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政府监管的法律问题探究
2019-12-13丁燕香
法制博览 2019年16期
关键词:法律
丁燕香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基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订立合同,并按照合同开展工作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伙伴关系。在PPP模式下,政府扮演着采购者、合作者、购买者、监管者等角色,在这些角色中切换自如,履行监管的责任,是PPP模式顺利推广的一个关键因素。但目前PPP模式下政府监管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PPP项目的顺利运行。
一、PPP模式下政府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PPP模式下政府监管存在很多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PPP模式的运行牵扯诸多利益方,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因此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但我国目前PPP模式的推广运行仅仅依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文件等,至今在国内对于PPP模式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现存法律法规分散且有部分冲突。缺乏顶层法律的指引,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就缺乏统一规范,导致政府部门在PPP模式的监管上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二)政府监管权责不清
各监管部门监管领域有交叉重叠之处,在复杂多变的PPP模式下,难免存在监管空白与监管重叠地带,政府监管效率大打折扣,而政府监管权责不清则直接使这一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没有带头的监管部门就无法清楚界定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造成多重监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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