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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何处安放我们的隐私?

2019-12-16顾理平

视听界 2019年4期
关键词:隐私权公民法律

1890年,生长于名门望族的美国公民沃伦苦于终日蹲守在住宅周围小报记者的偷窥和报道“钥匙孔”新闻,愤而与哈佛法学院同学布兰代斯合作,发表了影响深远的《论隐私权》一文。他在文中指出:“立拍即现的照相技术和报刊已经侵入了私人和家庭的神圣领域,不计其数的机器装置使人们可以准确做出预言,‘密室私语在屋顶上被公开宣告’”,这种状况极不正常,所以,“不受打扰的权利必须像财产权一样得到法律保护”。从此开始,隐私权成为人们人格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法律保护。隐私权作为“不被打扰的权利”,最早是以“安宁居住的权利”出现,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和人们自主意识的不断觉醒,其内涵不断丰富,受法律保护程度也不断加强。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生存”成了现代公民的一种日常:网购、外卖、无线支付……足不出户,人们不仅可以做到舒适地生活,还可以通过网络洞察世界风云变化,了解他人生活动态,表达自己观念意愿。数字社会的快速发展让数字城市、数字家庭得以成为现实,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的进展,万物互联、情景介入会让我们在未来的岁月里获得更多激动人心的生活场景。但是,与这样一种“美好新生活”相对应的,则是公民隐私面临的严重危机。隐私无处安放,我们正在成为“透明人”:一次次网购、外卖的经历,大数据可以整合出你的着装习惯、饮食癖好、消费能力以及身高体重等。当你高兴地接收着符合你身高、体重、腰围尺码的服装广告推送时,你的隐私信息实际上已经被售卖;一次次网络浏览、新闻点击的痕迹,在不经意间透露了你的上网习惯、欣赏趣味、审美习惯甚至价值观。“网络比你更了解自己”绝不是一句玩笑话,而是在你不经意拖动鼠标、滑动手机屏幕时留下的最真实的隐私信息。有人说:“智能手机是有史以来最大的间谍机”,因为,所有过去时光里的个人行踪、信息都可以通过手机被追溯: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在一起多长时间……这种追溯将使所有的人变成“赤裸裸的人”。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大数据挖掘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遍使用,个人数据将被更快地挖掘处理并被更精准地分析画像,换句话说,人们将变得更加透明!

基于这样的一种现实生活场景和未来演变可能,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保护问题就变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受到了社会治理者的高度关注。法律保护,是这种关注的“底线保护”。经过多年的立法努力,“被删除权”作为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一种直观表达方式,得到了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普遍的保护,这是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令人欣喜的进展。从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到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都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给公民隐私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笔者一直强调“技术导致的问题应该努力寻找技术解决的路径”这样一个观点。大数据时代公民面临的隐私困境,是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副产品。这种技术导致的问题,同样可以借助技术进步寻找解决方案。目前,我们已可以通过数据收集阶段的匿名技术、数据存储阶段的加密技术、数据使用阶段的扰动技术以及设置生命周期(如开发出“阅后即焚”技术)等从技术层面保护公民的隐私。相信技术手段的进步配合法律规定的“删除”义务,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民隐私保护的困境。

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保护的一个关键要素,则取决于每一个隐私主体对隐私的认知,换句话说,取决于全体公民的隐私意识。百度首席执行官李彥宏曾经说过:“中国人对隐私历来不敏感,他们愿意用隐私换便捷、优惠……”这段曾经引起全社会轩然大波的话,其实表达了我国公民隐私意识的一种现实——我们在网络上主动上传了太多的隐私信息。一些研究者的研究表明,网络上公民的隐私信息基本上是隐私主体主动上传的——因为公民上传他人隐私信息会构成侵权。在人们快乐分享、随意点击、主动点赞等过程中,个人的隐私随即成了一种公共数据。因此,要有效安全防止成为“透明人”,如鸟儿珍惜羽毛一样珍惜自己的隐私数据,在大数据时代变得异乎寻常地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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