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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执政纪律建设的成功实践

2020-02-10熊小青

关键词:党执政铁的纪律苏维埃政府

熊小青

(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341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在中央苏区、延安时期,我们党探索了一套对苏维埃政府、 边区政府和革命根据地人民政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办法。”中央苏区是党局部执掌政权从而成为执政党的开始, 也由此成为这套办法伟大探索和实践开始。这当中,党紧扣“苏维埃政权属于劳苦大众”的执政宗旨,进行了以执政权力规范、监督为宗旨,实施具有苏区特色的执政法令、规章和规范规矩,及监督措施与工作办法等为内容的纪律建设体系的伟大探索, 形成了强调执政的政治原则、 严肃执政纪律及务实推进执政纪律建设等为特征的实践模式。 正是这一成功实践,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不仅粉碎了“白色政权”的多次武装“围剿”而得到巩固,而且其成果成为此后党在陕北及解放区执政建设的直接实践经验,成为党从革命转向执政,进而通过政权建设来推进苏维埃革命的伟大尝试与实践。 这也由此奠定它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及政权建设史上的重要地位。本文从这一执政纪律实践模式特征出发,力图更全面地揭示中央苏区党执政纪律建设成功实践之因,更准确把握党对执政本质的理解,以期为党的执政建设尤其是新时代推进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建设予以更多的历史启示。

一、严肃党的执政纪律:建设铁的纪律

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1](P386)铁的纪律,强调的是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表现为纪律的严明、执纪的严格。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纲领性文献 《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和《共产党宣言》中,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是一个有着严明纪律的组织,没有铁的纪律是不行的。列宁认为“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 ”[2](P180)正是布尔什维克党对党的纪律有了如此认识,“‘铁的纪律’从来都是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精神” 成为人们理解布尔什维克政党的切入点。中央苏区党执政实践,正是“铁的纪律”这一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根本要求的运用与实践。

中央苏区是依靠枪杆子打出来的, 是广大群众投身革命干出来的。 战争,是人、财、物的角力。而这些战争因素在苏区主要依靠群众。因此,面对着国民党的围剿、封锁、破坏,以及残酷的战争、严峻的斗争环境,红军及其革命斗争要取得胜利,就在于严肃党的纪律,尤其是群众纪律。从党在早期处于秘密状态到著名“三湾改编”,再到“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古田会议”; 从“一切行动听指挥”到“请示汇报制度”,也是“铁的纪律”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党能始终团结、行动统一、有战斗力。 中央苏区党执政的“铁的纪律”建设的成功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把规矩以更具约束力、针对性的方式立起来。中央苏区时期,随着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如何防止贪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被提了出来。对于一个手中掌握着权力、时刻面对权力这种“天然腐蚀剂”可能的腐蚀和损害的执政党而言,仅靠革命热情或者个人素养,显然是不够的。事实上,即使在残酷的革命斗争环境下, 党内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腐败现象,出现蜕化变质分子。因此,有“规”可依就摆在苏维埃政府及党组织面前。为此,通过各种会议、 公告和文件等出台了具体的制度、规范。如《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颁布)、《帮助红军发展战争实习节俭经济运动》第3号通令(1932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检查苏维埃政府机关和地方武装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及贪污腐化动摇消极分子问题》的第2 号训令(1932 年12 月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发布),以及我党第一个反腐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 号训令(1933 年12 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等。 这些训令对于严肃党的执政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铁的纪律也体现在一些具体而特定问题的纪律训示上,如1931 年11 月,苏区党的一大会议上就通过的《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中指出:“严格执行党的铁的纪律,是严密并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在群众中威信的方法”,“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贪污等现象的产生,党必须严格的执行纪律。……一切违反苏维埃法律对于革命者有损害行为的党员, 必须比非党员工农分子受更严厉的革命纪律制裁”[3](P635)。这些法令、训令和制度成为党执政工作、 政治生活的规范以及党执政权力正确运行的制度规矩,解决了有“规”可依的问题,在现实中起到了对不讲纪律、不守规矩行为的震慑、打击作用。

