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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短视频传播的隐私泄露风险及治理机制

2020-01-02陶贤都

文化产业 2020年26期
关键词:内容用户

◎陶贤都 王 楠

(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2)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的助力下,人类社会进入了智能时代,公众隐私受侵犯的风险也随之上升,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短视频是产生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介新形态,具有移动、轻量、碎片等特点。”[1]移动终端的普及、4G网络技术的成熟和5G技术的逐渐铺开,以及商业宣传的推动,短视频已成为当前传播领域中发展迅猛的新兴领域。但与此同时,短视频传播中的隐私泄露问题也成为了困扰平台和用户的问题。短视频与传统的文字、图片相比,尤其是在智能传播时代表现力更强,一旦涉及隐私内容,传播范围的广度和产生的后果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智能时代短视频传播中的隐私泄露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一、短视频传播中隐私泄露的表现

短视频自从2016年以来进入了爆发的阶段,抖音、快手、火山、西瓜、美拍、微视等各领风骚,成为了众多用户的选择。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7.59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6.48亿,占网民整体的75.8%”[2]。在短视频蓬勃发展的背后,隐含着隐私泄露的风险。隐私权是指个人信息、个人活动和私人领域不受他人打扰和干涉的权利,隐私权在中国并不是陌生的现象,只是在智能时代隐私泄露变得更为突出。短视频用户由于缺乏对隐私权的正确认识,经常会有意或者无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他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在短视频传播应用中,一些用户为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点赞,存在借助平台“爆红”的心理,分享、上传涉及他人隐私的视频,过多分享包含个人信息的视频。从短视频传播者的角度而言,短视频隐私泄露包含泄露他人隐私和泄露自身隐私两个层面,两个层面的隐私泄露表现的形式不同,所带来的影响也存在着不同。

(一)短视频传播泄露他人隐私

1.不恰当曝光

短视频平台上一些拍摄者出于“正义”,将平台作为曝光和批判不道德行为、不良社会现场、违法行为的媒介,对于地铁乱丢垃圾、老人掌掴不让座女子、校园暴力、当街暴打小三等事件,采用偷拍、跟拍的方式,不经过任何处理且不经过被摄者的同意,私自将视频上传到短视频平台,供网友围观。在这类视频中,主人公的肖像一览无余,甚至视频中还包含姓名、工作、家庭住址等信息。其中一些暴力事件的曝光,对于被欺凌的人来说,没有了尊严;对于施暴者来说,他们面临着人肉搜索、人身攻击的后果,这样的视频给双方都会带来极大的困扰,此类内容的传播是罔顾道德、司法,忽视人权的一种行为。也许拍摄者是出于好心的目的,去曝光这些行为试图起到警示作用,但是方式欠妥,伤害了当事人,侵犯了施暴者和受害者的隐私权。

2.短视频“寻人”

短视频平台上流行这样一种视频,一些视频拍摄者在被拍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跟踪、偷拍,从而放到平台上企图“寻人”,这样的视频点击率往往很高。从拍摄的方式来看,这种短视频“寻人”是不正当、不合理的,泄露了被拍摄者的隐私,甚至构成了违法。视频的发布者为了“寻人”、博取关注度,将偷录的视频发布出来,属于擅自发布和传播,严重侵犯了被摄者的隐私,被摄对象有遭人肉搜索的可能,干扰了被摄者的正常生活。例如某地铁工作人员的走红,拍摄者在地铁站向他索要联系方式后,将过程视频上传到平台,他的工作单位也被曝光,随后更多人去他的工作地点偷拍、偷录,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以及干扰到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对他人行为的“放大”

在智能传播的信息时代,也许你只是在干自己的事情,比如吃东西、跳舞、锻炼,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人视频中的“主角”。一些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认为他人有看点的行为动作录制下来,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引发关注和讨论。也许视频发布者只是出于“好玩”的意图,但是这样一种未经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并上传至社交平台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也许被拍摄者介意自己被上传至平台,甚至一些这样的视频走红也使得被拍摄者成为“网红”,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例如上海“流浪大师”许巍的走红,走红的原因是他衣衫褴褛、不修边幅,却常蹲在地铁里和路灯下看《论语》《左传》等,被过往的人拍到发布在网上,他的居住地、工作经历等被网友扒出,普通民众、“直播网红”不断涌到许巍居住的地方进行拍摄,许巍的正常生活被干扰,最终选择离开之前居住的地方。他本身并不想成为“网红”,却因为一些人的拍摄,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个人隐私被泄露。

