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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非资深读者的资深讲述
——我与《民主与法制》的故事

2019-11-17赵青航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7期

赵青航

《民主与法制》与改革开放同岁,今年是创刊四十周年。作为一名“90后”律师,我必然不可能成为《民主与法制》的资深读者。但自从与《民主与法制》相识,我既成为它的读者,也成为它的作者,由此开启了我与《民主与法制》的故事。

一次特殊的投稿经历

2015年8月20日至21日,经中央批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样高规格的盛会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我的师傅胡祥甫律师作为浙江律师代表团成员赴京全程参与了这次会议。20日晚,他在电话那头激动地对我说:“孟建柱书记在此次会议上用‘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互相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24个字概括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应共同积极构建的新型关系。孟书记还强调,广大司法人员要率先放下‘官’的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律师的人格和权利,不能嘲讽、训斥律师,不能……这是无比振奋人心且温暖人心的讲话!”

当晚,胡律师提议与我共同写作一篇文章,作为学习这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心得体会。之后,我们一道奋笔疾书。在梳理了国内所有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论述的文献后,我们结合会议精神,提出了一些观点,将文章命名为《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新起点》。

文章写完后,下一步就该投稿了。我征求胡律师的意见,他不假思索地说:“我们把文章投给《民主与法制》,这本杂志的总编辑刘桂明是我二十几年的老朋友了,我的案例集《法庭风云录·民事卷》还是他给我写的序。桂明是我们大伙儿公认的大才子,是中国律师的老友、挚友。他虽然现在不在全国律协任职了,但他仍然一直在关注着律师行业的发展。”随后,胡律师给了我刘老师的联系方式,这也是我第一次听到“刘桂明”这个名字。

2015年9月1日,我加了刘老师的微信。当我介绍到自己是胡律师的徒弟时,刘老师格外高兴,连发了好几个亲切而倍感温暖的表情。我将文章发给刘老师,他立即审阅,而后回复我:“请告知祥甫,文章已收到,写得很用心,我会安排刊出,勿念。”当时我就很佩服刘老师的效率,更感谢他对拙文的认可。

接下去是一番煎熬而又满怀期待的苦等。因为我所在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常年订阅《民主与法制》,投稿后出品的每期杂志我都会第一时间找来翻阅,但一直未能寻找到我们的文章。无奈,一直到2015年年底,文章都未能发表。但当时我与刘老师不熟,未曾谋面,作为晚辈与后学的我肯定是不好意思问他的。到了12月31日,我想到要给刘老师送上新年的祝福,便通过微信向他表达。不一会儿,刘老师也祝我新年快乐,紧接着,他通过微信发来三张图片,我点开一看,眼前一亮。竟是我与胡律师合写的文章!刘老师告诉我,这三张图是他编辑的修改稿,标题改为《“等腰三角形”的诉讼构造何时成为常态?》(以下简称“《等》文”)了,将由2016年第1期的《民主与法制》刊发。

文章能在老牌政法杂志《民主与法制》2016年开年的第1期发表,真是莫大的荣幸!要知道,新年的第1期杂志往往是格外有分量的。我激动了好一阵儿。

当晚跨年时,我又打开了刘老师发给我的文章图片。当我再次看到刘老师做的这个标题时,我明白了他作此修改的初衷,其实就是我自己在文章中所说的——“律师和检控方是平等的,控辩双方是站在同样的位置上的;法官代表法院,高高在上而且绝对中立:从法律地位上来说,控辩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一样的;而这一完美的‘等腰三角形’式的诉讼构造,正是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位成员都应致力于打造的。”作为诉讼法、律师法研究专家的刘老师显然是深知这一理念的。这般美好的“等腰三角形”诉讼构造在中国的一些法治发达地区已开花结果,但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还未落地生根。于是,刘老师便以“何时成为常态?”这一反问作为文章标题的关键词,以此呐喊:“法律职业共同体:不能只在梦里遥想!”

我满心期待了一周,终在一个周一的早上收到了墨香氤氲的《民主与法制》。在封面上,我惊喜地看到,原来这期杂志的主题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之梦!”翻到目录,包含张文显教授、强世功教授访谈在内的七篇文章作为一个系列构成这期杂志的宏大专题。

两大意义深远的影响

我满心期待了一周,终在一个周一的早上收到了墨香氤氲的《民主与法制》。在封面上,我惊喜地看到,原来这期杂志的主题就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之梦!”翻到目录,包含张文显教授、强世功教授访谈在内的七篇文章作为一个系列构成这期杂志的宏大专题。

最荣幸的是,我和胡律师的《等》文也忝列其中。既欣喜,又惶恐,感恩之情难以言表。如今,我与刘老师已经很熟了,但我始终没有问他一个憋在我心里将近五年的问题——“您是在2015年9月1日收到拙文后才想到要做这期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主题的杂志吗?还是您早已有打算,一直在等待合适的时机?”