其次,严格执纪,使“铁的纪律”真正形成威慑有了严明的纪律规矩,就需要严格执行。根据苏区有关制度法令, 中央苏区查处并严惩了一批苏维埃政权内贪污腐化分子,如谢步升、唐达仁、左祥云等,给腐化贪污分子造成巨大的震慑,也给苏区社会一股清流以致出现了“清污遏腐”、廉洁自律的风尚。 同时,基于腐化贪污行为的隐蔽性、多发性及顽固性等, 中央苏区通过层级式与垂直独立型的检查及建立专门监督机构, 把反腐败、 反浪费、反官僚等作为巩固苏维埃政权的常规工作,如苏区政府设立了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等专门机构;在地方,形成了由工农群众参与的突击队、巡视员、工农通讯员、群众法庭等群众性检举监察系统,始终把党执政和苏维埃政府的整个工作置于“四周型”的群众监督之下,通过政府和群众二个方面推进廉政纪律的实施,共同构建反腐拒腐的网络。

1931 年11 月, 中央苏区召开的第一次党代会所通过的决议案中就指出:“严格执行党的铁的纪律,是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在群众中威信的方法。 ……一切违反苏维埃法律对于革命有损害行为的党员, 必须比非党员工农分子受到更严厉的革命纪律制裁, 这是在红军及其他武装组织中更为重要。”因此,铁的纪律就是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的执行,就是纪律面前一视同仁,在纪律规矩制定中不留“空白”得到落实,执政纪律是实实在在、具有威慑力的规范。正是执政纪律的严格执行,才有了“只有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的历史形象。

最后,开展执纪监督,形成社会震慑力。 党执政是党领导劳苦大众建立和建设苏维埃政权,党的领导并不是代替苏维埃政府, 执政党自身也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党内和党外群众的监督。党章一再强调,任何党员都将受到群众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为了人民利益去奋斗的政党, 因此中国共产党没有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央苏区期间,在反贪污腐化和消极怠工当中, 就是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来推动的。 “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 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4](P70)。 对于贪污腐化的党员干部可以用“公意”来决定撤换,老百姓依据苏维埃选举来确立苏维埃政府官员的任用。 如当时的福建上杭才溪乡的群众在“二苏”大会前选举中,用“好”、“不好”、“同意”、“消极” 等来表达对候选人的意见,甚至有一候选人被写上“官僚”的评价。 这些都是民众监督的生动例子。

二、确立执政纪律的政治原则:确保执政为贫苦大众

为谁执政,这是党执政的根本问题。随着苏维埃政权建立,为劳苦人谋利益,就成为党的执政宗旨。不同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掌握政权后的“做官发财”“以权欺人”,党执政就是领导劳苦大众做“主人”,就是为穷人撑腰、说话,为穷人做事。而中央苏区执政中表现出来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其核心就是丧失无产阶级革命性、纪律性,把执政等同于“做官”“升官”“发财”,表现为无组织性、无纪律性、家长制、武断,夹杂着小农的散漫习气、极端民主等。 而这一状况显然与党执政为劳苦人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

非无产阶级思想及其表现对于中央苏区革命斗争的危害是巨大的, 它与党的执政宗旨及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存在矛盾冲突。 正是如此,1928 年11 月,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痛陈其危害时指出:“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几乎完全是农民成分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5](P77)。 周恩来也在 《告全体同志书》中指出,“党的政治路线上许多不正确思想的来源,……党内还存在许多非无产阶级的意识, 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完成自己的使命, 就必须面对并解决这一革命斗争中的历史而又现实的问题, 即革命斗争长期处于农村游击环境中, 以农民和其它小资产阶级为主要成分的政党, 在其执政的政权建设中如何建设一个真正体现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府,如何克服小农的狭隘性。中央苏区党的执政纪律建设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也由此决定了对非无产阶级思想的批判与斗争必然贯穿于整个苏区时期党的执政纪律建设过程中。

