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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出山后的经济收入与支出

2020-01-19付开镜董坤玉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赏赐蜀汉司马懿

付开镜,董坤玉

(1.许昌学院 魏晋文化研究所,河南 许昌 461000;2.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北京 100009)

东汉光和四年(181年)诸葛亮出生;中平五年(188年)诸葛亮丧父,受叔父诸葛玄照顾;兴平四年(194年),诸葛玄携诸葛亮姐弟四人南下豫章为郡守,以避徐州之乱;兴平五年(195年),诸葛玄因朝廷派出官员到豫章,携诸葛亮姐弟四人到襄阳投奔旧交刘表,诸葛亮时年15岁。大约建安元年(196年),诸葛玄嫁诸葛亮两位姐姐于襄阳大族蒯祺和名士之后庞山民。建安二年(197年),诸葛亮17岁,诸葛玄亡故,或说被杀于西城[1]。无论是病故还是被杀,自此以后,诸葛亮与弟均迁到襄阳西南阳郡之邓县的隆中,躬耕垄亩,度过了10年自食其力的耕读生活。

由上可知诸葛亮早年的生活较为艰苦。当然,诸葛亮躬耕垄亩之时,应该不同于荆州地区需要承担赋役的小民。一方面,当时北方避难到荆州的游民甚多,刘表并未进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诸葛亮与襄阳大族和荆州官方人员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尽管他在隆中隐居生活并不富庶,但是,作为客居于此的士人,他应该没有承担政府的赋役。这是他享有耕读生活的前提。好在诸葛亮的两位姐姐,一个嫁给了襄阳望族蒯祺,一个嫁给了襄阳名士庞德公之子庞山民。襄阳蒯氏属于大族,刘表控制荆襄八郡,也不得不借用蒯氏的力量。庞山民是庞德公之子,而庞德公则是当时的名士,曾称赞诸葛亮为卧龙,诸葛亮以师礼待之。

两汉以来,有经济实力者资助亲属乡邻已成为社会风尚。从情理上讲,蒯祺和庞山民都应该是诸葛亮在襄阳生活的重要资助人。诸葛亮在隆中过的是耕读生活,表明他可能亲自参与了农业生产。而隆中属于山地,在汉末当为无主之地,这是诸葛亮可以开垦土地并在隆中可以生存下去的重要原因。但无论如何,诸葛亮在出山之前,物质生活绝对算不上富庶。

而诸葛亮出山之后,物质生活到底如何?尽管学者们根据诸葛亮一生的事迹,已论述过诸葛亮清廉的品行。但是,囿于资料缺乏,学界很少把诸葛亮的清廉品行具体化。尤其是诸葛亮出山后的家庭收入与支出的情况,专门论述者罕见。因此笔者方才撰写此文,希望通过对诸葛亮出山之后的家庭经济状况的考察,来深化对诸葛亮人生观和政治人格的认识。

一、诸葛亮出山后经济收入的来源

诸葛亮出山后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一是俸禄收入,二是进入成都后的家庭田产收入,三是获得的赏赐收入。

诸葛亮出山的时间在建安十二年(207年)。是年,诸葛亮27岁。刘备集团投靠刘表驻扎荆州期间,一方面受到刘表的利用,另一方面又受到刘表集团的排斥。显然,刘表并没有完全把刘备纳入到他的集团统治之中,刘备也没有考虑把他自己的集团融合到刘表集团之中。这一时期,刘表集团让刘备驻兵新野以防曹操,这也是刘表的用意,与刘表让张绣驻兵穰城的目的相同。刘备集团驻扎在新野,以防御北方曹操的南伐为主要目的。而且刘备所拥有的军人成员,一部分是由他从北方带过来的,大部分则是从当地征募的。这些军士的吃穿,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一时期,刘备集团的收入,应该有刘表的供给,还有刘备的自筹。因此,诸葛亮参与刘备集团之后,家庭开支不成问题。至于收入多少,没有明确的记载,但至少不会太差。而且在此期间,诸葛亮家庭成员人数不多,也不可能消费大量的粮食、布帛之物。

