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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营经济40年来发展历程和经验

2020-01-19祁乐廷青海省委统战部

环球市场 2020年20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青海省青海

祁乐廷 青海省委统战部

一、青海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青海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快速发展的过程。

(一)初步发展阶段

1978年—1992年是青海民营经济“有益补充”与实践的阶段。从1978年开始,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的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稳妥、有限的政策支持。1982年,青海省注册登记39614户的工商户、有58631名从业人员,分别比1980年增长13.4倍和11.7倍。青海省的私营企业从1985年开始到1989年底,一共有346户,从业人员有6031人。

(二)快速发展阶段

1992年—2002年是青海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阶段国家更重视保障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1992年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到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1]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分别于1993年4 月、1996年7月、1998年7月召开的三次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政策性文件和促进企业发展、保护个体私营等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后,青海民营经济开始真正建立起来了。

(三)越式发展阶段

2002年—2012年 是青海民营经济“毫不动摇”的发展阶段。[2]党的十六大提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新格局。“非公经济36条”等政策法规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截至2012年,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生产总值621.15亿元,全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达222809户,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数为17147户,个体户205659户。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748462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349021人,个体从业人员399441人。2012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注册资金981.82亿元。2012年全省完成民间投资799.05亿元。

(四)转型发展阶段

2012年至今是青海民营经济“三个平等”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重申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坚定了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信心。“鼓励社会投资39条”“促进民间投资26条”等政策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的环境。[3]到2017年底,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GDP总量达到36.2%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全省经济发展。青海省非公有制企业达到了3.56万户,个体户33.93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非公经济市场活力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点多面广,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61.82万人,占非公有制经济总人数的44.5%,个体从业人员77.22万人,占55.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

二、青海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一)青海省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2008年至2017年青海省民营经济发展支撑了全省经济发展。非公经济增加值占青海省GDP总量由2008年的28.5%增加至2017年的36.2%,增长了7.7个百分点;完成增加值由2008年274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950.81亿元,[4]青海省民营经济成了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二)青海省民营经济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国家西部大开发、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藏区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个体户户数由2008年的12.07万户增加到2017年的37.50万户。其中,非公经济企业数由2008年的1.26万户增加至2017年3.56户万;个体工商户由2008年的10.81万户增加至2017年33.93万户,民营经济成为青海经济的重要组成。

(三)民间投资成为青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0年以来,青海的民间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增速一度达到40%左右,到2013年民间投资突破1000亿元大关;2017年民间投资1226.5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5.9倍,占全省固定资产总额的31.5%。民间投资逐步转向改造升级和科技产业等领域,民间投资力度有潜在活力。

(四)民营经济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

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是就业的主要渠道,尤其第三产业成了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部门,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为社会劳动力实现再就业。2017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1390390人,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1.54倍。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从业人员618172人,占非公有制经济总人数的44.5%,个体从业人员772218人,占55.5%。

(五)青海民营经济成为增加税收的重要来源

2013年以来,非公有制企业上缴税收总额均在200亿元以上,其中,占全省地税收入在70%以上,占全省国税收入在40%以上。2017年,非公有制企业上缴税收总额达175.48亿元,其中,上缴国税118.7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额的47.7%;上缴地税54.54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总额的48.2%。

(六)青海民营经济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阵地

随着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领域,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社会贡献不断提高,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阵地。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向玉树、汶川等地震灾区累计捐资达1.4亿元;参与“学子圆梦”“同心工程”等捐资助学活动,累计捐资4220万元。

三、青海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和层次偏低

青海省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大多集中在传统的下游产业和低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比重低,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少,深加工、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外向型企业发展滞后,在产业分工中大多处于较低层次。大部分非公企业无研发投入,无自主创新能力,设备工艺落后,经营方式粗放,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尤其是一些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产品,普遍存在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融合度不够等问题,同质化、盲目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没有形成农牧业与工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在延伸“接二连三”产业链价值链、提升综合效益和市场份额等方面,非公经济尚有非常大的潜力和空间。

