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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中国海外贸易思想变革
——以隆庆开海为例

2020-01-02薛振威

文化学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白银福建海洋

薛振威

明朝建立之初,便对海外贸易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对沿海居民的海外贸易活动进行了严格控制。明太祖一改宋、元两朝对外开放并且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开创“海禁”之制,并使其成为祖制。朱元璋认为,航海者“凶顽积习,阴狠成风,或出本贩番,或造船下海,或勾引贼党,或接济夷船”。他要求子孙遵守《皇明祖训》,即使是后来支持“郑和下西洋”的明成祖朱棣,也只是表面上调整了明太祖政策上的某些偏颇,并没有根本上否定传统的海洋观。明朝的海禁政策对中国的近代海洋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种官方总体持“否定”态度的前提下,中国的海外贸易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但是,中国的海洋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发生在16世纪中叶的“隆庆开海”就是明朝历史上关于海洋政策的重大改变,也是中国海外贸易思想上一个十分重要的变革。这次变革是嘉靖年间海商集团反海禁的激烈抗争所促使的,更是吸取前期海禁政策失败惨痛教训的结果,体现了明王朝对时势的顺应,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1]。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沿海居民和官员对海外贸易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正是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才推动了地方海洋社会向前发展。沿海广大地区也因此在经济和文化各方面获得了长足发展。

一、“隆庆开海”前开海思潮的迸发

“隆庆开海”首先是基于现实的需要。明中期以前的漳州,社会较为安定,漳州人民开垦荒地,围海造田,农业生产虽有长足的进步,但无法解决山多田少不足之问题[2]。自然地理条件限制了闽南地区的农业发展。闽南地区的人地矛盾使得在农业无法支持人口增长时,手工业和商业便成为民众谋生的另一途径,发展海外贸易也就自然成为当地人民谋生的重要出路。

月港走私贸易的兴盛是“隆庆开海”的基础。由于月港走私贸易繁盛,明朝政府开始在此设立防海机构,并且逐渐加大管控力度,但是由于走私贸易所带来的利益巨大,走私贸易屡禁不止。其实,从明初到明中期,明朝私人出海贸易一直是存在的,且由于明成祖之后中央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日趋衰落,而民间势力出海贸易的大趋势已经不可逆转。中央政府对此并未置之不理,在嘉靖四十五年(1566),明朝政府宣布在月港施行部分开放海禁的政策,允许私人申请出海贸易的文引,在缴纳税饷之后便可出海贸易。但是,这种开放是极其有限的,明政府仍旧对海外贸易商实行种种限制。例如,严格限制货物种类和船只数量,对航程日期也有具体规定,并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也就把“开放”变成了“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总之,在嘉靖年间,有限的“月港开放”并非明朝政府的开创革新之举,更像是变通应付之策。正因如此,月港贸易的全盛时代是在隆庆和万历时期。

“嘉靖倭乱”是“隆庆开海”得以实现的直接原因。其原因起自“宁波争贡”。《明世宗实录》记载,日本前来明朝朝贡的宗设和端佐两使团,因“互争真伪”,在宁波互相攻杀;明朝受其影响,闽浙沿海一带皆遭破坏[3]。该事件震惊全国,明朝中央几乎倾全国之力才将此事平息,为此中央政府决心严行海禁,重整海防。但是,此次严行海禁和明初海禁时的背景已经大为不同。明朝再次严行海禁,直接危害了沿海百姓、明朝海商及海外番商的利益。正是基于共同利益的驱使,这些群体联合起来对抗明朝的海禁政策。更加严重的是,在“嘉靖倭乱”发生后,明朝将问题归咎于市舶司,所以废除市舶司,这使得番商失去了合法的贸易渠道,因此转而与明朝海商合作,大兴走私贸易。海商也就逐渐转为了海盗,“虽概称倭夷,其实多编户齐民也”[4]。正如福建巡抚谭纶所奏:“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若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引为盗也。”[5]不仅是闽浙官员,明朝中央政府中也有同谭纶持相同观点的大臣,“嘉靖倭乱”最终使得明朝上层开始考虑更适合实际情况的政策。

16世纪大航海时代的到来,使得海禁政策相比明初实行时更不符合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遇到更大的阻力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也正是基于大环境的变化,严行海禁最终无法解决海洋贸易问题。明朝中期由于朝贡贸易衰落、王朝实力下降,沿海经济迫切需要对外贸易,“嘉靖倭乱”则是这一新形势被关在旧体制桎梏下的矛盾的集中大爆发。而王朝民间底层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上层的保守迟钝,两者之间的尖锐矛盾是这次危机的根本所在。

