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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建议浅析

2019-11-29杨宁

商品与质量 2019年22期
关键词:承包单位设计院分包

杨宁

邯郸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 056015

1 工程总承包及其方式

(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的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在建设工程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的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势,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要求[1]。

(2)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①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项目工作,最后向业主交付达到合同约定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并对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

②设计-施工总承包(D-B):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前期设计和后期施工。

③设计-采购总承包(E-P):总承包商负责项目设计和采购,有时需要在施工中负责施工监管和向业主、施工方提供咨询服务。

④采购-施工总承包(P-C):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采购和后期施工。

2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筑法》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即当分包工程发生了质量责任或违约责任时,建设单位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进行赔偿后,有权依据分包合同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赔偿向另一方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也不仅限于连带赔偿责任,还有其他履行工程义务的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除应加强自行完成工程部分的管理外,还有责任强化对分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监管[2]。

3 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建议

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创新、工程造价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由于总承包项目固有的特点,对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议如下:

3.1 注重复合型人才的管理和培养

工程总承包项目具有的综合性、复杂性、协调性等特点对企业的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设计、施工割裂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法已难以适应新模式的运行,这就需要设计院作为总承包商时应转变传统思维方式,系统提升EPC项目的管理能力,包括设计管理能力、计划管理能力、合约管理能力、招标采购能力、施工协调管理能力等。从本质上来讲,这是对设计院综合型人才能力的要求。设计院具备设计及设计管理的优势,设计和施工、综合素质高的统领性人才,能将设计和施工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设计与施工的协同性,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因此,设计院应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使这些人才成为企业总承包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3.2 强化合同约束,加强合同管理

总承包项目的特性决定了总承包合同的长期性、复杂性、动态性,同时总承包项目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而风险很大程度上转移给了总承包商。完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做好总承包管理的重要前提。项目前期,应组建专业的投标团队,分析审查合同文本、报价文件,合同条款中应特别注意工作范围、供货范围、技术协议、竣工试车及验收条款、工程款支付、总体进度、工程变更等方面的内容;合同实施阶段,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明确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对必要的合同条款做好解释,对各分包商之间的任务做好分解,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交界面的推诿扯皮现象。

3.3 基于风险思维,做好项目风险管理

总承包商采用EPC模式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但由于EPC项目的规模大、周期长、单件性、复杂性的特点,总承包商也不得不面对比传统承包合同下更大的风险,如客观风险:自然灾害、法律政策变化;经济风险:汇率变化、通货膨胀等;道德风险:业主、分包商的违法或违约等等。因此加强对项目的风险管理对于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而言尤为重要,设计院应基于风险的思维,充分识别出所承包的EPC项目潜在的或已面临的风险,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的评价,为制定风险措施提供事实依据。如采用经验估计法、概率分析法、敏感分析法等方法来衡量不同的风险及对风险采取不同的对策,进而进行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分散或风险自担[3]。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一体化和建设行业发展的不断加深,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但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属探索和推广阶段。本文探讨了工程总承包的定义、分类方式、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项目过程中的责任,对设计院进行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设计院依靠专业技术优势,在总承包过程中,运用科学现代的管理方式,注重综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管理,提升设计院的综合竞争力,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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