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人性论对当代道德教育的积极意义
2020-01-02许袖飞沈泽文
文化学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儒家
许袖飞 沈泽文
人性论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理论支撑,是对人之为人的本质认识,生发于性与天道的交互过程之中,形成了不同的人性论学说。先秦儒家的不同学者围绕人性善恶及成人之道的核心问题,形成了性善、性恶的不同学说,但都以德性及其培育为落脚点。从道德哲学视域来看,先秦儒家人性论秉持人道原则,以培育理想人格为指向,而理想人格以真善美的统一为内容,对当代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先秦儒家人性的基本问题
一般而言,日常生活中的“性”是指属性、性质,如物理性、化学性等,是对事物各种运动状态的描述。在先秦人性学说中,“性”是指本性、本质,与情相对,“情”指情感、情态,指人的存在方式和内在规定。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被置于政治失序和道德失序的双重危险之下,引发了众多思想家对诸侯纷争、礼崩乐坏等政治社会现象的探讨,体现在道德领域即人性善恶及成人之道的问题。对此,先秦儒家学者以天人关系、性习关系为论域,以德性为支撑,以圣贤为理想人格,表现为对人性善恶及成人之道的争辩中。
儒家从孔子到子思、孟子,发展了较为系统化的性善学说。何为“性”?孔子认为“性”即人性,与“天道”相对,正所谓“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在孔子看来,人性就是德性,具有先天性,正所谓“天生德于予”。同时,德性表现为仁爱,展开于社会伦理关系之中,正所谓“性相近,习相远”。基于德性的先天性及社会性,孔子强调通过礼乐的教化恢复人先天的德性,从而培育“仁智统一”的理想人格和以仁爱为社会规范的大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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