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路径研究
——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2020-02-21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戒毒社会化人员

朱 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经历了所内生理脱毒和心理康复之后,必然要为顺利回归社会作准备。事实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能否有效保持操守、防止复吸,与其能否有效再社会化密切相关。张丽芬(2015)基于抗逆力视角,强调社会工作有效介入戒毒人员回归全过程的必要性,认为戒毒社会工作要以提升抗逆力为核心目标,才能促进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1)张丽芬.社会工作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一个基于抗逆力视角的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15(05).。姜祖祯、李晓娥(2017)认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有分别来自家庭、社会和本人的接纳与认可三个标准,并从再社会化及文化适应的角度进行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理论选择和实践研究(2)姜祖桢,李晓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理论选择与实践探索[J].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2017(02).。梁延志、高玉方(2017)曾基于需求层次理论强调了社会工作介入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梁延志,高玉方.强制隔离戒毒领域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视角[J].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2017(05).,但没有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中的需求问题提出具体应对措施。本文认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生理、心理、归属、尊重与自我实现等正当需求能否得到满足,是其重塑生活信心、坚定戒毒信念、取得再社会化成功的关键。因此,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的需求,并对应现有需求困境提出具体解决方案,通过保障正当需求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再社会化。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

吴芳、刘神毅(2010)基于犯罪矫正理论认为,再社会化是从思想观念——心理——社会等方面对社会化失败的个体进行的多维度矫正,从而促使其形成健全人格、遵守社会规范,以获得主流社会准入资格的过程,其对象是违背主流社会规范、侵害社会利益、实施越轨行为的违法犯罪者(4)吴芳,刘神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情感缺失与重构—以再社会化理论为视角[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0(06).。再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由于认知和行为上的偏差,脱离了符合社会规范的发展轨道,需要借助外力作用修正偏差、转化行为,重新回归社会的再教化过程,包括主动和被动两种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吸毒是违法行为,偏离和违背了社会普遍价值规范。因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需要专门机关通过强制力来干预,以期纠正吸毒者原先的错误认知和不轨行为,使其重新树立符合社会规范和社会利益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实现二次社会融入,是被动的社会化。

二、需求层次理论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困境分析

(一)需求层次理论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作为个体的人都是有需求的动物,在需求的刺激下,人很少会达到完全满足的状态。同时,根据需求对个体发展的影响程度,可以划分为生理、安全、归属和爱、尊重及自我实现的需求五个维度(5)[美]亚伯拉罕·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许金声、程朝翔,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再社会化过程中也面临着生理需求、安全保障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获得社会尊重的需求以及创造劳动价值达成自我实现的需求。

人的正当需求可以产生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当个体的需求及时得到实现时,其需求层次会呈现由低到高的健康发展态势。但是,当个体的需求得不到及时的满足或保障时,就可能通过其他非正当途径来满足需求,甚至作出违背预期的偏差行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在经历强制隔离戒毒后,必然要回归社会。正当需要的满足有助于激发其戒毒信心,重拾对生活的期待。反之,正当需求得不到满足是导致其再社会化失败的心理障碍,容易挫败其与毒品抗争的斗志,促使其陷入复吸的泥淖。

(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需求分析

1.生理需求缺乏保障

生理需求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底端,是个体最基本的需求。张和荣、郭占锋(2015)指出,如果个体的低层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其就会滞留于低层次的满足上(6)张和荣.郭占锋.当前中国社会工作者为何处于“弱势地位”——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视角[J].社会建设,2015(05).。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来说,生理需求障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囿于所内医疗条件,戒毒所往往因为害怕承担风险,从而会拒绝收戒有明显外伤或严重疾病的成瘾者,使得这部分戒毒人员处于毒瘾发作和身体其他痛苦的交织中,生理安全缺乏保障;其次,所内医疗资源有限,戒毒人员在相当一部分疾病发作时只能选择外出就医,不仅增加了医治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有效医治时机;最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稽延性戒断症状,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和缓解,就会挫败其与毒品抗争的意志,难以取得所期的戒毒效果。

