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系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探讨和应用
2020-01-16金晶
建材与装饰 2020年4期
金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430071)
1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规定:
2.1 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20区、21区、22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20区应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21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322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本条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的规定与IEC60079-10-2标准中3.25条中的划分规定一致。
2 工程应用
以下就菲律宾美萨美斯3×135MW燃煤电站工程运煤系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进行说明。菲律宾美萨美斯3×135MW燃煤电站位于菲律宾东美萨美斯省维拉努埃瓦市的菲佛德克工业区内,本期建设3×135MW机组,预留扩建场地。本工程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系统按三台锅炉为一个单元设计,采用程序控制。
2.1 煤质分析资料

表1
2.2 锅炉耗煤量

表2
2.3 运煤系统设简述
本工程燃煤全部为海运来煤,由码头卸煤设施将煤运至厂内接口1号转运站内。厂内设2座条形煤场,总贮量可满足3台锅炉燃用设计煤种连续运行30d的耗煤量。每座煤场上设有干煤棚,跨度100m,长度95m。运煤系统碎煤机室布置在煤场后上煤系统中,带式输送均为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并具有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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