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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的思考——以太仓市为例

2020-01-08

科学咨询 2020年17期
关键词:太仓市规划局信访工作

李 鹏

(江苏省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苏州 215400)

一、突出信访问题源头管控,推进矛盾化解超前化

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对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曾这样说道: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在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必须放下架子,打掉官气,主动上门,把信访工作做到基层,把党的关怀和政府的济助送进普通群众的家庭。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民解难题。太仓市局领导和信访干部定期进村(社区)现场走访,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详细记录下来,对于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每年组织下属各单位主动下去排查问题,将以往的等待群众来反映问题转变为主动去排查问题,对各类矛盾隐患进行集中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召开相关业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联动排查化解涉土信访矛盾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交流,通过建立健全巡回调解、定时回访、信息快速反馈等制度,广泛收集涉资涉规等信访信息,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对于涉资涉规等问题,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密切合作,积极参与会商会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对于非涉土问题,与村、社区密切沟通联系,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共同关心帮扶信访人。做到“情况早预测、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苗头早控制”。

二、聚力打通信访渠道堵点,坚持服务群众常态化

群众信访并非洪水猛兽,面对群众信访问题,宜疏不宜堵,堵则溢,疏则顺。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担当作为。要积极畅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摆正服务心态,以一颗真诚的热心服务好群众。

注重做好群众的初信初访工作。自然资源领域的信访问题,群众往往最早把问题反映给镇(区)、村(居)委会和国土资源分局(所),这些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小问题或者刚刚发生和即将发生的问题,如果接到群众举报或反映后,立即介入,调查处理起来会很容易,问题也能尽快得到解决;如果不重视,听之任之,小问题可能会变成大问题,简单问题会变成复杂问题,处理起来往往会很困难、棘手。因此我市各镇(区)国土分局(所)均设置信访接待室,打通群众信访接待“最后一公里”,安排业务水平好,沟通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进行“一窗式”受理,在处理初信初访问题时,把好接待关、把好疏导关,坚决做到不让来访的群众受到冷落、不让反映问题受到耽搁、不让工作差错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出现、不让单位形象受到损害。能当场解决的,做到有理有据合法合规,让信访人得到满意的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登记,依法处理,及早化解矛盾,避免和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注重将“请进来”“走出去”两种方式相结合。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信访工作室”,通过搭建信访工作平台,并特聘涉资涉规信访专家和顾问团队(包括律师)等,对于工作室工作给予专业和法律方面的支持。对于各信访接待室难于现场处置的信访人或者老信访户,“工作室”会主动将他们“请进来”,由“工作室”进行办理,一方面减轻信访接待室的压力,便于其处理日常的群众咨询与信访,另一方面有利于信访人问题的处置与稳控;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信访案件,“工作室”会邀请各业务科室、专家和法律顾问一起会商,确保信访处置合法、合理、合规。除了“请进来”,“工作室”积极“走出去”。“工作室”定期对分局(所)开展“基层信访潜在矛盾排解”工作,通过主动找分局(所)长交流,了解分局(所)信访情况;同时定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培训授课活动,将涉土法律法规、依法信访制度和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等内容进行宣传。通过“走出去”,将一些新发生的、将要发生的、苗头性的信访问题成功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信访事项办理标准,促进处置流程规范化

《孟子》的《离娄章句上》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信访事项的办理同样如此,只有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办理标准和要求,才能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才能建立起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信访工作实际,通过制定《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流程》,明确了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流程图和职责分工,建立科室共同接访制度。通过制定《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案件规范化办理流程和要求》,明确和规范了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从收阅、登记、转办、催办、会办、答复、办结七个环节明确办理要求,实行封闭式运行,痕迹化管理,确保信访程序“零瑕疵”。严格落实“一口进一口出”机制,随时掌握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严格落实信访问题集体讨论处理制度,加强集体讨论在处理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信访问题依法处理,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中央的这一决策部署,强化了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因此,我们必须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强化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在开展新时期信访工作时,信访干部必须切实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及政策理解水平,必须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信访问题,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实现定分止争的目标,决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解决问题,更不能为了化解一时一地矛盾而突破法律底线。对群众反映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合理诉求要予以支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合理诉求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使他们息诉罢访。对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要求,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及时予以回复;对顽固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办公秩序的上访人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坚决维护信访秩序。

深化开展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和访前诉前法律咨询工作。对信访投诉请求,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把法定途径作为应选项和必选项,坚定不移地按照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定期为群众免费开展访前诉前法律咨询活动,科学处置信访诉求,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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