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疆伊犁民俗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2020-01-17陆海鹏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民俗旅游伊犁民俗文化

陆海鹏,王 仓,2

(1.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乌鲁木齐 830046;2.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提出,要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要充分利用乡村民俗文化、自然历史文化等发展特色旅游。民俗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其与旅游业的融合不仅可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亦可以实现优秀传统的传承。新疆伊犁作为多民族聚居地,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充分挖掘、保护、发展民俗旅游,是实现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民俗与旅游的关系

(一)什么是民俗

民俗(folklore),也称为民间风俗、民间习俗,指的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1]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不间断文明史的古国,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地人类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文化,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特有民俗。这些民俗都是基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并在世代传承中逐步形成不同民族、地域、国家特征的多民俗文化,且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着悄然无声的演变。广大中、下层民众作为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以世代的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和心理影响的方式,创造、享用和传承着民俗,民俗已经内化于心,规范着一定的社会秩序,可以说,民俗能够表现出民族特性、地方特色最本质的文化底蕴。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资源丰富、源远流长,民俗文化经过产生、发展、演变,致使民俗内容错综复杂。民俗作为文化积淀,其依附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在语言、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目前,学界对民俗的范围和分类无共识,基于学术背景、学术思维、研究方法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各民俗学家都有着自身关于民俗的研究体系。民俗学家刘魁立教授根据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思维特点等将民俗分为物质民俗、精神民俗和社会民俗[2]。各类型民俗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并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质与量”的变化。

(二)旅游的本真

旅游作为一种精神文化活动,是一种社会再生产为满足人类需要的消费行为。从字面上来看,“旅”即旅行、外出之意,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从空间上的A 地域到B 地域的过程;“游”即游乐,是在人动机支配下为了游览自然风景、了解人文历史、欣赏风景名胜等而产生的行为表层意志。“旅游”则是二者的结合,是一种社会性文化行为,“是人们利用余暇在异地获得的一次休闲体验”[3]。然而,笔者觉得,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为“旅游”的定义提供了启示。犯罪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该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就旅游而言,旅游的主体是达到一定年龄具有自主意识认识客观世界的人;旅游客体就是一定区域外的自然或人文景观;主观则是欣赏客体的意识,旅游具有“故意”的意思表达;客观方面是主体实施欣赏客体的行为。因而,作为人的高级精神享有,旅游指的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责任能力人基于故意的意思表达前往一定区域外去欣赏自然或人文景观而获得愉悦感的独特体验行为。

(三)民俗和旅游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9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指出,2018年度,我国国内旅游55.4 亿人次,同比增长10.76%;出、入境旅游1.48、1.4 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增长13.5%、0.5%;国内旅游收入5.99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4]。民俗旅游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而加以保护、开放,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民俗与旅游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首先二者都是文化生活层面的范畴。“文化”作为一个非常广泛和最具人文意味的概念,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但以传统的观点来看,它是人类在社会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民俗作为一种来自中下层群体创造的具有集体性、传承性、传播性、稳定性的文化,旅游作为满足人类精神需求的社会文化,都是社会物质生产下的与一种社会形态相适应的文化生活的写照。“旅游与民俗在文化上不谋而合之处恰好就在于共同的社会基础。……实际上旅游是一种文化的转换形式,或者说是一种文化消费”[5]。“民俗+旅游”正是文化间的有机融合,民俗旅游的核心内容就是民俗文化,是人类社会群体智慧的体现。