赤壁之战后,曹操集团得到了荆州的北部,而刘备集团得到了荆州的南部。从此,刘备集团有了相对独立的根据地,其财政收入也就独立了。这一时期诸葛亮的收入大约只有俸禄和赏赐两大来源。建安十六年(211年),刘备率军入蜀,助刘璋拒张鲁,意在夺取益州为根据地。建安十九年(214年),诸葛亮奉刘备之命西援。与刘备会师于成都。是年秋,刘备克成都,以诸葛亮为军师中郎将。诸葛亮家属大约也在此年前后进入成都。

蜀汉未正式建立之前,不知其集团俸禄如何支付?蜀汉建立之时,以汉的正统自居,未实行九品中正之制,因此,“官员俸禄当仍循汉代秩石旧制,只是每一级别的月俸或年俸的具体数量亦无从查考。”[2]75汉朝官员俸禄级别,丞相为万石,属于俸禄级别最高者。通过半钱半谷的方式发放,依据级别,每月可得350斛谷,年4200斛。不过,蜀汉人口仅百万左右,蜀汉官员的俸禄到底执行了汉代的标准,还是在汉代标准上进行了调整,目前还不太清楚。但从蜀汉经济的实际情况和政府对官员的封爵来看(只有虚封而无实封),可能对汉朝官员的待遇进行了微调。

诸葛亮除了身居丞相之位,先后还兼有其他职务:一是领益州牧,二是兼任司隶校尉。史载:“建兴元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顷之,又领益州牧。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3]918据学者考证,武乡系琅琊郡的武乡县[4]2456。诸葛亮为琅琊阳都人,故蜀汉虚封此地为其食邑。当然,虚封是为了表明政府还是要对功臣进行封赏,或许是许诺待统一天下后再兑现实封。

诸葛亮为何要要兼任益州牧和司隶校尉?一方面,有集权的需要,也有减少官员数量以节省政府开支的需要。毕竟蜀汉仅据一州之地,人口太少,官员数量不可太多。诸葛亮可能希望通过兼任地方长官,以控制财政收入,为北伐奠定经济基础。

诸葛亮身兼数职,是否会增加俸禄?史无其证。一般而言,兼任职务仅以其最高职务取得俸禄,而不可能取得两份俸禄。当然,诸葛亮常在外带兵,衣食取于官府,当属正常。如果按照汉朝丞相万石的标准计算,诸葛亮所得俸禄足以支撑其家庭生活,并有大量节余。

除了俸禄,诸葛亮在成都也置办了家业。益州为刘备夺取之后,蜀汉政治的重心就放在益州了。诸葛亮的家眷当在建安十九年(214年)后迁入成都,此后在成都建立了家园。诸葛亮家中有田15顷,也应该在其家眷迁入成都后购置或者开荒而得。诸葛亮的田产在其给后主上书后讲得十分清楚。史称其给后主上书时说:

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整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3]927

这是诸葛亮留给蜀汉后主刘禅的一份家庭财产清单,成为后人研究诸葛亮出山后家庭收入的重要依据。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诸葛亮15顷田地的收入。诸葛亮家中占有的并非膏腴之田,说明诸葛亮没有与民争田。依照秦汉时代一夫可耕上田百亩、中田二年一轮作二百亩、下田三年一轮作三百亩计算,其家中薄田15顷即1500亩。薄田即贫瘠的田[5]2716,也就是《汉书·食货志》所说的下田。以下田计算诸葛亮家中之田,因三年一轮作,即每年可耕者为500亩。当然,耕作诸葛亮私家15顷土地者,当有专门的农夫,不可能全是诸葛亮的子孙。再者诸葛亮之子也身为蜀汉官员,自有职责和俸禄。不过,诸葛亮的家人可能也要参与一定量的农业生产,尤其是女眷,多半要承担着养殖茧桑和纺纱织布类的工作。

