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国际经验
2019-12-13石琭
西部金融 2019年5期
石琭
摘 要:本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经验进行梳理,在其界定、监管主体、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监管指标、信息披露、现场检查等方面归纳分析国际经验做法,对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国际经验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17-2019(5)-0053-04
一、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审慎监管的研究基础及现实需要
虽然各国对金融控股公司字面定义上有所差别,但从本质上看,金融控股公司均具备五方面的共性: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完全或主要经营金融业务;二是其业务至少要涉及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三是其组织形式保持“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的综合经营;四是母公司以股权方式来实现对各子公司的控制;五是各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必须接受本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次贷危机以来,国际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如花旗、汇丰、美林、瑞银等相继公布了巨额损失,出现经营困境,因此,必须客观对待其风险控制,加强监管。
学者们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必要性方面基本都认同对其的外部监管十分必要,只是各国在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Julia Majaha-Jartby和Thordur Olafsson(2005)通过对北欧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研究发现,为避免发生区域金融危机,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可行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协调机制。Constantinos Stephanou(2005)研究了智利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及风险,认为监管框架必须适应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要求,由合规监管转变为风险监管,可以更加灵敏监测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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