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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妻子不生二孩起诉离婚

2019-11-19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9期
关键词:血脉夫妻法院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家有二孩的家庭越来越多,但也有家庭因为“要不要生二孩”的问题产生矛盾,夫妻双方甚至因此对簿公堂。

今年年初,福建泉州丰泽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阿阳是原告,他表示要跟妻子离婚。法院依法给予立案。

阿阳的诉状,令人吃惊。他的离婚理由是:除了跟妻子感情不好,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外,还有儿子小越(化名)患疾病,导致血脉无法延续,可妻子却不愿意生二孩。

因此,阿阳要求与妻子阿蓉离婚,儿子小越由他抚养,妻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不同意离婚。”开庭时,阿蓉表示。

阿蓉说,孩子本来好好的,不知为何突然患上了疾病。为了孩子的事情,她确实和丈夫发生过争吵,吵架过程中,自己也确实砸过东西,但丈夫也动手了。虽然自己不在泉州市区上班,但她一有空就经常回来照顾家庭,照顾孩子。

实际上,阿蓉不愿意生二孩,也有她的客观因素。她今年已经40多岁,在医学上属高龄产妇。此外,她自身还患过较重的疾病,两年前还动过手术,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另外,阿蓉觉得,雙方的经济条件也一般,家里的老人也都年老,假设生了二孩,经济压力就更大了。基于这些原因,阿蓉认为,生二孩根本不现实。

经调查,法院了解到,阿阳和阿蓉相亲后,相处了一两年的时间,才登记结婚,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婚后的10多年来,他们生子、抚育孩子,通过共同努力也购置了房产,虽说平淡,却也真实,夫妻偶尔争吵也是正常的。

法院认为,双方争执较大的焦点在于阿阳要求妻子生育二孩,以延续血脉,但未能与妻子达成一致观点。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应珍惜多年来建立起来的感情和家庭,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夫妻二人应充分进行沟通交流,多为患病的小越着想。对丈夫希望阿蓉生育二孩以“延续血脉”的想法,阿蓉表示理解,阿阳也应当充分考虑妻子的年龄和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怀孕,争取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好选择。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不准阿阳和阿蓉离婚。

说法

“是否生二孩,是阿蓉和阿阳的家务事。”律师苏鹏说,从法律层面上看,丈夫和妻子都有生育权,但生孩子这种大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若妻子不愿意,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孩,阿蓉是有决定权的。

(摘自《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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