500亩土地一年收入多少?《汉书》留有土地亩产收入的记录。《汉书·食货志》记载说:

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6]1125

上述《汉书·食货志》所说的“亩”,当是承袭周朝的“百步为亩”的小亩制度而非秦的240步为亩的大亩制度。此处的一石,约为现代的27市斤。因此,人月食一石半,是合理的。由此可见,按照下田三年一轮作的耕作制度,诸葛亮的家庭利用十五顷田亩获取的收入大致为普通农夫一家的五倍。如果收入以粟计算的话,500亩一年的收入为650石。合今天斤数为17750市斤。收入相当可观。如果以种植水稻计算的话,产量可能更高一些。而且诸葛亮家属应当免除了赋役。不过,汉武帝时,因哀怜百姓愁苦,便以240步为一亩,以减轻农民负担。是为大亩制度。不知诸葛亮所说的15顷薄田是以小亩计算的还是以大亩计算的。根据曹操实为亩收租四升的租调制度来看,曹操实施的还是小亩制度。如果实施大亩制度,亩收四升的租量太小,不足以支撑政府和军队的开支。因为,汉朝税收最轻时为三十税一。此外,诸葛亮家中还有800株桑的养蚕织锦的收入,此收入有多少?囿于学力不足,只能待考。

诸葛亮的另外一项重要收入是赏赐收入。而《三国志》记载的蜀汉的最大一次赏赐发生在益州为刘备夺取之时。是为建安十九年(214年)。史载: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五百斤,银千斤,钱五千万,锦千匹,其余颁赐各有差。[3]943

这里所说的金,指黄金。有学者认为秦汉之际所说的金指的是铜,如刘邦派陈平离间项羽的部下,给其四万金,即指铜(1)如:潘朝业《汉“金”存疑》,《文史哲》1956年第9期。郭沫若也有类似观点,见其《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第二件事是战国梁襄王时的事,卫嗣君有胥靡逃亡了,到梁国去替襄王后治病,卫君知道了,先请用五十金赎回……因为一金的重量有十十四两和十六两的两种说法,五十金则为一千两或八百两。尽管用的是铜,都觉得贵得太厉害了一点。”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版,第33页。。这种说法不足为据。从刘备此次赏赐诸葛亮等人不同财富的语句顺序来看,也系黄金。

黄金一斤在汉朝值多少钱?一般认为值万钱(2)有学者认为,汉朝一斤黄金值万钱中的斤,应为“釿”(16.35克),而非“汉斤”(261克)。见王树伟:《“黄金方寸而重一斤”解》,《中国钱币》1983年第2期。可备一说。。《汉书·食货志》载:“黄金重一斤,直钱万。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6]1178但据学者研究,“西汉黄金与铜钱的官定比值,在西汉前期大约为5000~6000钱左右,西汉后期约为10000钱左右。”[7]86因为汉朝政府掌握黄金数量甚多,“仅《汉书》记载,皇帝各次赐金加起来的总量达九十万斤。”[8]80但是,魏晋以降,黄金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孙子算经》载:“今有黄金一斤,直钱一十万。”[9]21因此有学者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市面黄金流通大减,金价大涨。从《孙子算经》看整整上涨了10倍。”[10]4不过,《孙子算经》的成书时间大约在魏晋之际或魏晋之后,而刘备赏赐诸葛亮等人黄金时间在东汉建安年间,估计这时的金价未必已上涨到原来的10倍。