(二)泄露自身的隐私

戈夫曼在“自我呈现”理论中认为,社会是一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有表现自我的权利。在人际交往中,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给大众留下不同的印象,期望得到他人的关注和赞美。在智能时代,用户借助平台和陌生人交流和展示的机会越来越多,为了获得流量和关注,甚至成为“网红”,往往忽略隐私问题而披露自己的隐私。有的短视频用户向其他人表达自己、分享生活中的趣事和技能,视频内容每天都上演着家长里短,还包括拍摄自己的车子、房子,与自己相关的任何事情都可以作为视频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暗含了个人信息、兴趣取向、家庭成员关系等,可以非常直观地获取用户的很多信息。有很多短视频用户喜欢在家里、小区里拍摄视频,并加上定位,根据视频显露出来的信息找到该用户的家庭住址,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短视频拍摄的随机性和便捷性,儿童信息的展示更加多样化,所以一些用户热衷于在网络平台上晒孩子。短视频作为晒孩子的新形式,比图片和文字更直观、更生动。这种将孩子晒在网络上的行为,暂且不说有些孩子是根据大人的标准和眼光进行活动、取悦网民博眼球,很多情况下将大人和孩子的诸多信息泄露在网络上,很容易给犯罪分子作案的便利。

在短视频传播环境中,公共领域和私人空间出现重叠,不少用户未能正确地区分公共领域和私人空间,使得自身的隐私在短视频传播中被泄露。家庭作为私人领域,包含更多的隐私,但是在短视频传播下却常成为了公众观看的场所。例如,在一条“小女孩直播妈妈洗澡”的视频中,小女孩对着手机手舞足蹈,将妈妈正在浴室里洗澡的场景无意中进行了拍摄,而被拍摄的母亲却对此毫不知情。随后,这条视频短时间内在平台上疯狂传播,播放量急剧上升。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由于平台未尽到审核责任、某些用户的恶意散播、监护人对孩童账户疏于管理,造成不当内容的传播。

二、短视频传播中隐私泄露的原因分析

不少研究者认为,科技越发达,个人隐私会越少,个人为了享受更多的科技成果带来的便利,就需要牺牲一定的个人隐私,这也透露出了智能时代个人隐私面临技术飞速发展的无奈。目前短视频受到用户和互联网平台的热捧,在其蓬勃发展的背后,则是隐私泄露的风险。短视频之所以频频出现隐私泄露的问题,其背后有着复杂的因素,只有找出短视频隐私泄露的原因,才能针对短视频传播中的隐私泄露进行治理。从目前短视频传播隐私泄露的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需要我们进行反思。

(一)平台层面

1.平台对隐私泄露问题监管存在缺失

短视频应用炙手可热,平台赋予了用户更方便快捷、更具感染力的表达方式。平台用户数量众多,UGC(用户生产内容)、PGC(专业生产内容)、MGC(机器生产内容)等生产出众多的短视频,视频形式、内容多样,面对数量庞大的短视频内容,应用平台很难实现全面实时的监管。用户将泄露隐私的短视频内容上传至平台,至于传播的后果则是用户难以控制了。用户完成了上传的过程后,即使进行了删除,也难以保障有关内容是否会进行二次传播。视频在传播的过程中有多少人用户无法得知多少人、什么人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截图保存和转发扩散。例如小女孩“直播”妈妈洗澡的视频就表明平台的人工审核和机器审核具有疏漏和缺陷。目前市场上的短视频应用平台多采用算法进行关键字或关键帧的机器审核,而有些违规内容不是通过文字表达,或者违规的内容在整个短视频中只占有很小的一部分,技术会很难捕捉到。有的涉及到隐私泄露的短视频,即便利用技术监测到并进行删除,网民仍可以用方式在多种渠道进行传播。因此,短视频的监管很难全面覆盖,内容审核难免会有疏漏,这是平台对短视频隐私泄露内容监管存在缺失难以避免的事实。

2.短视频平台的低门槛进入

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幅度降低了短视频生产门槛。在传统媒体时代,制作视频需要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人才,花费很多精力才能够完成视频作品,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在当今的智能传播时代,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人才这样的障碍被消除了,智能设备中已经集纳了短视频拍摄的设备要求,操作过程简单方便,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约束,普通人都可以进行操作。此外,短视频编辑低成本以及即时化特点都满足了人们当下的需求。大量的普通用户都可以是摄影师、剪辑师,甚至是未成年人都可以成为视频的制作者、传播者。随着技术的成熟,平台自由程度的放大,平台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一部分人传播隐私的地方。另外,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由机器生产短视频也成为了可能。机器生产短视频也给短视频隐私泄露带了隐患。

