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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成广西样板

2019-12-18陆玉娇夏书清赵秋岚

21世纪 2019年12期
关键词:示范带江州综治

陆玉娇 夏书清 赵秋岚

2019年以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政法委坚决响应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枫桥经验”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统筹政法各级部门,联动平安综治成员单位,一手抓专项打击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乡村振兴战略是崇左市全方位、全局性的乡村发展方案。江州区作为崇左市的行政中心所在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并举’,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江州’‘法治江州’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会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政法委书记刘登科说。

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培训班暨现场会在江州区召开,各级领导对江州区的乡村振兴战略给予高度肯定,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成为乡村振兴广西样板、崇左范例。

强化基层综合治理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至今历久弥新、充满活力。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有助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新时代,江州区再推“枫桥经验”,是强化综合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一大举措。江州区坚持把抓党建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创新“党建+”基层治理模式,通过成立“一部二会三队”(党支部,党群理事会、乡贤理事会,党员先锋队、巾帼服务队、老少助攻队),借鉴创新乡绅自治经验办法,以自治强管理、法治抓引领、德治重教化为措施,激发社会活力,提升治理能力,凝聚基层合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直以来,江州区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把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夯得更实、打得更牢。大力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立体化、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建成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1个、村(社区)综治中心117个,整合政法、信访、司法、公安、村干部等力量进驻,落实专职工作人员11人、兼职工作人员673人。

今年8月以来,江州区发生多起电缆被盗案。丽金社区的警务助理谢珍娣马上发挥人熟地熟的作用,在与管教对象交谈过程中发现本辖区一名吸毒人员有作案嫌疑。8月11日,城南派出所通过摸排分析,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系列电缆被盗案28起。

目前,江州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建成乡镇(街道、场)群众信访服务室15个、村(社区)群众信访服务站117个、区直单位信访服务站62个,落实兼职信访接待员326人。

今年以来,江州区各级综治中心、信访服务室共接待受理来访9776批19781人次(集体访221批次、3204人次);共接待咨询13337批、41473人次;解决民政救助、扶贫资助等民生问题3334个。

江州区各级投入经费921.82万元,在各乡镇、街道主要路口、重点村屯新安装视频监控探头712个,联网并入乡镇、村级综治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有效震慑和预防违法犯罪发生。今年以来,江州区立刑事案件586起,同比下降了12.5%,其中伤害案件下降31.3%、盗窃案件下降35.1%。

多元调解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筑牢“篱笆”

在农村基层,很多矛盾的形成都是从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开始,长年累月积累下来,就会酿成大问题甚至造成刑事案件。“枫桥经验”主要内容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江州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做实做细调解工作,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如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在江州区已经全面推行。所谓“三二一”工作机制即:遇到矛盾纠纷先到村级处理,经过村级3次调解仍不成功,由村级调委会在最后一次调解结束后,将该矛盾纠纷调解案卷和汇报材料报镇级调委会,由其进行两次调解。经过镇级两次调解仍不成功,镇级调委会在最后一次调解结束后,将矛盾纠纷调解卷宗和汇报材料递交江州区直相关部门,由分管领导挂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近日,左州镇龙合村发生一起山林纠纷案件,事件发生后,村委会、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后来,镇政府、司法、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化解矛盾。

江州区还成立了房地产、金融、土地征用等7个重点领域的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组,开展“千人下基层”活动,化解信访积案,逐一甄别核实,复杂疑难案件全部落实处级领导包案,按照“六个一”工作要求,主动约谈上访人,当面了解诉求,现场协调解决。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江州区聘请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社会治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一网格一网格员”“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新机制。同时,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落实经费53.28万元,聘请村(社区)兼职网格员148名;按照每月600元的标准,落实78.48万元,聘请109名警务助理;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75人,每年按600-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今年以来,江州区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起,调解成功1603起,调解成功率95.1%,其中在乡镇、村一级化解的矛盾纠纷占总数的65%以上;收集社情民意信息9964条。

社会治理以民为本平安成果惠及群众

“枫桥经验”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它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共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不断寻求自身突破与理念升华,通过各地结合实际的实践创新,已经成长为蕴含新时代内涵的新的“枫桥经验”,演变发展成为社会协同治理的一种全新模式,让人民群众“共享” 平安成果、安居乐业。

2019年 7月4日,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辖区金龙湖发生一起学生落水身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学生家属周某等人和责任方某家政公司负责人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江州区立即启动信访维稳预案,由政法委组织街道办和信访、公安、教育、司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积极进行化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赔偿40万元的协议。

“多亏你们及时调解,我们再也不用为这事去上访了。”周某事后给江州区信访局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这是该区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信访维稳工作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江州区牢固树立“社会治理就是民生需求”的工作导向,服务至上,让群众共享社会治理成果。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抓手,江州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不遗余力,确保了江州区社会安定有序。其间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8个,刑拘涉恶团伙人数38人;立“保护伞”案件6起,查处保护伞3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248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1118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基本实现“发案少、治安好”的目标。

江州区安排法律顾问定期驻村开展工作,及时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并按照“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各部门配合,用足用好救助政策,实行关爱帮扶,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发放427名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113.76万元;帮助513名精神病患者缴纳意外伤害保险5.1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3万元。

“枫桥经验”经过55年的实践发展,在农村化解纠纷机制中传承下来并发扬光大,江州区始终坚持共建共治理念,坚持追求和谐法治目标,不断融入了共融、协商、多元、理性、和谐、共治等新时代理念和元素,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成为助力打造广西乡村振兴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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