而西汉银价大约如《汉书·食货志》所述。但据学者研究,“至三国之时,银的货币地位进一步巩固并似有超越于黄金之势。”[7]46即使按银一流值钱1000计算,白银千斤也值钱2000万。蜀锦是当时丝织品中的极品,其价自然较他地出产为高。有学者对肩水金关汉简中的物价进行研究,发现此地汉简中的帛1匹为231钱、245~273钱、360钱不等,练1匹为960钱,绨1匹893.2钱[11]24。《九章算术》中汉朝的素价1匹为500钱,低于边郡每匹1000钱的价格[12]81。蜀锦的价格应该远远高于肩水金关帛的价格。《释名》说:“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制字帛与金也。”[13]206《孙子算经》说:“今有锦一匹,直钱一万八千。”[9]21不过,据王仲荦先生的研究,北魏初锦一匹值8贯钱,即8000钱;北朝后期上锦1匹等同绢9匹;中锦1匹,等同绢7匹;下锦1匹,等同绢4匹[14]78。以上的三个数据并不相同,表明锦价在不同时期起伏不等,不同质量的锦,价格也不相同。如果折中一下价格,按1匹蜀锦10000钱计,1000匹蜀锦价值为1000万钱。可见其价值不菲。

史书曾对曹操赏赐的行为大加赞赏,曹操甚还拿出自己的私财对官员进行赏赐,这也只能表明曹操爱才重才。史载曹操:“攻城拔邑,得美丽之物,则悉以赐有功,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四方献御,与群下共之。”[3]55曹操不吝千金,只是虚语,等于说曹操赏赐不吝惜钱财,到底多少,史无明文。按照当时北方动乱的实际情况,曹操能够掌握的金银数量实在有限,多用布帛和谷物进行赏赐。如果不是缺少支撑军队的开支,曹操也不会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二职,动用军队挖掘坟墓,搜求墓葬中金银货币,以补充开支的不足。不过,曹操占据的中国北方,属于富庶地区,而且,曹操身为汉相,掌控了国家大权,因此,曹操对功臣的奖励,除了用物质进行赏赐之外,还可以用实封爵位的方式赏赐。这是蜀汉政权不可能做到的。孙权赏赐大臣黄金五百斤的事情也仅有一例,即吕蒙夺取荆州之后,孙权“赐钱一亿,黄金五百斤”[3]1279。

诸葛亮得到这笔巨额的收入,完全可以进行自由支配。当然诸葛亮所得的赏赐远不止这一次,因为诸葛亮曾在给李严的书中说:自己“位极人臣,禄赐百亿”的话[3]999。“禄赐百亿”当为夸张之语,极言所得俸禄赏赐之多而已。《诸葛亮集》中有辑自《北堂书钞》卷38《又与李严书》载,诸葛亮称自己“受赐八十余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15]20“受赐八十余万斛”,当为实数。一斛即一石,可见受赐数量之大。

二、诸葛亮出山后经济收入的流向

诸葛亮出山后经济收入的流向有二:一是家庭生活支出,一是上交国家府库以奖掖将士。

先谈家庭生活支出。诸葛玄死后,诸葛亮和胞弟诸葛均一同在襄阳生活。诸葛亮在襄阳生活期间,娶黄承彦之女为妻。但诸葛亮早年无子,过继其兄诸葛瑾之子诸葛乔为后,后才生子诸葛瞻。从史书记载推测,诸葛瞻可能不是黄氏所生,故诸葛亮应该有妾,而妾的数量不会太多。诸葛瞻成人后,迎娶公主,拜骑都尉,袭爵武乡侯。景耀四年,与辅国大将军董厥并为平尚书事,统领中央事务。诸葛瞻参与蜀汉重要军政事务,已是诸葛亮死后多年的事了。可见,诸葛亮的家庭成员数量不多,家庭成员的消费也就有限。

再谈上交国家府库以奖掖将士。诸葛亮获得了大量的赏赐收入,但是,从诸葛亮家庭成员的消费以及诸葛亮本人的消费和他对自已家庭财产的“申报”来看,我们发现,诸葛亮获取的赏赐收入似乎去向不明。诸葛亮的大批收入到了哪里?

