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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所罗门之歌》中权力的运作

2019-11-27宋慧岩

文学教育 2019年15期
关键词:规训福柯肉体

宋慧岩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非裔美国女性作家托尼·莫里森发表的第三部长篇小说《所罗门之歌》以奶娃(Milkman)的个人成长和自我追寻为中心,蕴含了丰富的黑人民间文化和传统,展现了美国黑人男性的成长历程。麦肯·戴德家族是黑人群体的一个缩影。笔者拟从福柯的权力话语观,尤其是全景敞视权力运作模式解读老麦肯和麦肯二代不同的人生际遇,指出他们都丧失了应有的权力与话语权,在西方社会中是“失声”者。正是由于两代人的境遇,小麦肯(第三代麦肯)踏上了寻找民族之根的旅程。

1.逆来顺受的老麦肯

“话语”,并不等同于“语言”,而是一种调控权力之流的规则系统,无论这种权力是肯定的,还是司法的。福柯认为权力与话语是密不可分的双胞胎。在《性史(第一卷)》,福柯说:“话语不会一直屈从于权力或反对它,也不会沉默。我们必须意识到话语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话语既可以是权力的一种手段和效果,也可以是一个障碍、一个绊脚石、一个反抗点和一个对立策略的起点。”(福柯,1978:100)因此,权力一方面借助话语来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又影响和控制话语。

戴德家族姓氏的由来充分说明了在1869年白人文化占主流的美国社会中权力与话语的运作。戴德(Dead)谐音是“死”,任何人都不会选这个名字作为姓氏。但“奶娃”的祖父老麦肯·戴德在获得人身自由去登记自由民时,被一个醉酒的白人军官硬塞给了一个这样的姓氏。因为他登记的证明文件上是这么写的,即使他不乐意接受,也无可奈何,也无人知道他真正的姓名。即使第二代麦肯·戴德经济上足够富裕,也无法改变这一家族姓氏,直到第三代麦肯·戴德踏上家族寻根历程,才获知他们的祖先是飞翔的所罗门的后代。在白人社会里,即使法律上已规定黑人获得了人身自由,在社会生活中黑人群体处于一种“失声”状态。“有了声音便有路可走。”(兰瑟,2002:3)像奶娃的母亲和姐姐们那样不出声的“玩具娃娃”自然是没有身份的客体,但吉他、小麦肯、派拉特这些黑人属下的声音及与声音关联的每种策略都有效吗?答案是否定的。这种声音无法产生说话的效果,因为无人倾听,无人与之进行有意义的对话(朱刚,2006:485)。

虽然老麦肯·戴德无法改变其登记入册的姓氏,但他是一个勤劳的人,期望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他花了16年的时间在门图尔县的荒地上建立起“林肯天堂”农庄,有“林肯总统”(母马),“李将军”(猪),“玛丽·托德”(小母马)和“尤利西斯·S.格兰特”(奶牛)。“他父亲不识字,只知道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的事情,但是他却把某些历史人物深深印在了麦肯的脑子里”。(莫里森,2010:53)按照福柯的理论,各种话语都处在某种权力的关系之中,它既不是国家主权和法律条文的延伸,也不是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的工具。它是“各种力量关系的、多形态的、流动性的场(field),在这个场中,产生了范围广远但却从未完全稳定的统治效应。”(福柯,1980:49)权力在这个场力结构中表现为话语成为在争夺控制主体过程的动力体和这个过程的总和。白人的权力老麦肯无法也从未想过反抗,他也从未想过争夺话语权,只是憧憬着通过勤劳建立属于自己的天堂。事实证明在以白人文化为主流的社会中逆来顺受实现梦想无疑是痴人说梦,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林肯天堂”被白人掠夺了去,老麦肯忍无可忍,奋起反抗,但却被人射杀了,“打到空中五英尺高……他们偷偷摸摸地从后边走上来朝他开枪”,留下了两个孤苦无依的孩子。在《性史(第一卷)》,福柯指出,“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反抗”(福柯,1978)。另外,《权力与惩罚》这本书的开篇福柯给读者提供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判决,接着引述了当时有关这次公开处决的详细报道,让读者对当时的刑罚感到毛骨悚然。尽管由于社会形态、政治制度和政治信仰不同,刑罚或者十分严厉或者比较宽松,但都旨在达到矫正修补的目的,都要追究个人或集体的责任。(刘北成,26)

2.体面而又可悲的第二代麦肯·戴德

《所罗门之歌》发表于1977年,取材于《圣经·所罗门之歌》,传说为公元10世纪英明睿智的希伯来国王所罗门所作,是一组富于戏剧性的爱情诗歌,亦被称颂为“歌中之歌”。莫里森对《圣经》在内容和角色上进行了大胆的戏拟和颠覆,指出自美国南北战争后,虽然美国黑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但黑白的“种族边界”看似模糊却仍然顽固地存在,使得事业有成的黑人也难逃卑贱感和无力感。第二代麦肯·戴德是成功黑人的代表,但也逃不过被白人权力规训的命运。