首先,制订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党执政的无产阶级思想水平。 中央苏区创办了中央党校、红军学校、苏维埃学校以及支部流动训练班等,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中央苏区编译局出版了《共产党宣言》《列宁主义概论》等马克思主义著作;创办了诸如《红色中华》《党的建设》等报刊以及一些大众化的且普及性较强的油印、 传单式小报等。各级党组织和红军政治机关结合实际,先后编印了大量通俗易懂的党员训练、辅导教材;毛泽东、 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到训练班讲课等。为确保学习取得成效,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中还针对性地制定了严密的学习开会制度,如“组织读报班,读党报小册子和决议案”“在支部大会或特别召集干部会议, 作浅显的政治和理论问题报告”、针对斗争状况“组织各种问题研究会”等[3](P643)。 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提高党员群众的政治素养,提高党组织和党员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腐蚀的水平。

其次,强调执政为劳苦大众的政治认识,克服执政中的官僚等级、“耍官威”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党领导劳苦大众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是为劳苦大众谋利益的政府,因此苏维埃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于党领导苏维埃革命斗争的需要, 都必须为着劳苦大众的利益需要。 正如苏区的才溪区委通过《告全区群众书》呼吁工农劳苦群众“要认清苏维埃是我们自己的政权机关”那样,苏维埃政府官员是劳苦大众的服务者,而不应把权力视为“做官”而“高高在上”“耍官威”。针对苏维埃政府的基层组织中出现“欺上瞒下”、“地头蛇”式“胡作非为”、工作中采取“恐吓手段”等现象,如扩红、筹粮筹款等方面,个别地方通过权力强制推销、分派筹粮、借谷任务等,平均摊派经济建设公债等;甚至强迫命令或用欺骗手段去扩大红军、 组建地方武装,等等,使得群众很有意见,甚至有些地方出现群众集体出逃现象(例如万泰县较长时间的官僚主义造成该县群众大批外逃, 震惊了中央政府),给苏维埃政府及党的形象造成非常恶劣影响。 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 但苏维埃基层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修养, 缺乏苏维埃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认识是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 恪守党执政是领导而非代替苏维埃政府政治纪律。“苏维埃政府是劳苦民众的政府”,党执政是领导政府而不是代替政府, 不是以党代政或限制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本质所决定的,因而也成为执政纪律之本。 苏维埃政权初期,曾出现党政不分、 以党代政、 党包办政府、“党权高于一切”、老百姓有事找书记等现象。毛泽东以“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是错误办法” 为例说明这一问题。 党中央对此也指出:“一定要明白, 苏维埃是工农政权的组织, 党必须经过其在苏维埃中的党团来执行党的一切决定, 党决不能命令和代替苏维埃。 ”[6](P11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对苏维埃政权性质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 是民众自己的政权”[7](P522),“属于工人、 农民、 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6](P464-465);甚至对一些具体事项都有规定,如明确规定“一定要在本人村子里召集群众大会,向群众报告本人剥削情形与生活情形, 看群众赞成不赞成,赞成的通过,不赞成的再调查,决不可硬要通过。”[8](P272-274)因此,任何代替或者武断地用党的方式去粗暴干扰苏维埃政府的工作行为, 都是与党的宗旨及其执政理念相背离的。

最后,强调党执政的政治组织纪律,反对各种无视组织纪律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与行为。 恩格斯说过:“组织是最重要的武器”。 中央苏区苏维埃政权是在严峻复杂的战争环境中建立的, 因此党执政的组织性、 纪律性决定党和苏维埃政权的前途命运。 无视执政的组织性、纪律性,就是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具体化表现,就会导致党执政效率低下,整个执政队伍就成一盘散沙。 对“小团体主义”的批判正是苏区进行组织纪律建设中反对非无产阶级思想的重要内容。所谓小团体主义“实际上包含了极狭隘的个人主义, 同样地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8](P85)。 如果让其蔓延且仍继续发展下去,“党内精神完全集注到小的缺点方面,人人变成了谨小慎微的君子, 就会忘记党的政治任务,这是很大的危险”[8](P84)。 各级党组织需要通过纪律约束小团体主义的生存空间, 克服小团体主义现象及其所形成的党内各种错误思想, 从而进一步“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8](P82)。 因此苏区党的纪律中十分明确地反对山头主义、帮派主义等小团体主义。因为小团体主义必然导致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容易导致拉帮结派、权力腐蚀,给腐败分子提供依附和滋生的土壤,导致组织分裂、丧失战斗力,这是有着共同奋斗目标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绝对不允许的。