民俗与旅游具有相融合共同发展的关系。正是基于民俗与旅游都是文化生活的“复合体”,才为二者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民俗极大丰富了旅游的内容。作为古国,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辽阔的国土疆域、众多的民族类型,民俗文化绮丽多姿,无论是构成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还是各种制度、设施以及意识形态打造的“上层建筑”都有着民俗的影子,这为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俗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纷纷问世,满足了旅游者日益增强的文化旅游需要,推动旅游向深层次发展。同时,旅游促进了民俗的传播、推广、保护、继承。民俗作为一个区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需要加以继承与发展,这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如上所述,民俗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特征,旅游推动了人口流动、信息交换,通过旅游,人们能了解到各地方、各民族所有具有的特有文化,促进民俗的传播与继承,提升民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许多旅游者在追求文化空间上的差异性而纷纷成为民俗文化的“广播员”。同时,对民俗区域内的人而言,为了吸引更多旅游者,不得不对民俗景区、民俗文化、民俗特点加以推广与保护,提升了民俗文化推广与保护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当然,民俗与旅游内容上并不能等同。不是所有的民俗都可以成为旅游开发的内容。从目前我国民俗旅游项目层次来看,其民俗旅游主要有三类内容,包括“静态成列型”、“动态表演式”和“互动参与式”[6]。“静态成列式” 指的是一种通过民俗物品在民俗博物馆或成列馆的展出,供游人观赏、阅览、选购来实现其价值的一种最基础层次的民俗;“动态表演型”则是为丰富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对民俗的感受和加强对民俗的直接感官认识,将一些民俗化静为动通过动态展演而体现出来,如民间歌舞、戏曲和杂耍等均可纳入此类,“动态表演型”是一种通过人为加工的民俗,较“静态成列式” 民俗旅游而言属于提高层次的民俗旅游产品;“互动参与式”是为满足旅游者参与民俗的需求,在特定的环境下旅游者通过自身体验的方式获得深层次感知的旅游产品,如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节目来到新疆乌拉斯空中草原体验具有民俗性质的骑马、摔跤、跳舞等活动,这种“互动参与式”旅游产品属于发展层次的民俗旅游。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伊犁民俗旅游发展的特色与问题

(一)伊犁民俗旅游的特色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简称伊犁,下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1 个直属县市。全州总面积26.88 万平方公里,2017 年末全州人口461.7 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74.97 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59.56%,包括哈萨克、维吾尔、汉、回、蒙古、锡伯等13 个世居民族在内的4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锡伯族为主[7]。

伊犁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文化独特,民俗风情浓郁,区位优势突出,素有“中亚湿岛”和“塞外江南”的美称。地处中亚内陆腹地的伊犁,境内山脉纵横,有广阔的山间平原盆地和伊犁河谷地貌,加之独特的地形在大西洋暖湿气流和南下的北冰洋气流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丰富降水,造就了伊犁多元的气候特点。这种多元的气候特点不仅孕育出雄伟的天山、辽阔的草原、茂密的森林、幽深的溪谷和碧蓝的湖泊等自然风景。同时,作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地”,自西汉以来,见证了张骞出使西域、细君公主和解忧公主远嫁乌孙、成吉思汗西征、左宗棠收复疆土、林则徐治水、锡伯营大西迁等重要事件,东西方文化交流融合又孕育出青铜时代的乌孙土墩墓葬群、乾隆皇帝御书的格登山记功碑和伊犁将军府等人文景观。在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共同孕育了一体多元、融合开放、独具特色的伊犁文化,成为我国西部一个重要的旅游城市,每年吸引着数以千万计的海内外游客,成为新常态下伊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据统计,2018 年度伊犁州州直接待旅游总人数4118 万人次,增长41.8%,实现旅游收入488.54 亿元,增长70%[8]。

作为多民族聚居区的伊犁,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民俗风情独具特色,已经成为旅游发展的靓点。“伊犁民俗旅游资源具有鲜明地民族品质、独特的文化内涵、质朴的乡土气息、厚重的历史氛围、欢愉的生活情调以及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对旅游者产生巨大的诱惑力和感召力”[9]。民俗文化作为民俗旅游的核心内容,具有质朴的民间性、鲜明的地域性、独特的民族性、体验的差异性等特点。伊犁民俗文化资源多彩多姿,有哈萨克族触景生情、出口成章、怀抱冬不拉的阿肯弹唱,维吾尔族闲暇时举办的集取乐、品行教育、聚餐为一体的“麦西来甫”,蒙古族以摔跤、赛马、射箭、套马、下蒙古棋等民族传统文娱项目的“那达慕”,回族即兴创作有感而发的山歌抒曲“花儿”,锡伯族传统体育活动“射箭”等,并开发创建了“喀赞其维吾尔民族风情园”、“察布查尔锡伯民俗风情园”等民俗文化传播基地。2013 年以来,伊犁旅游坚以“特色为要、文化为魂、自然为基、人民为本”为发展理念,结合“肉孜节”、“古尔邦节”、“西迁节”、“天马节”、“杏花节”等重要节日,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民俗借助旅游得到传播、传承,旅游借助民俗获得经济发展。显然,伊犁各民族保持传承的特色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已经伊犁旅游发展的宝贵文化遗产,伊犁已经成为中国西部理想的旅游圣地。

