息和快递物流、信息流等证据信息,拟定科学的询问方法和策略,运用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询问,依法及时开展关于网络侵权全流程的各个环节的关于犯罪事实的调查访问和事实认定。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审查证言来源的可靠性、合法性与科学性。

五、利用云盘技术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的防范

(一)完善避风港原则,加强惩治力度

网络无法自我审核与日俱增网民的巨大信息量,将审核的责任完全交给技术中间商更是不切实际的。引入避风港原则,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各方利益,被滥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网络云盘服务中适用避风港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护网络著作权人利益和权利,同时促进我国网络云盘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细化云盘运营商的主观要件判断标准。网络云盘服务中构成“明知”的情形主要有两种。其一,网络云盘服务商通过会议记录、内部文件、管理人发言等表明其承认事实上已知侵权事实的存在;其二,网络云盘服务商接到著作权人发出的侵权通知后未尽到删除义务。必须明确主、客观上是否存在明知的过错。

2.规范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在网络云盘的侵权链接数量巨大,传播侵权作品速度快,著作权人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发现查找侵权链接,更多的侵权作品就会一直被不断传播。通过新技术手段,要求在侵权通知中无需提供详细的侵权作品链接,只需提供文件的信息识别码即可[2]。

(二)与网络云盘运营商配合,加强对云盘用户的监管

网络云盘要实现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的大容量存储空间目的,更要保留其存储等基本功能。必须出台网站和网络云盘实名注册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节省行政执法机构打击云盘侵权的成本,同时,注意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这样既可有效控制网络云盘版权侵权的问题,也可减少网络云盘用户和运用商的侵权风险。

(三)全方位严格限制盗版资源的流向

为了有效的防范此类侵权行为,必要从网络技术和法律监管方面建立预警措施和机制。其中,限制盗版资源的产生与流出则是此类案件预防工作中的根本。音像制品的发行方应对其资源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盗版资源从其内部流出;各音视频网站更应加强管控力度,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网站,对其网站中的盗版资源及时进行删除,并给予上传者警告和一定程度的经济处罚和打击措施,例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采取对其账号进行封禁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四)建立专门长效的管控部门和人员

利用云盘技术对音像制品知识产权实施侵权的数量持续呈上升趋势,为有效遏制对此类侵权的高发势头,公安机关、新闻出版和网络运营长共同联合,建立长期的专门监管部门,依法联合开展定期执法检查,有效监督管理网络音像制品侵权行为,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立,才能真正实现长效监管机制。

(五)通过网络舆情宣传提高网民的版权意识

在云盘的使用过程中,云盘用户的版权意识尤为重要。面对海量的数据信息和用户,用户的再分享功能促使云盘存储信息和资源越来越丰富,传播范围越来越广,因此,云盘用户的使用行为必须加以规制、监管和限制才能保证其合法运行。只有网民的版权意识普遍提升,此类侵权犯罪活动才可能实现有效遏制和防范控制。

六、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和云盘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云盘用户数量的不断激增。云盘的飞速发展对版权的保护也带来了强烈冲击,尤以音像制品网络侵权更为突出。云盘技术因其依托网络平台而具有的便捷性与低成本性,避风港原则的缺陷给云盘运营商造成可乘之机,因此,在法律方面,需要完善避风港制度,严格规定云盘运营商的监管义务;在侦查方面应加强电子证据鉴定和相关情报信息研判,同时注意对云盘运营商进行必要的责任认定;在社会层面,加强网络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广大网民的版权保护意识,建立线上线下多元化的联动机制,预防控制利用云盘技术侵犯音像制品知识产权犯罪的持续高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云盘音像制品的知识产权。

猜你喜欢

云盘避风港运营商
一键搬家!轻松实现从百度网盘到阿里云盘的直传
哲理漫画
编辑精选APP
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中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及其限制
避风港
上虞市避风港伞业有限公司作品
取消“漫游费”只能等运营商“良心发现”?
第一章 在腐败火上烤的三大运营商
三大运营商换帅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
三大运营商换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