汉朝以降,以儒家思想为人生指导之士多有轻财重义者,所得赏赐,或施与亲族,或施与乡邻。如《后汉书》载韦彪:“清俭好施,禄赐分与宗族,家无余财。”[16]920《三国志》载荀彧与荀攸:“皆谦冲节俭,禄赐散之宗族知旧,家无余财。”[3]316诸葛亮为琅琊阳都人,其叔父诸葛玄南下时仅携其兄妹四人,其近亲均未随之,故诸葛亮所得赏赐,也无法像其他轻财之士那样,分发给宗族和乡邻。因此,诸葛亮所得大量赏赐收入,除了他本人与家人有限的消费外(诸葛亮以淡泊明志为人生指南,故而其本人和家属的消费力有限),剩余大部分当另有支出去向。故而,有学者说,诸葛亮所得赏赐甚多,但是,“不是封存于府库,就是分给有功的部属。”[17]309此系学者的推论。推论的依据是诸葛亮临死前给后主上书的内容。但此学者并未进行论证。没有论证的原因在于《三国志》叙事非常简洁,陈寿尽管对诸葛亮进行了重墨书写,依然不可能面面俱到,根本没有记载诸葛亮所得大量赏赐的去处问题。尽管裴松之给《三国志》作注时补充了大量史料,但也没有涉及到诸葛亮所得大量赏赐的去向问题。

因此,要想弄清楚诸葛亮所得大量赏赐的去向,在目前没有发现新史料的情况下,只能依据间接证据进行推测。推测的依据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诸葛亮的自述家产之语。主要见于诸葛亮给后主的上书和给李严的书信。内容如前所述。

其二,时人和后人对诸葛亮的纪念和歌颂。诸葛亮死后,受到民间和西晋政府的双重歌颂,并得到后代政府的纪念。从诸葛亮死后一直受到民间和官方的双重歌颂来看,诸葛亮对后主所陈之言应当完全属实。否则,民间和官方也不可能一直歌颂诸葛亮的事迹。如果诸葛亮没有做到言行如一,蜀汉百姓也不可能“遂因时节私祭之于道陌上”[3]928。

其三,蜀汉官员做到洁身自好与轻财重义的,也大有人在,并非诸葛亮一人如此。如邓芝:“为大将军二十余年,赏罚明断,善恤卒伍。身之衣食资仰于官,不苟素俭,然终不治私产,妻子不免饥寒,死之日,家无余财。”[3]1078姜维:“据上将之重,处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资财无余,侧室无妾媵之亵,后庭无声乐之娱,衣服取供,舆马取备,饮食节制,不奢不约,官给费用,随手消尽。”[3]1068董和:“居官食禄,外牧殊域,内干机衡,二十余年,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财。”[3]979这些官员很难说是因为受到了诸葛亮政治人格的影响,死时才“家无余财”。应该说他们本身都信奉儒家思想,以儒家思想为人生的指导。而在曹魏或孙吴,轻财重义者也不乏其人。

其四,诸葛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之语。诸葛亮要求把他安葬在定军山,并且要“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3]927。诸葛亮为什么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后人解释不一。如有学者认为,诸葛亮遗命安葬定军山,是“为了提醒蜀汉君臣不要忽略汉中的重要军事战略地位,不要忘记继续北伐的战备国策”[17]274。笔者认为,诸葛亮具有墨家的薄葬思想,即不希望浪费国家资财。因为以诸葛亮的地位,如果遗体运回成都,可能要举行重大的安葬仪式,耗费大量钱财和人力。这有违诸葛亮的本意。而且三国时期经济的凋敝,“也极大地促成了薄葬风气的形成”[18]。

以上四个方面的论据,尽管都不能直接证明诸葛亮生前所得大量赏赐的去向,但也足以说明,诸葛亮自小生活艰难,知道社会财富来之不易,故而珍惜社会财富,一生都没有豪奢行为。