三、重视党执政纪律的建设实效:把纪律建设转化为执政水平提升上

党的执政纪律建设, 归根到底就是要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推进中央苏区苏维埃各项事业发展。党局部执政后,在中央苏区全面开展经济社会治理尤其是动员群众参加苏维埃事业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执政不力、官僚主义、损害群众利益等现象, 对此有针对性地展开主题性纪律建设,进行专项性的执政纪律教育、惩戒和监督,既是执政本质及革命斗争形势的需要, 更是党执政中推进政务工作并取得实效的需要。 因而基于苏区社会建设尤其是军事斗争需要, 围绕苏维埃政府在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及出现的负面问题,进行中央苏区党执政纪律建设, 成为了中央苏区党执政纪律建设并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 这不仅有效促进了政务工作开展,使执政纪律落到了实处,而且提升了纪律的威慑力和依规执政的自觉性。

首先,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防止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产生。随着中央苏区的建立,由权力而形成的腐化、官僚等现象有所出现,党内及苏维埃政府中官僚腐化现象开始出现并有蔓延趋势。 党在执政过程中敏锐地看到这一由公权私用问题的严重性,一针见血地指出“为要保障这些同志真正成为群众中的模范者, 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贪污等现象的产生,党必须严格的执行纪律”[6](P477),并认为执政中党员干部违反苏维埃法律,“必须比非党员工农分子受更严厉的革命纪律制裁, 这尤其是在红军及其他武装组织中更加重要。 党应当加紧反对官僚腐化贪污等现象的口号, 防止那些现象滋长。 ”[6](P477)为了克服苏维埃政权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在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不久,就开展了反对腐化贪污、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斗争,这场斗争从1932 年2 月开始持续到1934 年10 月红军北上长征,历时二年零八个月。 前后颁布了训令、指示及大会决议,如《帮助红军战争,实现节约经济运动》的第三号通令(1932 年2 月17 日由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继续改造地方苏维埃政府问题》的第15 号训令(1932 年9 月27 日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等。这些训令的要旨集中于反贪污腐化、反浪费,认为“贪污是苏维埃政权下绝对不允许的事,是苏维埃政权的羞耻”,指令“各级工农检察部组织临时检举委员会”,“必须在苏维埃系统内开展无情的反对官僚主义斗争”。执政中的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 其实质都是权力没有为劳苦大众所用,甚至损害了群众利益,其结果就是革命及苏维埃政权无法获得劳苦大众的支持。 因此党在中央苏区执政过程中针对出现的贪污、 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赋予了苏维埃政权作为贫苦人政权的崭新内涵, 使苏维埃政权得以巩固。

其次,强调群众纪律,要求党执政中要更加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为劳苦大众执政是党执政宗旨,其根本就体现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这就需要党员干部严守党执政的群众纪律,走群众路线。“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 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 解决了, 满足了群众的需要, 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 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 热烈地拥护我们。 ”[9](P22—24)“上级机关要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8](P81),不能高高在上,无视群众困难与诉求,不顾群众利益,因为这样就会使群众走向革命的反面。 正是苏区党执政过程中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府真正地为群众谋利益,替群众着想,就有了后来的“苏区干部好作风” 的佳话, 苏区群众才真正拥护革命,才把革命及保卫苏维埃当成自己的事。“当时,赣南苏区总人口约220 万, 其中青壮年人口仅50—60 万,但前后参加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的就达30 余万。兴国县长岗乡每100 个青壮年中就有80 个当红军和外出工作,上杭县才溪乡每100 个青壮年中有88 人当红军和外出工作。兴国县苏区总人口23万余人,革命烈士就有23000余人;瑞金县总人口24万,革命烈士有17200余人。 ”[10](P241)