(二)人才匮乏问题突出

受到青海地域条件的影响,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一般专业技术人员都是稀缺资源,企业在人才、资金、物流等方面受到限制的困扰,导致生产效率低。根据调研情况看,相对于西宁地区其他市州招工难的问题更加突出,看似通过招聘会等方式能够招到员工,但实际到岗率和离职率非常高。有企业家反映,“当地根本招不到专业人才,从外地高薪请来的干了不到半年也走了”。

(三)生产经营成本不断上升

近年来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之外,劳动力、运输、能源等成长上升也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虽然民营企业各项成本呈持平或增长的占大多数,但原材料总成本、用工成本和环保投入、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增速更为明显。以用工成本为例,76.1%的民营企业用工成本明显增加,34.1%的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增长超过了20%。

(四)政策落实有待加强

由于政策措施相对分散等各种原因,惠企政策在实际中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叠加效应。一些政策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很容易成为看得见、摸不着的“空中楼阁”。一些职能部门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不经意就会使企业错失发展良机。在对政策知晓度的调查中,非常了解、基本了解、不太了解、不了解的分别占5.9%、56.8%、32.7%、2.6%。这表明,企业了解政策具有被动性,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

(五)融资问题比较突出

非公企业融资难、程序烦琐、耗时长,使部分企业想贷不敢贷。银行从规避风险、提交安全性等因素考虑,倾向于服务央企和国企,大部分中小微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陷入发展困境;对非公企业抵押担保严格,对抵押物要求高,成本高,增加了非公企业贷款的审批环节和融资成本,银行要求企业可做抵押物的只有土地和厂房。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中,资金短缺占66.67%。企业从银行贷款中,非常满意仅占4.3%,满意占31.3%,一般占38%,不满意占20.3%,非常不满意占6.1%。

(六)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需要提高

在对企业经营环境总体评价中,企业对政府职能转变普遍予以好评,非常满意占7.51%,满意占47.65%,一般占33.90%,不满意占8.99%,非常不满意占1.99%。但对惠企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手续方便简捷、企业从银行贷款难易程度、从民间渠道筹资难易程度、在当地找到熟练工人的难易程度方面,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偏高,影响了对经营环境的评价。

四、发展青海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从思想上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健全的组织网络和高素质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来加强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安心创业创新创造,踏实办好企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强化教育、加强引导,切实提高企业主的思想认识。在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充分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形成积极向上的优秀企业文化,形成民营企业关注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氛围。

(二)采取更加务实的改革举措

随着当前企业劳动力、原材料、融资、物流成本不断上升、经营利润不断下滑等状况。需要激发青海非公有制企业的动力,健全完善企业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规范中介机构的涉企收费,最大限度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铺路。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服务,保护企业。组织对企业的法人和财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建立健全各自的财务制度,杜绝不合理账户的设置、不真实账务记录的出现。满足银行业防范信贷风险的要求,提高企业防范融风险的能力。

坚持内资外资、国企民企一视同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搭建国有与民营对接交流平台。在管理理念、股权结构、运作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设立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升级。

(三)着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加快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通过优化市场环境、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加快构建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具备政策咨询、创业创新、人才培训、技术研发、融资担保、法律援助等多功能、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加快构建人才培训和柔性引智平台,把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开发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生活保障条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打消顾虑,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切实改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切实改善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负责政策性担保,创建民办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完善地方金融体系,运用多种金融产品,建立各类贴息、免息、风险补偿、贷款担保基金,引导民间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银行提升评级方法,建立评级制度,不随企业所有制的不同变化。商业银行在搜集信息时,调查个体的信用和家庭情况,可以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青海建立相应的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由青海政府部分出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紧急时刻,政府牵头提供风险补偿基金,解决分散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促进青海民营企业平稳发展。

(五)制定优惠政策

青海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好配套工作,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形成规章制度,让非公有制企业享受到更多政策,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把省上的政策落实好,监管机构抓好政策督察环节,监管金融机构贷款,扶持政策按比例和数额完成目标。建立健全推进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让非公有制企业真正从扶持政策中增强获得感。定期组织评选并表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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