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竞争政策,应对复杂经济形势
2019-12-13王山
中国经济周刊 2019年22期
关键词:内涵
王山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今年三季度,我国GDP初步核算的同比增长率为6.0%,比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在复杂经济形势下,更需要将 “竞争中性原则”、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落到实处,对此,需要研究好竞争政策内涵和外延、竞争政策工具选择、竞争政策实施路径等问题。
如何认识竞争政策?
竞争政策是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也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项基本政策。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出要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同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足见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对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世界各国和经济体的竞争政策实践来看,竞争政策一般包括竞争法律制度以及与之有关促进竞争的公共政策,竞争法律制度是其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美国、欧盟的竞争政策实践主要采取了狭义的方式,其竞争政策被称为竞争法,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内容。如欧盟竞争政策的主体内容主要包括禁止限制性商业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合并审查、国家援助审查、竞争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而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则从广义角度界定竞争政策。前者将竞争政策界定为包括竞争法和其他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竞争相关措施, 如部门管制和私有化政策;后者将竞争政策界定为市场竞争相关的所有政策,包括贸易政策、调控政策和政府为处理私营或公共企业的反竞争政策所采取的各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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