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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间的冲突?中国企业在美国》

2019-11-03

对外传播 2019年9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企业

本书作者李继(Li Ji),美国罗格斯大学法学教授。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发酵,美国对中国企业的审查更加严格,不少美国官员一再警告,中国企业在美国某些行业的投资构成了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和商业活动面临着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作者阐释了美国对外国投资审核机制的情况,介绍了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中国企业对美国监管环境的适应情况,并对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在美发展提出了建议,同时也回应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海外投资的担心。

作者首先介绍了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基本情况,认为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早期由国企主导。但近年来,中国民企在美投资步伐加快。2015年,中国在美直接投资有84%来自民企,5年间增长65%,而大多数中国公司在美选择了并购的方式投资。作者接着以中国在美公司对美国法律和监管机构的适应程度为例,研究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是否会对东道国的商业生态和制度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作者研究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数十年间对于国际法律的学习和法律人才的交流,中国法律特别是在规范市场经济运作方面,有些已与美国法律相似,但这些法律在具体执行上仍然因为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同存在着很大差异。中国国企对美投资更注重考虑国家利益,有国资背景的中国企业在对美投资时更注重考虑国家政策,通常不会把在美国的利润转化为继续投资。中国企业在美国的长期投资经营,通常采取本地化的路径,而美国庞大的劳动和服务市场也大多能够满足中国企业的需要。作者认为,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不会对美国带来冲击。中国公司通常能适应美国的法律,与东道国公司享有同等地位,但没有高度自由裁量权。因此,西方评论者对于中国企业征服美国市场的恐惧,完全没有必要。无论是中国国企还是民企,都没有在美国形成大的生产规模。中国国企只是因受到了不同市场规范的约束而更加商业化,也针对投资目的国的制度环境做了调适。所以在中短期,在美国的中国投资不可能对美国制度带来冲击。

作者在最后对中国企业如何更好地在美发展提出了建议:一是中国企业可聘任美国当地的管理人员,至少可考虑聘任在英国或加拿大工作过的高管,因为他们已经适应了类似美国的制度环境;二是中国企业特别是国企,应在中国总部控制与海外管理自主性之間取得平衡;三是中国投资者在法律合规方面,应在投资初期聘用了解行业的法律人才作为内部法务人员,除了依赖美国专业人士,管理层必须高度重视内部法务及合规主管的意见。有美国学者认为,该书就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翔实研究,有助于缓解批评者们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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