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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的房产官司,谁“赢”了?

2020-01-07余战纪

民主与法制 2020年1期

余战纪

90岁的张之庚和80岁的马婉华是一对半路夫妻,携手相伴30多个年头。本以为可以共享晚年,怎料,张之庚老人居然还要为了房产,和老伴儿、继子对簿公堂。

马婉华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老两口唯一的住所“卖”给亲生儿子。毫不知情的张之庚陷入妻儿“背叛”、房产“被夺”的困境,悲愤交加之余,他将妻儿告上法庭。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那么,法律最终会站在哪一边?撕裂的亲情还能复原吗?

继子当亲儿,半路夫妻也融洽

张之庚早年是北京市园林部门的一名职工,和妻子结婚数年,一直未能生育。虽然夫妻俩感情不错,但膝下无子的遗憾,逐渐消磨了彼此的情感,上世纪70年代末,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离异后的张之庚,陆续有人给他牵线搭桥,但他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伴侣。1982年春天,张之庚认识了当时43岁的马婉华,当时她在北京市一家烟糖公司工作。初次见面,马婉华就带上了刚满12周岁的儿子马波。“我和丈夫离婚,儿子改我姓,你如果不介意,咱们交往试试看。”马婉华开门见山,把自己的情况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张之庚觉得,直爽的人没有花花肠子,相处起来比较容易,当时就对马婉华产生了好感。

张之庚和马婉华一起吃了几次饭,逛了几次街,互相了解后,就直奔婚姻主题。婚礼很简单,亲戚朋友坐下来吃了个饭,两人算是组成了一个新家。

张之庚很喜欢小孩儿,看到长得虎头虎脑的马波,有一种初为人父的喜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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