三、诸葛亮出山后的收入流向与司马懿收入流向的比较

诸葛亮之所以受到世人的敬佩和称赞,不仅在于诸葛亮的政治行为和政治人格的具有崇高性,还在于和诸葛亮同时代的魏国权臣司马懿人格过于卑劣。诸葛亮和司马懿是三国时期身居丞相之位者中最具比较意义的一对。这二人都是时代的风云人物,二人又在战场上相遇,进行军事对抗。二人之才可堪匹敌。但是,二人之德却有天壤之别。早在三国时期,吴国大鸿泸张俨在其《默记》中,已对二人进行过比较。当然,张俨对二人进行比较偏重才能方面。他说,“仲达之才,减于孔明。”[3]936不过后人多从政治道德方面比较二人的优劣。司马光曾说:“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19]14显然,司马懿之才胜其德,但恐怕不能简单地以“小人”给司马懿定性。司马懿政治人格的卑劣,已远远超越“小人”的界限。因此,诸葛亮人格的崇高性与司马懿的卑劣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司马懿是河内大族,其出身比起诸葛亮要优越得多。因此,在其参与政治之前,根本不存在衣食之忧的现象。但是,司马懿的参政过程,却和诸葛亮完全不同。同样,司马懿当权时代所得的禄赐收入,远比诸葛亮为高。其中司马懿具有实封的爵位,这是诸葛亮无法比拟的。司马懿在曹操建立时被封安国乡侯,明帝即位,改封舞阳侯。魏正始元年(240年),“增封食郾、临颖,并前四县,邑万户,子弟十一人皆为列侯。”[20]14高平陵事变后,被封为丞相,“增封颍川之繁昌、鄢陵、新汲、父城,并前八县,邑二万户。”[20]18此外,司马懿在朝为官,其丰厚的禄赐不会少于诸葛亮。至于田产,因为出身于河内大族,又未如诸葛亮那样离开乡土,更不用说。

司马懿丰厚的收入是如何支出的呢?通过对其家庭和其政治行为的考察,可以推断,其经济收入,一是用于家庭成员的生活消费支出,二是用于组建建反曹集团。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为公开的,而用于组建反曹集团支出却是秘密的。

司马懿的家庭成员远比诸葛亮要多。《晋书》称:“宣帝九男,穆张皇后生景帝、文帝、平原王幹,伏夫人生汝南文成王亮、琅邪武王伷、清惠亭侯京、抚风武王骏,张夫人生梁王肜,柏夫人生赵王伦。”[20]19据此,可知司马懿至少有妻妾四人,估计还有其他妾的存在。这样大的家庭,当然需要大量的生活支出。而司马懿暗中组成反曹集团,则需要更多的经济收入作为后盾。史载司马懿和与司马师父子曾“阴养死士三千,散在人间”[20]25。这些死士也必须给予优厚的报酬方可为其卖命。所谓死士,裴骃在《史记》是这样注释的:

贾逵曰:“死士,死罪人也”。郑众曰:“死士,欲以死报恩者也。”杜预曰:“敢死之士也”。[21]1468

上述的解释各有不同,显然,贾逵的解释不当,郑众和杜预的解释符合司马懿豢养死士的目的。豢养三千死士,当然要花费巨资。这些巨资,当然要由司马懿父子承担。由此可见司马懿巨额收入来源的流向,具有强烈的夺取曹魏政权的私人目的,和诸葛亮巨额收入有流向,完全不同。

有学者曾撰文认为诸葛亮与司马懿无二,也是一个阴谋家、野心家[22]89。这种观点属于主观臆想,在潜意识里深受性恶论的历史哲学观念的影响[23]。显然,如果野心勃勃,就需要积蓄实力。积蓄实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源,二是物质资源。具体到诸葛亮来说,他如果有司马懿那样的野心,首先就应当夯实称帝的血亲基础,即积蓄人力资源。积蓄人力资源首先要多生儿子,要多生儿子就要多娶妻妾;要多娶妻妾,就要多占有财产,以满足消费支出的需求。但诸葛亮却仅有两子:一为过继之子诸葛乔,一为亲生之子诸葛瞻。在清人张澍编撰的《诸葛亮集》里的《故事》中说,诸葛亮还有一幼子诸葛怀,曾为晋武帝所征,欲爵之,但诸葛怀以自己“材同樗栎”为由,谢绝了晋武帝的赐爵好意,“晋主悦而从之”[15]159。诸葛亮有幼子诸葛怀之说,仅见《诸葛亮集》所引之书《诸葛亮氏谱》,陈寿《三国志》不载,疑为虚构。

