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休克合并脑干出血致死的法医学鉴定
2019-12-13贝学清陈友林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贝学清 陈友林
1.福建正信司法鉴定所,福建 宁德 352000;2.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广东 肇庆 526000
过敏性休克是突然发生的,多系统器官损伤的严重过敏反应,若诊治不及时,患者可因心血管及呼吸系统功能的严重障碍而迅速死亡。本文中死者因输液引起过敏性休克,且自身有脑干血管畸形,休克过程中引发脑血管破裂出血,受当地诊所的医疗水平因素的影响,死亡急速,其死因经尸检及病理检查之后明确。本文对案例进行综合分析总结,为以后的法医工作中遇到类似案例时提供经验。
一、案例
(一)简要案情
患者莫某,女,25岁,于2018年8月14日中午12时许自觉头晕、左耳及左颈部疼痛,中午吃过一份米粉并口服一包板蓝根后,于下午14时50分自行走路前往当地某卫生所就诊,就诊时查体示:血压104/74mmHg,P95次/分,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予开具清开灵两支(每支量约10ml)进行输液治疗,输液仅5分钟左右,莫某出现脸色灰白、呕吐的症状,诊所医生马上停止输液并开具一支肾上腺素分二次肌注,又在莫某左胸部注射了三支B12,然后令其平躺在沙发上对其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抢救措施,抢救约十分钟未见好转且症状加重,莫某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15时10分死亡。
(二)法医学鉴定
死者女,25岁,身高156cm,体重约160斤,口唇苍白发绀,双侧鼻腔、口腔见白色泡沫样液体流出。尸表见胸前区于剑肋角下方见三处针尖样淤血点,左手掌背侧见一针尖样淤血点,右上臂上段外侧见两处针尖样淤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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