再次,强调纪律的严肃性,注重执政纪律规范在政务中的具体化。 就中央苏区斗争形势而言,“一切为了前线”“支持前线”无疑是整个苏维埃政府政务的中心工作。 因此中央苏维埃政府在通过积极发展生产、 推动经济发展等方式来支持前线的同时,倡导“节约节省每一文钱、一张纸”,并逐渐成为公务人员的纪律规范。同时,中央苏区党执政中紧扣“节约节减”,从执政者自身的“节约”“反浪费”纪律要求抓起,从生活到政务的诸多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进行落实。 中央苏区由于根据地遭受着国民党长期的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 生活物质极度贫乏。为此,一方面,中央苏区开展“生活上低标准”“反浪费”活动,从纪律上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风,吃穿住行与工农群众一样。 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在《发展生产,节约经济来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社论中特别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群众团体,一切费用都要十二分的节俭, 不急用的费用不要用, 要用的就要节俭,不要浪费一文钱,滥用一张纸,多点一点油,积少成多……。谁要‘浪费一文钱等于革命的罪人’。”“节省每个铜板为战争和革命事业”是当时中央苏区很响亮的口号,也成为了大家的自觉行动。1933年冬,为了节约经费,家住当地的干部们从家中背米去办公, 不要公家发伙食费。 在中央苏区的瑞金,政府机关后方工作人员成立了“节省总会”,并发出大家每天只吃两餐, 节约一餐口粮支援前线的倡议,力图通过节省更多的资源去支援前线。

另一方面,实行财政支出的节约,尽量把财政收入用到革命最需要的地方。比如规定办公的“纸张笔墨灯子灯油有一定的规定, 不办公三人共一盏灯来看书报。利用油印废了的纸来起草稿件。凡是不需要写小字都用差等笔”等。这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得1934 年当年中央苏维埃政府劳动部和国民经济部节省了百分之五十以上, 除粮食部、教育部外,各部平均节省百分之三十。 工作人员也开始减少,中央机关除粮食部外,二月份共有工作人员八百四十九人,三月份降为六百八十人,减少一百六十九人。[11](P127)

正是执政者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带动、影响了群众对革命的热情。 1932 年2 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基于前线作战需要发出了《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实行节俭经济运动》的通令第三号后,各地群众纷纷掀起了“节省三升米给红军”“节省每一个铜板捐助红军”的运动。 由于党执政纪律的有效执行,“1933 年夏收后, 仅瑞金、 博生(宁都)、会昌、 石城四县苏区统计, 群众节约稻谷5 万担。 1934 年一年内政府曾三次大规模地开展借谷征粮运动, 中央苏区共借、 征军粮近200 万担。 ”[10](P187)在这些活动中,各级苏维埃干部以身作则,“长汀县一位女干部家里拿不出谷子, 卖了猪买回60 担米借给红军。 ”[10](P187)

总之,中央苏区党执政纪律建设的成功实践,是党局部执掌政权后基于无产阶级政党和苏维埃政权性质,结合中央苏区党执政实际,对执政中如何把“铁的纪律”挺在前面,权力运行如何得到监督,并具体化为执政用权的规范、规矩等所进行的伟大探索与实践; 也是如何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和政权理论运用于中央苏区实际,克服党内“左”倾错误影响, 从而形成具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党执政纪律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伟大探索与实践。 这一探索实践, 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党执政中消极因素的发生和漫延, 纯洁了党执政环境和风气,“苏维埃政府是贫苦人自己的政府” 从此成为老百姓的共识。中央苏区党执政纪律建设所形成的“铁的纪律”“政治原则”及讲究实效的做法,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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