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商务时代民商法的创新研究
2019-12-13苏欣彤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苏欣彤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一、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商务形式能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对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风险与纠纷,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现有的民商法存在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无法在问题的解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我们需要对民商法进行创新,使其适合应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支持。
二、电子商务时代对民商法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技术与贸易活动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电子商务活动的增加,促进了现有经济形态与运行方式的改变,与此同时,也会对民商法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其发展形势与传统的实体商务存在明显的不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民商法能骨明确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同时规定了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如果电子商务活动双方发生矛盾与冲突,需要应用民商法进行调解,为这些矛盾与冲突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必须妥善的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由于电子商务时代与实体商务时代的不同,民商法在确定主体权利与义务时需要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规定主体行为,确认主体身份,保证交易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度具备合法性,以便保证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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