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2019-12-13郭邱晨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郭邱晨
沈阳大学,辽宁 沈阳 110044
一、电子商务概念
我国《电子商务法》给电子商务下了定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以电子商务平台为桥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传统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企业面向企业,主要以大批量交易为主,例如阿里巴巴平台就是典型的B2B平台。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直接和企业进行沟通,最后完成交易。例如天猫商城、京东自营、亚马逊商城等。
3.消费者对消费者。在互联网的发展下,全世界的消费者都可以形成相互交易的关系,把自己的商品放在网上,寻求对此有需求的消费者。
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爆炸式发展下的产物,“电子”和“商务”是该概念的核心内容。线上建立买卖关系,经营者通过与物流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保障。由于整个交易过程无法保障全程透明化,在购买环节出现图与实物不符、在配送环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在支付环节出现钓鱼网站等都是在电子商务出现后的风险。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法律现状
(一)实践现状
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以及依托于互联方兴起的电子商务进行地如火如荼,但是同样随之而产生了许多问题,本节主要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消费者权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的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