2.安全需求保障机制缺位

安全需要旨在追求人身财产不受侵犯以及内心免于恐惧、降低生活中不确定性的心理状态,分为人身财产安全和心理安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收治的都是吸毒成瘾人员,其生活经历复杂,性情顽劣,容易拉帮结派挤兑个别成员,使其人身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除此之外,因为初期戒毒的生理痛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方面担心其能否戒毒成功,另一方面又因为“不光彩”的经历不知如何面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容易产生焦虑、迷茫、敏感、自卑、烦躁、自闭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这种心理状态可能进一步成为其完成再社会化的新障碍。

3.情感归属被剥夺

杨玲、李鹏程(2007)指出,相比健康人群,吸毒者的社会认同程度显著较低,其回归社会后缺乏亲密人际交往和情感交流,归属感剥夺是导致复吸的危险因素(7)杨玲.李鹏程.吸毒者回归社会的过程: 归属与认同的剥夺[J].理学探新,2007(2).。马永清(2004)调查显示,在某些强制隔离戒毒所,有相当比例的吸毒者戒断毒瘾后,主动要求留在所内(8)马永清.试析吸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多元因素[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2).。吴芳、刘神毅(2010)指出,社会支持状况较差、融入社会的情感支持和动力不足,也是导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或复吸的原因之一(9)吴芳,刘神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情感缺失与重构—以再社会化理论为视角[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0(06).。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吸毒曾获多或少给家庭造成过情感伤痛或经济损失,部分吸毒者时常陷入“吸毒——戒毒——复吸——再戒——再吸”的循环之中,家庭成员往往对其心灰意冷,甚至滋生嫌弃的态度。毒品阴影下家庭关系紧张、矛盾升级,戒毒人员无法从家庭中得到渴求的关怀,导致自身认同感和回归信心低下。另一方面,戒毒人员因为吸毒、收戒导致社会联结中断,出所后又担心被昔日同辈歧视,因而陷入被动或主动式人际关系疏离。沉重的交往压力迫使其不得不转移交往对象;或重新与社会不良群体为伍寻求情感寄托;或封闭自我,压制交往需求,加剧内心的自卑与孤独。

4.“刻板印象”剥夺了尊重需求

尊重的需要是指个体希望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从而在学习、生活、工作以及社交等各方面获得别人的尊敬、重视或赞赏。然而,社会公众对吸毒者的成见由来已久,认为“沾染毒品便是选择自甘堕落”、将吸毒者视为“罪人”、“人渣”,认为其无可救药、不值得同情与尊重。“污点”经历致使社会公众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对戒毒人员的刻板印象,污名乃至歧视和排斥,加剧了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的压力。标签理论认为,当社会给某些人或行为贴上不轨标签,那么这种标签就有可能成为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催化剂。当他们发现自身很难摆脱这种社会标签的时候,就会逐渐认同这种新的越轨者的角色,从而在思想和行为上表现出相应的行为取向(10)杨彩云.规训与调试: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研究[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的确,“违法者”的特定身份使得戒毒人员在再社会化交往过程中呈现出“弱势镜像”。部分戒毒人员在出所后往往因遭受周围人的“白眼”或歧视待遇而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进而消极治疗,甚至动摇戒毒信念,或再度回归“毒友圈”。