3.平台个性化推荐助长了隐私泄露

短视频平台单纯的叠加推荐与热度加权的算法逻辑使“流量”成为视频传播的核心指标,

最终导致的是“爆者更爆”的局面[3]。平台为了吸引用户,会利用各种机会打擦边球,传播更能吸引用户的隐私泄露的短视频。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数量爆炸性增长,在这样一个注意力稀缺、信息过载的时代,用户逐渐失去了对信息的主动筛选权。智能传播时代的个性化推荐技术,被短视频平台加以充分的利用,平台通过用户画像就能够精准地向用户推荐其感兴趣的相关短视频,从而使得用户更多地接触精确推送的短视频。在用户多次浏览相关“偷拍”“暗访”的短视频后,接下来的推送中,可能就会被此类视频“刷屏”。一些包含隐私的短视频被推送至相关用户的浏览界面,热度加持后还会持续推动给更多用户,喜欢窥探隐私的“需求”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被满足,智能传播时代的个性化推荐助长了短视频“隐私扩散”的现象。

4.短视频隐私泄露传播源头查找困难

短视频的传播模式多元,包括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双向互动式”人际传播,用户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大众传播,以及用户与其他社交媒体之间的“一对多式”的人际传播。短视频平台设置的分享功能,可以使短视频在很短时间内迅速扩散至众多媒介平台。一个视频、一个人物的“走红”,有些用户便会对事件中的人物进行全面搜索,包括他的姓名、住址、工作等,其隐私可能会被大肆传播。当用户使用一键转发功能,将短视频转发到其他平台后,面对的将是成倍增加的传播群体。移动短视频发布的便捷性,使得网络平台充斥着海量的短视频,短视频应用的跨平台性,更使得各种信息混杂,在网络平台上找到最初发布的短视频来源十分困难,客观上导致了隐私泄露问题的频频出现。

(二)用户层面

1.用户缺少隐私保护意识

短视频用户群体庞大,素质也参差不齐,对于隐私权和隐私保护认识不到位,从而出现了不少有意或者无意地泄露隐私的短视频作品。有的短视频用户缺乏尊重他人隐私的意识,拍摄的方式不当,跟踪、偷拍后未经允许就将视频上传,即便是出于正当的目的,方式也欠妥当。一些用户由于本身对隐私的认识不到位,对于短视频内容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泄露个人隐私也无法做到辨别,缺少信息发布前的必要把关,导致无意地侵犯他人或泄露隐私。另外,还有用户在把短视频平台作为自己的社交空间的同时,通过平台记录、分享个人的生活,将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收入、家庭成员等信息放在视频当中,从而无意中泄露了个人隐私。由于短视频平台的低门槛,平台有着不少低龄用户,低龄群体对于隐私问题更是缺乏辨别能力,没有隐私保护的概念,其制作和传播的短视频常常会导致隐私泄露的问题出现。

2.用户的窥私心理

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我们通过阅读新闻、收听广播、观看电视、上网,不断地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媒介为我们提供了获取信息、满足好奇心的途径,现在人们喜欢坐在自己的家里,去窥探别人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不会刻意观看这些涉及别人隐私的事情,但是通过网络视频的传播,很多隐私都被搬上了网络,很多人都可以借助网络技术登陆上互联网,成为观望者,甚至助推者。一些视频的不正当曝光,在网络的迅速传播和扩散下给人们的隐私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一些短视频隐私泄露的场景中,网友们僭越了道德的底线,推波助澜造。网络上的隐私短视频,成为了网友们追逐的对象,网友们点击、浏览、保存、分享,从而满足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

3.用户博取眼球、吸引关注的心理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极度丰富,不缺乏信息,缺乏的是用户。有了用户,才会有流量,才会带来效应,因此,如何吸引用户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信息生产者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为了吸引用户的关注和点击,有的短视频生产者甚至故意发布泄露他人隐私的短视频,从而达到其目的。短视频用户群体庞大,但是用户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制作出内容优质的短视频而达到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成为了众多短视频生产者追求的目标。但是,制作出内容优质、形式精美的短视频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在这种状况之下,生产和传播带有个人或者他人隐私的短视频成为了一种选择。有的用户,为了博取其他用户的眼球,甚至不惜故意泄露自己的隐私,自我表露,以此来达到目的。

