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时期山西省农村家庭养老的困境与出路
2020-02-12张伟豪
焦作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杨 柯 张伟豪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1. 问题的提出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农村养老问题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家庭养老指的是子女承担赡养老年人职责的一种模式,但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工业化的发展,许多青壮年外出务工,“空心村”的出现使得家庭养老的质量无法保障,家庭规模的核心化与少子化也使得许多农村老人变成空巢老人的同时还要承担起照顾孙辈的责任。在经济落后、资源匮乏、养老体系保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的作用不可忽视,几乎所有的农村老人都依赖家庭。同时,家庭养老食物赡养的方式比起货币赡养来说成本较低,老人获得的关怀慰籍也更多[2]。
山西省是以资源型为主导产业的省份,产业发展不均,农业收入水平与城镇相比差距较大。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于第五次人口普查, 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增加了104.53万和65.02万,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了2.07%和1.25%。截至2018年年底,山西省农村老年人口占到总体老年人口比重高达60%以上,已经超过全国水平,“未富先老”的特征突出。在老龄化的趋势下,山西农村养老问题尤为严峻,家庭养老作为主要养老途径面临巨大挑战。处理好农村养老问题,完善家庭养老体系,解决家庭养老面临的困境,是山西省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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