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唐律疏议》中官吏腐败惩戒制度及启示

2019-12-13林正勇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关键词:建设

林正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党极其重视党风党纪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如何搞好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我们党经过艰辛的探索,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建设道路。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卓有成效。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以史为诫。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绝对的权利滋生绝对的腐败,因官吏腐败而改朝换代的例子不在少数。唐朝具备完备的惩治官吏腐败的法律条文,《唐律疏议》的立法技术在当时世界法律体系中也处于领先地位。笔者在本文着重对《唐律疏议》中惩戒官吏腐败的有关条例进行梳理分析,力求为新时代我国惩戒腐败的实现途径提供有益启示。

一、《唐律疏议》中惩戒官吏腐败的立法规定

(一)贪污性质的犯罪

一般认为,唐代没有使用“贪污”这种概括性的名称,而只是有以情节直名的具体罪名,其关于官吏贪污罪的概念基本沿汉代的路子。①唐律中惩戒官吏腐败的条文主要包括监临主守自盗、盗所监临财物及其他变相贪污行为。《唐律疏议》对官员侵吞国家财物,比普通的窃盗罪要加重二等,可见统治者对惩戒吏治的重视。②根据分析《唐律疏议》贪污性质的犯罪可分为以下几类。

1.监临主守自盗

《唐律疏议》第238条规定:“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若亲王财物而监守自盗,亦同),加凡盗二等,三室匹,绞。”从此规定来看,“监临”和“主守”都是国家公职人员。……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建设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
保障房建设更快了
数字电视分前端建设随谈
野三化冶建设
“三化”建设
“三化”建设
“三化”建设
“三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