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2019-12-13廖金芳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关键词:制度
廖金芳
湖南工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在面对纷争时,和解是一种重要解决方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和解都是诉讼中经常采用的问题解决手段。通过和解方法,可以让过多争端得到有效规避,可以让司法成本得到有效减少,进而让司法程序得到简化处理,让双方主体在和解中得到满足。
一、刑事和解制度相关概述
(一)主要概念
刑事和解制度主要指的是让被害人、加害人形成和解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主要属于修复性司法。在社会理解层面,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说法:(1)刑事和解制度是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通过一系列社会协调组织方法,让被害人、加害人对自身诉求进行合理表达、让其行为得到协调组织的协同和解方法[1]。(2)刑事和解制度是加害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后,让其和被害人之间形成数额赔偿、认罪处理的纠纷解决主要协议,司法机关可以对加害人刑事责任是否要得到追究进行决定处理。利用刑事和解制度,可以让加害人忏悔机会得到主动获得,并对责任进行主动承担,被害人可以对自身遭遇、心情进行诉说,可以接受人员道歉,并得到一定赔偿。在刑事案件中,加害人与被害人可以进行直接商谈,进而让双方和解协议得以实现,并让社会关系受到犯罪行为的破坏得到科学修复。现阶段,刑事和解制度已经在我国很多地区开始实行,就其实行效果而言,在很多轻微刑事案件中,利用双方的合作、对抗,可以让参与方均实现利益最大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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