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媒商能力:内涵、要素与功能
2019-11-27李星昊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李星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新媒体时代的公民权利意识提升、媒介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倒逼要求,民警媒商能力的树立与提高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媒商与民警媒商能力的内涵
(一)媒商
与情商、智商概念类似,媒商是指社会成员的一种工作生活素质参数,是指社会成员面对不同媒体、各种信息时表现出来的信息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及思辨的反应能力,[1]也称“媒介素养”。媒商重在公众人物看待、使用与利用媒体的能力,如果说智商让人具备做事的能力,情商让人具备做人的能力,而媒商则是让人具备做公众人物的能力。[2]
(二)民警媒商能力
民警媒商能力是公安民警与媒体或媒介信息交互过程中,为切实履行职责、优化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改善警民关系,应当具备的对媒体或媒介信息的认知、判断、评价、使用和创新的能力和素质,其主体是公安民警(含警辅人员),内容是民警在工作生活过程中对媒体的认知、态度、评价与运用,涵盖了认知和行为层面的有机统一,实质是新媒介时代下公安权力的自我适应、自我发展和自我超越,对实质的理解需要结合下文的具体分析。
对民警媒商能力这一概念的理解,需要注意,一是主体的特殊性,民警权力使用较多面对社会阴暗面,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民警权力大、涉及面广,与公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与社会法治化进程密切相关,聚焦度高,几乎时刻处于公众、媒体的“聚光灯”下,需要民警认知到公众监督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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