二、“隆庆开海”之后的影响

嘉靖四十五年(1566),明世宗驾崩,裕王朱载垕继皇帝位,即明穆宗,次年改元隆庆。明穆宗即位之初便昭告群臣:“先朝政令不变者,皆以遗诏改之。”[6]福建巡抚涂泽民不久后奏请穆宗,希望朝廷能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7]。穆宗考虑到嘉靖时期对于海禁问题处理的弊病,深知“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朝廷遂决意在福建开放海禁,史称“隆庆开海”。

“隆庆开海”带来了海上贸易的繁荣,朝廷也越来越重视海澄舶税对国家的重要作用,其对福建军事上的财政支持尤其突出。海澄舶税因此也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关税”,这对于朝廷开海政策来说是除了维持稳定海疆以外的又一重要好处,而且对于财政的支持会变得越来越明显。因为海商贸易利润巨大,明朝政府开始着手制定并不断完善海澄舶税的制度,以官方政策的形式将税收分类并固定下来。这为中国开启海洋贸易国际化奠定了政策上的基础。

海洋贸易的国际化带来的另外一个重要变化是海外大米大量流入福建,缓解了福建长期粮食供应不足的问题。万历年间,有许多的出海商民从海外运载大米回国。这一方面是因为福建缺粮而海外又有便宜大米的客观条件存在;另一方面明朝政府最初对于这类米粮的进口是采取不征陆饷的政策,后来由于大米进口的数量大幅增加,福建地方政府才开始出台相应的则例以规范其操作[8]。跨市场轻松的套利与明朝政府内部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大量海商投入粮米的海上贸易中。除了缺粮问题得到缓解,因开海而崛起的闽籍海商积极投入南海地区的贸易中,这一时期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等西方国家的势力已经进入西太平洋地区,中国海商与他们的贸易直接将中国的国内市场同世界资本市场联系了起来。与此同时,巨大的海外市场需求也直接刺激了包括闽、浙、粤等长江以南地区手工业和纺织业的发展。商品贸易的繁荣和海上贸易的崛起相互促进,极大的推动了福建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带动了福建内地乃至整个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的繁荣。

海上贸易促使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是这一时期又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16世纪繁荣的大帆船贸易为中国带来了大量的白银。这一时期,西班牙在中南美开采的银矿和东亚日本出产的白银通过海上贸易大量流入中国。经测算,晚明从福建流入中国的白银,16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年均分别约为28.5万两和88.9万两,进入17世纪后年均更是达到100万两的规模,从而为明代的货币白银化提供了必要条件[9]。流量充足的白银使中国的银本位制获得了稳固的保障,这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是白银大量流入中国带来的最重要的影响。另外,大量的白银流入中国极大地刺激了手工业的发展。根据金汉升先生的研究,1586—1643年,西班牙人每年在菲律宾输入中国货物约133万元,明季从菲输入中国的白银当在7 500万元以上[10]。

相对于海商在贸易中获取的巨额利润,明朝政府制定的月港税制整体的税率却很低,海商们便迅速积累起了大量的财富。因此,这一时期以闽商为代表的中国海商势力迅速崛起。万历二十七年(1599),税珰高寀南下,主政福建税收,对商人们横征暴敛。高寀的暴行自然激起了商人们的强烈不满,最后“诸商嗷嗷,因鼓噪为变,声言欲杀寀,缚其参随,至海中沉之”[11]。在明朝中后期宦官势力强大的情况下,商人们依然敢于奋起反抗并且获得成功,说明海商的势力已经足以影响政府的决策。隆庆至万历年间,中国商人阶级的社会地位之所以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这与其在“隆庆开海”之后繁荣的海洋贸易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直接关系。他们的成功使得福建乃至中国东南沿海的居民更加热衷海洋贸易,崇尚海洋文化,海商从此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结语

明朝的海洋政策一直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洪武年间的“寸板不得下海”到永乐年间气势恢宏的“郑和下西洋”和之后“仁宣之治”时期重拾海禁,再到“隆庆开海”所带来的月港繁荣。明朝的海洋政策一直都在不断的禁与开中变化。“隆庆开海”是明朝历史上关于海洋政策的一次大的突破。虽然只是局部有限地开放,但是就其效果来说是很好的,无论是促进发展还是加强内外交流,闽南地区和福建以及中国东南沿海都获得了长足发展。在这一时期,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官员,都和普通商民一起共同推动了地方海洋社会向前发展[12]。这些都是中国古代海洋文化的体现。回顾这段历史,不难发现需求不断刺激着生产,对外贸易的繁荣也不断拉动消费,同时消费增加又再次刺激着需求和生产,经济上的良性循环为隆庆至万历年间福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经济上的繁荣带来了思想上的开放和进取,海商地位的提高和政府对洋税的不断改进,展现了中国海外贸易思想上“从无到有”“由粗到细”的发展历程。总的来说,“隆庆开海”是16世纪中国海外贸易思想的一次重大变革,这是中国从传统的大陆文明走向海洋的伟大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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