(二)伊犁民俗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伊犁民俗文化在伊犁旅游业中已经有所发展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民俗旅游的经济效益开始展现。但是,伊犁民俗文化在伊犁旅游业发展中所起的推动性作用所遇到的困难也在持续增大,对伊犁民俗文化的开发中也存在着不合理的方面。旅游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播、继承、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传统民族民俗文化的同化、庸俗化和商品化等。

1.旅游导致部分伊犁民俗的异化

旅游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部分民族传统文化也在消失和变异。一方面,大量外来游客、旅游从业者短时间内积聚在民俗淳朴的民族地区,他们的观念与本地民俗文化观念间的差异“碰撞”,使得传统民俗文化发生变迁,长此以往,民俗文化就会发生“质”的改变,以致民俗脱离原本之独特性,“旅游目的地文化变迁的过程中,游客的文化融入产生新的文化,这些文化虽然不为旅游目的地居民所推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成为旅游地的真实文化”[10],由此便对当地生活习惯、民俗文化等产生冲击。另一方面,旅游开发者缺乏文化导向,为了迎合旅游者的需求,对民俗文化进行破坏性、不合理开发,甚至一些不法商贩为追求短时间的利益盲目的篡改民俗文化,导致民俗文化变得庸俗。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部分地区进行的不合理开发不仅“破坏和污染了旅游地的自然环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了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使当地道德风尚退化,朴实民风异化”[11]。

2.民俗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尚未充分开发

多元的气候环境和文化历史造就了伊犁雪山、森林、草原、河流等雄壮秀奇的自然景观以及闻名遐迩的八卦名城、乌孙古墓、弓月城遗址、阿力麻里城遗址、伊犁将军府、林则徐纪念馆和乾隆皇帝御书的格登山记功碑等众多历史文化景点,这就使得地方格外重视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的开发,据统计,截止目前,伊犁州全州直有质量等级旅游景区达123 家,其中3A 级以上景区71 家、5A 级4 家(不包括兵团第十师管辖的5A 景区白沙湖景区)、S 级及以上滑雪场15个(3S 级以上4 个)[12]。但是,这些旅游景区中3A 级以上的大多属于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址景观,和民俗文化息息相关的项目寥寥无几。作为民俗旅游在伊犁旅游的大环境中未得到充分重视,致使民俗旅游规模较低、结构单一。伊犁各民族民俗文化的丰富风采与民俗旅游的发展不相适应,民俗旅游产业与其他旅游产业相比差距非常大,从而制约了民俗文化的传播继承、旅游产业的整体性发展。

三、伊犁民俗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各民族民俗在历史的长河中共同发展,相互融合成了伊犁地区浓厚而独特的民俗文化。这种民俗文化已经深入到融合开放、独具一格的伊犁特色文化之中,将民俗与旅游结合,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适应了新常态下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契机、新思路。

(一)民俗文化是伊犁旅游经济发展的根与魂

民俗文化是伊犁民俗旅游经济发展的根。民俗文化是伊犁特色民俗旅游产业开发的来源,以民俗文化为本质的民俗旅游可以直接带动经济的发展。就拿带有地方民俗特色的“巴扎”文化来说,基于维吾尔族重商、崇商、经商传统发展起来的巴扎,如今几乎遍布伊犁所有的城乡街道、交通中心,是各族特别是伊犁少数民族从事商贸活动的重要场所。在“巴扎日”,当地的农牧副业产品、外地外省商品乃至进口商品不仅满足当地群众生活需求,亦满足了大批旅游者的精神需求,成为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就是民俗转化为经济效益的特征符号,是民俗文化与经济融合的典型示例。

