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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研究

2019-11-29胡小渝

时代经贸 2019年24期
关键词:政策措施金融业务重庆市

胡小渝

一、引言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的必然选择。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如何让绿色金融从概念走向现实,是当下学者们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重庆市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城市,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和“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如何通过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功能,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意义重大。因此,探讨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不足,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早,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家绿色信贷制度正式在重庆得到落实。重庆市绿色信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金融行业在贷款审批发放环节严格执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重要的放贷条件,极大地促进了重庆绿色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绿色经济发展,重庆市从2016年底全面开启绿色金融建设工作。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与市发改委等七个单位联合发布了《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和《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金融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8)》,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推进绿色金融市场组织、产品、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和市场运作等五大体系建设,从而推动重庆市绿色金融快速发展。

整体上,重庆绿色金融经过多年全面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

(一)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

在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发改委等部门协调合作,从信贷原则、企业划分标准、信息数据收集等多个方面均制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并及时追踪政策措施在业务中的贯彻实施情况。伴随着《2018年重庆市绿色金融任务落实责任清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重庆市绿色金融业务进入全面开展阶段。

(二)绿色金融产品规模取得一定突破

自2017年全面启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来,重庆市整体绿色金融产品规模取得了一定突破。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要素交易等各种产品规模都有一定增长。截止2017年6月底,重庆市绿色信贷规模为1798亿,稳步增长。

(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重庆市大力推进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市环保局将企业环境违法、环评等4类环保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截止2017年9月末,人行重庆营管部的征信管理系统已累计采集重庆企业环保信息2万余条,其中环境违法信息 600 余条,环评信息1.3万条。

三、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虽进行了适当的改革创新,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推进时间不长,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政策的理解有待加强,且金融机构在掌握企业的环保信息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绿色金融的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绿色业务发展不均衡

目前,重庆市绿色金融发展整体上呈现为业态发展不够均衡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绿色信贷业务发展规模较大,亦逐步趋于合理化,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发展规模较小,一定程度上重视程度亦不够。这与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度等有一定关系。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根据企业所处领域以及经营范畴,作为放贷考察因素之一,在操作上难度不高,易操作,其后期追踪控制、风险把控方面亦能较好地把握。但发债涉及影响因素较多,程序较为复杂。

(二)激励约束、风险控制等机制不完善

目前,重庆市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尚未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先行先试、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业务保险保障亦不全面,尤其是针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风险控制等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直接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上仍存在一定不足。

(三)市场体系不健全

目前,重庆市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一是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绿色金融业务的实践主体较为单一,重庆目前发展绿色金融实践主体多为银行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的程度相对较低。三是融资形式上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较少。

四、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为更好地促进重庆绿色金融发展,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绿色金融全面发展,需要相关政策措施的引导和支持,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地引导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一是尽快建立各行业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项目的支持目录,完善环保项目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通过制度激励约束,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项目的积极性,如建立贴息机制、风险补偿基金等。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促进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

(二)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现阶段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多为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成为绿色金融业务全面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绿色信贷产品方面,加大生态农业领域的运用力度。如创新排污权、林权、水权等质押融资服务方式。二是绿色债券方面,应进一步提高其重视程度,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型绿色债券。三是充分引导保险资金进入绿色项目。

(三)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

目前重庆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多为商业银行,参与主体较为单一,不利于整个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因此,应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同时,应采取多种激励措施,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动参与绿色金融相关项目。通过制定相应激励制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地融入整个绿色金融市场。

(四)加大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

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发展历史较短,仍有一定的不规范性存在。因此,实践中应实现对绿色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严格监督,防范金融风险产生。一是注重对参与主体的协调监管,随时掌握参与主体的经营现状,并及时协调参与主体间的业务沟通等。二是注重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让监管落到实处,真正得到执行。为了更好地实现对金融主体的监管监督,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管政策,并具体落实,以达到防范绿色金融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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