三、短视频传播中隐私泄露的治理对策

短视频隐私泄露的治理需要依靠多元主体,多种手段,协同治理才能取得效果。政府部门、短视频平台方、短视频用户、短视频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法律规范、伦理制约、技术手段要多管齐下。

(一)完善短视频隐私泄露治理的法规

从国家层面而,相关部门对于网络视频的监管开始较早,2007年国家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就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做出了规定。在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智能传播时代的到来,网络短视频的生产、传播与视频网站的视频生产、传播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利用网络视频行业的法律来治理智能传播时代的短视频生产和传播,显然存在着诸多的不适应性。我国现阶段治理短视频隐私泄露问题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补齐短板。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短视频治理的关键主体,应该尽快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形成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制度及体系,才能从遏制短视频隐私泄露问题,为治理网络短视频隐私泄露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二)平台方要加强人工与技术的协同

短视频平台拥有资金和技术优势,是能量强大的治理主体,在治理隐私泄露中理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而不能只顾经济效益。不少短视频平台以商业思维为导向,在受到舆论抨击时常把问题归结于算法中立、智能推荐等非人为因素,而其实“这种对信息判断的错误认知和选择则是源于其商业化运作的根本弊病。”[4]短视频平台要加强监管和人工审核,提升技术治理水平,加强人工审核和技术监控的协同性。短视频用户数量庞大,视频作品数量爆炸性增长,内容复杂,内容审核和信息把关不足是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重要原因。平台自身要加强监管和内容的人工审核,提高内容审核标准,目前短视频应用大多采用的是算法进行关键字或关键帧的机器审核,这样的审核并不全面,会有疏漏。一方面,平台方要不断革新技术,将技术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另一方面,平台应该不断强化人工运营、加强人力投入、扩大审核队伍的规模,严格把控网络短视频的发布。

短视频平台除了自身的努力,还可以借助用户的力量,健全用户投诉机制。短视频隐私泄露的发现,用户能够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作为平台方,要充分利用这些力量,建立和完善投诉部门,及时回应,删除投诉的违规内容,避免短视频扩散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参差不齐,隐私泄露问题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户基数大,具有高度的复杂性,从而使得部分用户能够浑水摸鱼,躲过监管。短视频平台需要完善用户的注册程序,确保实名认证。对于涉嫌传播扩散侵犯他人隐私内容的用户,可采用信用积分制度扣除相应分数,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采取封号等措施应对。当前的短视频内容大部分由普通用户生产,内容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基于目前的短视频生产状况,作为平台方而言,应该采取一定的干预措施,一是要引进更多的专业机构生产的短视频,专业机构生产的短视频在质量上有所保障,二是要有意识地降低普通用户的短视频生产内容,尤其是无价值的短视频内容应该要加以拒绝。三是要谨慎地使用机器生产的短视频内容。通过这些措施,从整体上提高平台短视频内容质量,从而达到降低短视频隐私泄露的目的。

(三)重视短视频行业协会的引导和管理作用

通过对网络行业规范的梳理,发现互联网行业和短视频行业制定的行业规范数量非常有限,制定的规范也比较模糊,无法适应实际的复杂情况。长期以来,互联网行业监管缺位,在新形势下无法有力保护移动短视频应用中的隐私权。因此,现有的互联网行业协会和短视频行业协会应拥有更多的职能,以加强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政府部门应督促短视频相关行业协会根据短视频发展过程中突出的隐私信息保护问题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以加强对短视频行业的引导。为保证规范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可以让渡部分权力,赋予短视频相关行业协会处罚权,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平台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可以禁止其进入短视频行业。

(四)提升用户媒介素养

在智能传播时代,网络短视频用户众多,由于技术的发展,用户不再是大众传播时代的单向度的受众,而是成为短视频的消费者、生产者和传播者。基于短视频用户角色功能的变化,用户在短视频隐私泄露治理中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庞大的短视频用户来说,存在着部分短视频用户媒介素养不高的现象,为了博眼球、博关注,故意传播低俗、暴力、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满足观看者的窥私欲和猎奇心理。针对部分短视频用户的此种行为,需要对其进行社会责任感意识的培养,提高其信息伦理意识和法律责任。用户要做移动短视频行业的监督者,不传播隐私泄露的短视频,并主动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净化短视频传播空间。短视频用户在享受了短视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需要保持清醒,保护好自身隐私,同样也不做泄露他人隐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用户是短视频隐私保护的关键环节,普通用户是否具有隐私保护意识关系到短视频的内容质量和短视频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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