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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微信被网络欺诈 犯罪分子盯上了!

2019-12-16亚文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9年12期
关键词:被告人个人信息诈骗

亚文

据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微信已于2018年超过QQ成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涉及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网络诈骗案件超半数。

据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微信、QQ、支付宝成为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最常使用的诈骗工具,占比分别为42.21%、35.23%和15.28%,而微信更是近年来占比增长最快的工具。

而这些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告人所使用的犯罪方式占比最高的是冒充他人身份和假意招聘,其中冒充他人身份的案件占比高达31.52%。同时,在冒充类型的诈骗案件中,尤以冒充女性和熟人的方式最多。另外,虽然目前招聘类型的诈骗案件占比不是最多,但近年来始终呈上升趋势,也十分需要重视。

此外,通过对网络诈骗案件特征的分析可知,有将近20%的案件是诈骗者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的诈骗,且这种类型的犯罪在近年来占比始终维持在18%~20%之间。由此可见,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已成为目前亟待防范和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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