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2019-12-13熊杰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熊 杰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我国现存的法律援助制度是对新时期法律公平正义的贯彻体现。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免费帮助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援助机构。这种无偿性质机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模式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辅助参与。其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1)法律援助的经费中大部分来自于国家财政;(2)援助机构上,形成了从上至下的四级管理格局;(3)在法律援助的人员上主要以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和社会上的律师为主。
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问题
我国的法律援助已将近三十年的发展,但缺陷和问题依在。
(一)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不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律师法》,还有《刑事诉讼法》等零星的规定,以及地方性援助实施办法。并且上述法律中对于法律援助的解释和规定并不详细且笼统而概括的,甚至对于相同的法律援助问题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条例规定。这样的零星的条例、规定,人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对于法律援助质量要求变高,目前的法律援助的法律制度已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的需要,相关立法亟需加强。
(二)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不足
虽然每年我国对于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在不断加大,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庞大,所以分摊到每个人的人均法律援助费用很少,而且我国的国土面积十分广阔,法律援助的资源分配不均衡,偏远地区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十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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