老麦肯在农庄被白人射杀后,麦肯二代不得不独立求生。童年跟随老麦肯在门图尔县“林肯天堂”辛勤劳作的生活虽然是其美好的回忆,但随着生活的推移,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致去讨论它了。换句话说,他的肤色上还是黑人,但已完全被白人规训,适应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麦肯二代这样教育儿子奶娃“掌握财产。用你掌握的财产再去掌握别人的财产,这样你就可以掌握你自己,也就可以掌握别人了”(莫里森,56)。他对待黑人同胞冷漠无情,“把钞票给我撒下来,黑鬼,然后再对自己开枪”(25);对待老人孩子没有任何同情心,把贫穷的贝恩斯太太和她的孙子们赶出出租屋,使他们流落街头。第二代麦肯已经彻底摒弃了黑人传统的美德,奉行金钱至上,唯利是图。麦肯·戴德在刚刚25岁时,就已经是一个有产业的黑人,娶了城里唯一的黑人医生的女儿,露丝·福斯特小姐。从此麦肯便住在“非医生街”的豪宅里,周日下午会驾驶大型的“柏加”轿车出游,“是麦肯赏心悦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一个飞黄腾达的任务的自满自足的方式”(31)。在1936年,黑人当中像麦肯·戴德那样生活富裕的简直是凤毛麟角,他是黑人中的成功人士。

白人射杀了老麦肯,抢夺其农场;麦肯二代现在则和白人一起压榨黑人同胞。从福柯的角度来看,白人对老麦肯进行的是肉体上惩罚,结果虽然还算有效,但不能让人们从心底信服,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也大。福柯将惩罚分为几个不同历史阶段。在《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福柯展现了一幅阴森恐怖、惊心动魄的酷刑场面,因为酷刑是肉体惩罚通常采用的形式。

第二代麦肯·戴德变成了黑人群体口中所谓的“成功人士”,脱离了黑人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但“他心里明白,他只是个黑人,不会分上一大杯羹,可是还有没人想要的财产或是有些人不想让犹太人或天主教徒染指的边缘财产,或是还没人认识到其价值的财产……当战争结束时,这种残羹剩饭已经撒满他的膝头,沾满他的双手,把他的胃口撑得鼓鼓囊囊,成了便便大腹”(64)。老麦肯的悲惨遭遇大家有目共睹,但麦肯二代风光的生活背后也是黑人群体在以白人文化为主流的社会中的悲哀和无奈,即被规训了的驯顺的肉体(白人社会堕落价值观的模仿者)。毛骨悚然的肉体惩罚已经过时,驯顺的肉体迎合了时代潮流,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力学”。他规定了人们如何控制其他人的肉体,通过所选的技术,按照预定的速度和效果,使后者不仅在“做什么”方面,而且在“怎么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愿望;这样纪律就制造出驯服的、训练有素的肉体,“驯顺的肉体”。(福柯,2004:156)整个西方社会就是一个“边沁的环形监狱”,黑人群体就是关在其中的囚犯;在这个监狱中,没有一个装备整齐的狱卒,但黑人群体无时无刻都处在白人的监视之下,使他们自觉按照白人的标准要求自己。麦肯二代是“驯顺的肉体”的典型,而吉他的“七日”团体则是没有被驯服或规训的肉体。前者是黑人群体中的富人代表,后者则每天过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的日子。

麦肯二代在白人社会的规训下,衣食无忧,住着豪宅,有着令人羡慕的产业,但其内心并不是真正的快乐,精神生活极度匮乏。与自己的亲妹妹派拉特势如水火,与妻子露丝几十年无性生活,对待两个女儿简单粗暴,面对唯一的儿子奶娃(milkman)也心怀厌恶与不安。因此在周围人的眼中,“他是一个难于接近的人——一个难以对付的人,脸上总是带着一副冷漠的神色,让人没法随便、自然地同他交谈”(68)。他的宽大的绿色“柏加”在外人看来毫无真正的生气可言,被称为“麦肯·戴德的棺材”;他唯一热爱的产业在黄昏暮霭中犹如一个个蹲伏着的鬼影,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一个既无财产又无土地的流浪汉”(27)。究其根源,在“边沁的环形监狱”规训的西方社会中,以麦肯二代为代表的“驯顺的肉体”虽然遵循了白人文化的价值观,但他们始终处在社会的边缘,“他是个黑人,不会分上一杯羹”(64)。

综上所述,麦肯·戴德家族的两代人都没有实现自己的权力与话语权:“失声”的老麦肯悲惨地死在白人的枪口之下,体面的麦肯二代其实过着可悲的生活。一味地妥协避让并不能引起白人统治者的怜悯,而对白人文化亦步亦趋也并不能融入以白人文化为首的主流社会。本文旨在警醒美国黑人群体在白人主流文化的笼罩下,只有冲破白人文化规训的安逸牢笼,获得真正的话语权,才能最终获得自尊、自信以及民族的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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