同样,诸葛亮的儿子也未担任蜀汉的重要职务,和司马懿之子司马师、司马昭二人在魏国担任重要军事职务完全不同。诸葛亮掌握蜀汉大权的根本原因,在于后主刘禅没有执政的能力。诸葛亮一心为公,在掌握政权之时,并没有利用巨额禄赐,来建立自己的私有权力集团,扩充自己的私人权力,他死前已向后主推荐了两个丞相职位的接班人蒋琬和费玮。这与司马懿父子掌控曹魏军政大权的局面完全不同。

诸葛亮之所以不以财富为意,不仅在于他具有儒家的崇高人生目标,而且还在于他感激刘备的知遇之恩,恪守着顾命大臣的诺言。更是为兴复汉室积蓄资财。

从蜀汉的经济现状来看,诸葛亮节俭的生活,也有利于蜀汉政治的运行。传统观点认为,蜀汉人口数量少,国家控制的人口仅百万左右(3)关于三国时期各国的人口数量,学术界一般认为传统的统计存在数量偏小的问题。有学者估算三国末期全国人口达3000万。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朱子彦《三国人口辩析》,《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4期。,而士卒竟达十万,因此平民的负担非常沉重。政府财富收入有限,如果官员都贪占财富,国家根本承受不起。蜀汉采取的国策一直是战时政策,全国上下努力的方向是兴复汉室。因此,长期的战争让大批军士只能在前线战斗,而不能复员参与家庭农业生产。

我们还可以通过同时代魏吴国家人口数量和官员家庭收入来源,来比较诸葛亮家庭经济支出的特点。也依照传统说法,曹魏国家控制的人口数量大约为六七百万。可见这一时期即使在富庶的中原地区,人口数量也削减严重。曹操身为丞相,同时兼任冀州牧,后为魏公,不久升为魏王。《三国志》记述了曹操崇尚节俭的生活特点。但是,曹操节俭也不过是表现在不重视衣着服装和居处的设施,提出薄葬的主张。曹操并不是一个不爱享乐的政治家。曹操建立的铜雀台,就是他享受奢侈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曹魏封爵的官员,多是实封,享受食邑。可见,曹魏政府官员的物质待遇应该优于蜀汉官员的物质待遇。同样根据传统说法,吴国控制的人口数量有二百余万。孙权相当重视官员的经济收入问题,通过世袭领兵制度,让军队私有化,从而大大提高了军事官员的经济收入,因此,孙吴国家官员的物质待遇也应优于蜀汉官员的物质待遇。既然曹魏与孙吴都具有人口优势,两国的官员当然都可以得到更多的家庭收入。因此,诸葛亮节俭的生活不仅在于“践其言而允保忠勋之誉”[24]895,而且还具有为“兴复汉室”节省资财的政治用意。诸葛亮病故之后,便受到了民间和政府的双重重视。民间对诸葛亮的纪念,是自发的行为,可充分体现诸葛亮的行为受到了百姓的爱戴。而政府对诸葛亮的纪念,则表明政府企图通过宣传诸葛亮的事迹,来传播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其一,诸葛亮出山后来自俸禄和赏赐的收入占了其家庭财产收入的绝对数量,其收入足以支撑家庭生活开支并有大量节余。其二,诸葛亮在物质生活方面表现出节俭性。其三,诸葛亮获得的巨额禄收入多数并未由其本人和家属消费而是返还到蜀汉国家的府库之中,并用以奖励将士。诸葛亮以其个人的高尚行为,为蜀汉上下官员做出了表率。这是儒家的身教胜于言教的思想的体现。诸葛亮的政治人格高尚性,从其出山后的经济收入与支出去向进行考察,可见一斑;而认为诸葛亮是野心家的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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