民俗文化是伊犁民俗旅游经济发展的魂。随着伊犁民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推进,民俗文化的商品附加值越来越高,已经成为民俗旅游业的瑰宝,推动着伊犁文化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些年,伊犁州旅游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2017 年全州接待旅游总人数4282 万人次,增长27.6%、收入363.97 亿元,增长22.2%;州直接待旅游总人数2906 万人次,增长30.0%;旅游收入287.22 亿元,42.0%[13]。2018 年如上所述,仅州直旅游人次几近2017 全州的旅游人次、州直旅游收入已远远超过上一年全州旅游收入。全州的人数伊犁州独特的民俗风情、厚重的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发展的文化优势越来越体现到经济效益的产出上,做大做强民俗旅游文化产业成为伊犁人民的共识。同时,如何让民俗旅游成为伊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如何推动民俗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开辟民俗文化旅游发展新路径成为伊犁改革创新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伊犁民俗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可持续发展发展作为民俗旅游经济发展的核心思想,不仅要考虑当前经济发展对民俗文化资源的需要,而且要考虑未来民俗旅游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将伊犁民俗旅游资源的精品开发与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相结合则是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1.秉持全域旅游发展观,推进民俗旅游业的转型升级

伊犁的旅游发展需要实现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对民俗旅游而言,全域旅游就是要按照做产品、不做样品和要做精品、不做展品的要求,将伊犁优美的自然景观、独特的历史文化景观、浓郁的民俗风情、突出的区位优势相融合,以打造民俗旅游品牌为目标,以满足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精神需求为落脚点,推进民俗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广泛深入地对全州各民族民俗文化的调查基础上,梳理出可待开发的民俗文化资源,将最优秀的民俗文化进一步美化、扩大化、深化和升华,进而采取保护性开发,以民俗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加快民俗旅游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世界级民俗旅游精品

民俗旅游规划是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蓝图,是指导民俗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地方政府要提高规划认识、增强规划权威、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监督,要严格按照“国际旅游谷”的战略规划,编制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民俗文化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州级规划为总纲、县市规划为框架、旅游区点规划为基础的旅游业发展规划体系,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将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与伊犁各民族独特的民俗风情结合,以民族传统节庆典礼为契机,以传统的生活方式、民间艺术、文娱项目为内容,全力推进伊宁市喀赞其民俗旅游区、锡伯民俗风情旅游区、奎屯市风情园、肖尔布拉克酒文化街、霍城县六洲国际赛马场等民俗旅游项目的建设工作,打造伊犁精品民俗风情旅游线路,将伊犁现代文化与浓郁醇厚民俗风情融合在一起,成就伊犁旅游产业化最明显的旅游精品项目。

3.充分挖掘民族历史文化,推进跨国边境民俗旅游

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我国56 个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而作为边境地区的伊犁,是我国从路上通向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重要通道,自古以来就与周边国家往来密切,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从交流到凝聚,相互汲取民族文化之精华,一同创造了灿烂文明的伊犁文化。因此,伊犁可以充分发挥与周边国家、民族交融交往的优势,在入境手续上申请国家政策扶持,吸引周边国家各个民族的民族情结和民族文化认同,大力发展入境探亲旅游和入境观光游。总之,民族历史文化的发展深刻影响到民俗文化的传播、继承、变迁。伊犁各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产生和形成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这些风格各异、类型多样的民族历史文化构成伊犁民俗旅游的特点与优势。

作为民俗旅游的本质,伊犁独特的民俗文化是各民族民俗在历史的长河中相互融合的结果。伊犁自然景观优美,历史文化独特,民俗风情浓郁,区位优势突出,形成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边境跨国和冰雪旅游五大品牌项目。作为伊犁旅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俗旅游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精神文化需求,民俗旅游的转型升级需要秉持全域旅游发展观,加快民俗旅游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充分挖掘民族历史文化,将民俗旅游资源的精品开发与对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相结合,推进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民俗旅游伊犁民俗文化
地方民俗文化的传承
建筑立向民俗文化泛谈
伊犁书
伊犁将军长庚
我国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研究
昌平区民俗旅游持续增长
西安市智慧民俗旅游发展对策研究
两岸民俗文化荟萃福州
丝绸之路与伊犁
《诗经》宴饮诗中的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