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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提请再审引发的疑似错案

2020-01-16王健

民主与法制 2020年2期

本社记者 王健

>>曾经红火一时的湖北郧府薯业有限公司已经物是人非 作者供图

如果不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法院的决定再审,韩堂伍已经选择了“认命”。

这位民营企业家5年前被郧阳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没有上诉,“我想早点出去,为家乡经济发展作新的贡献”。

郧阳区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郧阳区法院的两次再审均认为原审判决漏判“将违法所得返还各集资参与人”,但是,韩堂伍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清白比什么都重要”!

26人的非法吸收存款案

2009年,韩堂伍积极响应十堰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百名老板家乡行”招商引资活动中,回乡投资9000万元,于2010年4月兴办了湖北郧府薯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时,他曾被政府授予“十堰经济人物”“十堰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他出资1000万元修通郧县(现郧阳区)叶大乡月亮湾村的“断头路”,连通附近乡村,至今还是美谈。2015年,企业资金链断裂,韩堂伍被迫向30多人“借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

郧阳区检察院后来指控,湖北郧府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堂伍以公司资金短缺为由,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韩堂伍直接决定并具体实施以公司名义或以个人名义由公司作担保的形式向33人非法吸收存款8800余万元。

经审理,郧阳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书对起诉书指控的其中7笔借款未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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