无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民主与法制》刊出我们的文章,赋予了我两个重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两个影响改变了我之后的职业定位与走向。

第一个影响,这篇《等》文成为我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加分项。2016年4月,我参加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司法文明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复试,复试由司法文明专业创立者张文显教授亲自担任主考官。很幸运,我抽到的口试题目是“如何看待律师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我对这个话题比较熟悉,按部就班地作答。这个问题回答到最后,我在概括自己观点时特别提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是当代中国律师的重要身份。我接着说道:“张老师,我在今年第1期的《民主与法制》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恰好谈到了这个观点。拙文就在您同期的文章后面。”张文显教授饶有兴致地问:“是吗?文章你带来了吗?”我立即从包里取出一本《民主与法制》,恭敬地递给张文显教授。只见他翻阅得很认真,点头说:“原来我们还有同期之谊啊!”张文显教授爽朗的笑声极大地减轻了我的考试压力,使我在后面的面试中更加稳重自信,发挥得也不错。最终,我如愿考取了司法文明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个影响,《等》文是我的著作《律师应是怎样的人》里第一篇写就并发表的文章。从我2009年本科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起,我就对民事法律和非营利组织法格外感兴趣。对我而言,发表专业的法学论文从不是稀罕之事。大三时,我就出版了法学专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工作后(至2016年1月《等》文发表)我更是主编过多本著作,发表了二十余篇专业文章。但自从我写了《等》文,我才意识到,自己身为律师,从未认真关注过律师职业的属性,也从未深入思考过律师的执业环境,只是一心想成为具有极高办案能力的专业化、匠人型律师。《等》文写毕,我才意识到,过于专注于“职业”本身,反而容易让自己迷失在“职业”之中;唯有跳出“职业”看“职业”,也许才能真正地看清律师职业的发展方向和自己的职业归属。这即是所谓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加之文章的发表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与鼓舞,我于2016年2月起开始以“对律师职业求真尚善精神的真诚呼吁,在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之间不断往返”为写作宗旨,对律师制度、律师成长、法律服务、职业精神等主题进行探索,陆续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等行业内有巨大影响的刊物上发表相关文章。到了2017年年中,我将已发表的多篇文章汇集成《律师应是怎样的人》一书,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仅用了半年便售罄。之后,我将第一版《律师应是怎样的人》中不成熟的内容删去,又增加了多篇著作出版后发表的作品,在2018年年底推出第二版,不久前再次脱销。可见,关于律师职业的书籍还是有一定市场的。

三段进行中的故事

我与《民主与法制》的故事,一直继续着。很惭愧,我是在2015年9月1日第一次给《民主与法制》投稿后,才开始阅读、收集这本刊物的。殊不知,40年来,《民主与法制》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在民主与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40年来,《民主与法制》记录了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和非凡历程。很巧的是,《等》文在2016年第1期上发表后,《民主与法制》由旬刊改版成为周刊。从那时起,我每周一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新一期的《民主与法制》。每期的主题都是精心设计、紧贴热点、意义深远的。长期坚持阅读使我的头脑与脚步紧跟中国法治事业发展的步伐,不自闭,不落伍,不狭隘,成为与时俱进、崇法求真的法律人。当然,我也坚持在《民主与法制》多个栏目里撰写文章。例如前不久,《民主与法制》刊登了我阅读陈瑞华教授的经典著作《论法学研究方法》后写成的书评,依旧是刘老师亲自为拙文编辑。上周,我与一位师弟刚完成了一篇关于律师转任司法官制度的小文,打算投给《民主与法制》。唯愿今后我能写出更富灵气、更有见地的文章,不负长期以来《民主与法制》给予我的关爱与支持。

我与刘桂明老师的故事,一直继续着。记得很清楚,我与刘老师的第一次见面其实非常偶然。那是在2016年年底,我来北京出差,办完事后,我突然有想拜访刘老师的冲动。没有丝毫迟疑,我立即微信联系刘老师,说我想与他合影(现在想来,当初以合影为“目的”见他,是一种担心被他婉拒的说辞)。刘老师秒回,我便前去位于皂君庙的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的办公地点)见他。我们聊了很久,他送给我多本他和他夫人郭老师的作品集。之后见来他办公室请示汇报求指导的人越来越多,我便起身要走,但他仍然记得我来找他的“初衷”,他说:“咱们一起照张相吧!”刘老师将我带到墙上挂着的世界地图前,说:“我们以地图为背景,心怀全球!”就这样,2016年12月12日,我的手机里留下了与刘老师的第一张合影。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多,例如近几年的“桂客年会”,我都来北京参加,每次都与刘老师合影。在今年的“桂客年会”上,我荣获“年度新锐青年律师奖”,我分外珍惜这张我手捧奖杯与刘老师的合影。

我与办刊的故事,一直继续着。我的父亲是一位资深媒体人,受家学影响,我从小就对传媒很感兴趣,尤其喜欢从事与刊物有关的工作。2015年至今,我担任金道所所刊《金道律师》杂志的执行主编,每个季度推出一期,着实让我过了好几年“主编瘾”。同时,我还会经常参与主编金道所出版的著作(例如《为业载道》《诉之有道》)。但只要我请刘老师赐序言或稿件,他都逢求必应,为我站台,绝不推脱。这份提携之恩,我无以为报。2018年年初,我毛遂自荐,主动请命去《中国律师》杂志社协助编辑。要知道,《中国律师》总编辑是刘老师奉献青春、挥洒汗水、浇筑心血最多的岗位之一。刘老师曾说,他很荣幸能为《中国律师》打工近十年。正是被他的这份“打工”情怀所打动、所感染,我也逐梦去了。我为2018年第3期的《中国律师》写下一篇卷首语《履行国家职责 肩负行业使命》。我参与编辑了当年第5期的《中国律师》,策划了那期的律师调解专题,并为专题留下了一篇至今我仍比较满意的综述《律师调解的大格局》。值得欣慰的是,专题的策划与写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回过头看,在办刊过程中刘老师的“打工”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我在第二版《律师应是怎样的人》的后记里写下一句——“现在想想,能在《中国律师》杂志社为中国36.5万律师打几个月的工,是一份别样的体会”。

尚未到而立之年,四十岁的《民主与法制》比我年长许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一位非资深读者,但若从我与《民主与法制》和刘老师的故事来看,我是资深亲历者。深受一代名刊和一代名编身上正能量的感召,我渴望从年轻非资深读者渐渐转变为资深读者和作者,为《民主与法制》持续的兴旺辉煌贡献一份力所能及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