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见证的几点心得
2019-12-13孙晗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关键词:法律
孙 晗
浙江王裕发律师事务所,浙江 宁波 315000
一、律师见证的背景及现状
律师见证存在着以下特征:
(一)律师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名义是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和其他形式的见证、公证方式不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处实施的,代表了国家的权力,公证处一般而言听从当地政府的领导,所以在很多人心目中公证处带有政府干预的色彩,但是律师是国家赋予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专业人员,其见证的证明效力很强,并且其中立地位更加能够让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所信赖,尤其是对于外国当事人而言。
(二)律师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换言之,对于当事人要求见证的事项上,律师应当根据有效的现行法律、规范以及政策等来核实法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中所谓的真实性指的是见证的对象需要客观、现实存在,并且事实内容需要符合见证的内容,合法性指的是见证的法律事实或者相关行为需要是法律所允许的,不能时法律禁止或者违背道德的,自然人通常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很难对证明的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确认,但是因为律师具有专业性的职业素质,可以确认事务的合法性,这种判断行为和确认行为也是律师见证业务的根本内容。
(三)律师见证存在这严格的时间与空间界限。时间是指被见证的事实发生的时间,空间是指律师能够见证到的实际内容,也就是说律师需要在行为发生时,亲自看见并看见事实发生的整个过程,才可以进行见证,比如,当事人如果将签订好的合同来见证,或者远隔万里要求律师对已经完成的事实进行见证,都是不合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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