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国家利益审查制度研究
——以澳大利亚为例
2019-12-13何芳阮兴文
创造 2019年6期
关键词:国家
何芳 阮兴文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推进和实施,激发了中国投资者新一轮的海外投资热潮。除了“一带一路”国家外,中国在许多具有资源互补性的国家也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以澳大利亚为例,根据澳大利亚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2019年6月公布的报告,2017年至2018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达237亿澳元。但是,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实行国家利益审查制度,这使得很多中国投资者尤其是国有企业投资者对澳大利亚投资时遇到诸多障碍。而在其他国家也存在类似的审查制度,如美国有对外国投资者的“国家安全审查”,加拿大有“净利益审查”制度。这些审查制度的审查主体、范围、对象、等均有所不同,但其目的都是对进入本国的重点领域的外资进行审查,对其在国防安全、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税收等各方面对本国造成的影响进行审查和评估,以防止本国的国家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税收及就业不受外国投资的不良影响。本文以澳大利亚为例对国家利益审查制度进行分析,期望能给我国的海外投资者以有益的启示。
一、澳大利亚国家利益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澳大利亚国家利益审查制度中国家利益的定义
《澳大利亚并购和收购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如果财长认为某个交易会导致外国人控制本国的企业或公司而影响国家利益,财长可以禁止这个交易。”但是该部法律并未对什么是国家利益给出明确的定义。立法上的模糊不清导致了理解和适用中的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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