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用枪止暴,合理合法合规
2019-11-13王强
环球时报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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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一名香港执勤交通警察在处置11日街头暴力事件时,果断开枪击伤一名试图抢夺自己配枪的暴徒,此事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笔者注意到,大部分舆论对于香港警察开枪止暴给予正面评价,事发现场有市民鼓掌叫好。有网友评论“终于等到正义”,香港警队内部人士更表示“不要认为警察不会开枪,这才是国际标准”。但是,一些境外媒体和西方政治人士却别有用心,质疑香港警队的执法权,甚至不惜歪曲事件真相。
很明显,这些境外媒体特别是西方媒体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首先,他们忘记了止暴制乱是各国政府通行做法,更是政府责任所在。2011年8月6日,伦敦爆发大骚乱并迅疾蔓延,暴徒四处袭扰,大搞街头破坏,盗抢商铺、四处纵火,甚至捣毁警车,情景与今日香港并无二致。政党轮替下的所谓英国民主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态度高度一致:“强硬止暴”!不但迅速平息骚乱,并且“杀一儆百”严惩犯罪嫌疑人,最终逮捕3000多人,过千人被从严判决。时任首相卡梅伦甚至主张“连坐法”,表示若有家庭成员加入暴乱,地方政府可将全家逐出廉租屋。两相对照,今天特区政府和警方的做法并无不妥。
其次,他们忘记了警察适度用枪,是世界警界惯例更是警察职责所系。中文语境,警察取“警之于先,察之于后”意,前者需要暴力支撑,后者离不开强制执行,很明显,暴力本身就是警察固有权利。在这方面,美国可谓是那些西方国家标杆。数据显示,每年命丧美国警察枪口下超过400人,这一数据是其他西方国家的20至7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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