5.“前科歧视”压制自我价值的实现

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指个体期望通过发挥潜能与天赋,实现理想抱负,从而获得内心的满足感。“前科歧视”意味着“针对有不法记录的公民实施的旨在克减、限制或剥夺其法律权利的、任何不合理的区别对待措施”(11)王彬:就业中的前科歧视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对于戒毒人员来说,获得稳定与预期相匹配的就业岗位是其戒毒后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然而,不同于社会上其他弱势群体,有吸毒记录的人很少能进入体制内单位,更多的人只能选择体制外的劳动力市场,从事非正规性、低稳定性和低保障性的工作。很多单位不愿意也不敢雇佣戒毒人员。这种劳动力市场中的社会排斥,使得戒毒人员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面临更多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更有可能再次沦落至贫穷与边缘化,从而陷入发展性困境,自我价值的实现无法落地。当经济贫困和心理落差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可能寻求与昔日毒友的互动以获取支持,或者通过复吸来缓解内心的压抑。

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的路径

虽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质上是“违法者”,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也是社会中的个体,是社区成员。即便是再严厉的惩戒也不能剥夺其“人之为人”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发展权等。他们的正常需求应该得到满足。尤其对于刚完成所内戒毒的人员来说,其心理更为脆弱、敏感,渴望得到关爱、尊重的愿望更强烈。如果其内在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很大程度上会挫败其戒毒信念,促使其为了寻求身体和心理的慰藉转而投靠毒友,让先前的戒毒成效功亏一篑。因此,从需求角度出发,关注和重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中的实际需求,解决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仅是现代教育矫治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巩固强制隔离戒毒成效,助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关键。

(一)优化所内医疗资源配置,保障基本生理需求

生理脱毒是强制隔离戒毒的第一步,目的是为了减轻成瘾者脱毒后生理上的不适,通过药物来治疗或控制因脱毒而产生的戒断反应的过程。因此,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医疗条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是关键。首先,应当根据被收戒者的性别、吸毒史、成瘾程度、以及健康状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其次,应当对入所时有明显外伤或疾病的吸毒人员分隔且重点管理,以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而不是简单的拒收;最后,应当完善所内医疗资源和专业医务人员配置,积极采纳自然戒断法、替代递减脱毒疗法和中医学戒毒疗法等治疗方法,以促使吸毒成瘾者顺利度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帮助其解决身体上的戒断症状,使吸毒者能够摆脱毒品而降低生理上的痛苦,保障其最基本的生理需求。

(二)优化管理和帮教,保障身心安全需求

针对戒毒人员身体安全需求,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吸毒史、成瘾程度等多方面情况实行分区管理;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实施危险性伤害行为的戒毒人员,有必要加强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施;检查女性戒毒人员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实施。除此之外,强制隔离戒毒所还应当关注戒毒人员的心理安全状况,通过积极的心理康复治疗帮助其克服对毒品的心理依赖,以巩固脱毒效果。该阶段可以采取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助、体育锻炼和改善营养等措施,矫正个体的不良心理、行为态度,完成心理上的康复。对于顺利完成生理脱毒和身心康复的戒毒人员,还要教其如何提高拒毒能力、教其如何社交、求助、处理家庭关系和应对生活中的压力等,提高防毒拒毒能力和对生活的信心。

针对不同的戒毒回归人员采取不同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例如,针对女性戒毒人员,需要重点关注其在强戒后心理更脆弱和来自家庭、社区压力更明显的特征,加强对其心理疏导及社会支持系统的建立,鼓励其树立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三)积极寻求家庭支持,满足情感归属需求

家庭蕴含着道德内化、心理纽带、经济扶助等多种角色价值,家庭成员的态度将极大地影响其回归社会的意愿和信心。研究表明,有家庭介入的治疗比无家庭介入的治疗更能有效减少毒品的消耗量(12)Linddle,A,Dakof,G,Parker,K,Diamond,G.S,Barrett,K,&Tejeda,M.(2001).Mutidimensional Family Therapy for Adolescent Drug Abuse:Results of a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The American Journal of Drug and Alcohol Abuse,27(4).;家庭干预效果比吸毒者自身预防效果平均高出2-9倍,更有可能取得理想的康复效果、降低复吸可能性(13)沈黎.支持与应对:家庭为本的青少年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09(03).。因此,在戒毒人员再社会化的过程中,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应当重视利用家庭资源助力戒毒人员再社会化。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小组座谈,将戒毒人员、家庭及同伴群体组织起来共同参与,致力于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关系,获取更大的支持,帮助其提升归属感,最终提升抗逆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家庭疗法融入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以期通过恢复家庭功能,来提高戒毒人员的回归成效。例如,民警、社工要深入了解情况、问题、困难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分析家庭在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阻力和有利资源,采取措施为家庭成员提供专业意见,引导其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帮助化解家庭矛盾,使家庭成员认识到戒毒人员的三重身份,给予其支持和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四)调动社区资源,消融标签印象

杨彩云在《规训与调适》一书中指出,“社区是对服刑人员进行人道教化的扩展边界”(14)杨彩云.规训与调试: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研究[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本文认可其关于“社区在服刑人员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意识到戒毒人员本质上也是“社区居民”,其再社会化的终极目标就是回归社会。因此,社区资源动员和社区居民参与对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至关重要。相较于强制隔离戒毒所来说,社区组织能够更好地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切实需求,并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因此,笔者建议,在现存强制隔离戒毒的基础之上,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回归适应场所”,参照社区化管理模式,将完成生理脱毒和社会心理康复戒毒的戒毒人员纳入其中,增加其活动自由度及生活自主性,在宽松的环境中感受到更多的尊重、关怀和信任。“回归适应场所”还可以借鉴上海“同伴教育”模式,让成功戒断毒瘾的人为其分享经验和心得,在彼此的交流中强化“毒能戒,我能戒”的信念。最后但最重要的是,戒毒人员自己的实际行动才是改变公众偏见的关键。在戒毒民警的监督、社会工作者的引导和戒毒志愿者的协助下,戒毒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改变周围人的“偏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他人尊重。

(五)施行就业帮扶政策,提升职业获得感和成就感

就业是改善戒毒人员生存境况、提升其职业成就感,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针对戒毒人员就业难、就业质量低的问题,需要国家、社会和戒毒人员齐心协力来改善当前这种处境。首先,政府应当积极通过调整针对戒毒人员这类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政策(例如,给予相关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来影响企业在市场格局中的雇佣行为。同时,还可呼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其次,强制隔离戒毒部门可以联合劳动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定期组织专场招聘会,给就业困难者推荐就业机会或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提高其谋生能力;再者,戒毒社工、志愿者要积极向企业宣传政府促进戒毒回归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挖掘就业岗位信息,鼓励企业积极看待这类群体的特殊性,引导回归人员端正就业观念,做好后续回访、跟踪帮教工作。最后,针对部分戒毒人员期望过高或者过于理想化的就业预期和需求,戒毒部门、社会组织和戒毒志愿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帮助戒毒人员转变就业观念,使其能够客观评价自我,明确就业意愿和就业目标,调整自己的就业预期,可以尝试“先就业再择业”的方式,逐步实现自我价值。

四、结语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是贯穿戒毒、社区康复全过程的一项社会任务。这一属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各项需求问题的保障不仅需要强制隔离戒毒部门科学管理、积极推动,还需要国家相关制度、政策护航,同时需要社会团体、戒毒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笔者基于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再社会化需求并探索保障和满足其基本生理需求、身心安全需求、情感归属需求、获得尊重以及创造价值成就自我实现的需求的路径,有利于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克服阻碍再社会化进程的心理障碍,从而减少因吸毒、复吸引起的多种不稳定因素,具有促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维护社会治安具有双重积极作用。

猜你喜欢

戒毒社会化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的探讨
牵手校外,坚持少先队社会化
戒毒人员外出探视管理及戒毒人员意见调查分析
行政权社会化之生成动因阐释
让刑满释放人员找到家的感觉
不得与工会组织任职期内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浅谈戒毒康复爱心基金在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应用
高校学生体育组织社会化及路径分析
急救人员已身心俱疲
第十一部分 会计组织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