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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两个剑桥之争

2019-10-30徐礼颖

大经贸 2019年8期

【摘 要】 本文针对剑桥大学新剑桥学派发起的,美国新英格兰剑桥地区 “新古典综合派”应战的两大学派的争执展开详细的评述,选择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按由浅入深的顺序进行论述,首先本文就争执的起源进行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原因分析,接下来分别概括 “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剑桥学派的基本理论及其依据,最后本文就 “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剑桥学派的政策主张进行列举和概括,并得出启示和总结。

【关键词】 新古典综合学派 新剑桥学派 分配理论

引 言

凯恩斯之后,在对凯恩斯的继承和发展上,以萨缪尔森,托宾,索洛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与以罗宾逊夫人卡尔多等人为首的新剑桥学派就资本论,分配理论和发展理论等众多领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两个剑桥之争得实质是如何发展现代经济学的问题,形式上则表现为作为凯恩斯主义的两个支派怎样做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理论的问题。在如何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理论这个问题上,两个剑桥学派之间同样充满着分歧,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歧,就是他们在凯恩斯的基础之上提出各自学派所代表的基本分配制度。两个剑桥之争在经济学历史上是非常显著的,但是对于分配角度的研究给出的结论是很少的,所以本文基于分配角度研究。新古典综合学派提出的既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的观点,我国要创造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剑桥资本争论”指出了新古典理论在资本计量、技术再转折和资本倒流等关键问题上所遇到的逻辑悖论。这是由于西方主流经济学将凯恩斯经济学嫁接在新古典的价值和分配理论之上,从而忽视了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竞争关系。相反,马克思的古典经济学则强调了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经济关系。因此,只有引入社会关系的古典一般均衡分析,才是解决争论的出路一方面要建立具有公平竞争力的要素市场,大力改革垄断性行业,营造各类经济共同发展的公平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和资金的扶持,要推动区域间经济协调发展,关注三农问题,逐渐缩小城乡差距等问题。

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 研究的背景

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综合派都是凯恩斯的追随者,但是,在对凯恩斯理论的理解上,以及在如何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经济学上,双方存在重大分歧,并导致了著名的两个剑桥之争。新古典综合派力图把凯恩斯理论和新古典学派理论结合起来,把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移植到马歇尔的微观经济学中去。新剑桥学派则竭力主张凯恩斯理论同新古典理论彻底决裂,把经济增长理论和收入分配理论结合起来,着重考察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相对份额的变化。这两个学派都认为自己是凯恩斯经济学的重要代表,指责对方歪曲了凯恩斯经济学的原意。

“两个剑桥之争”所囊括的理论内容和范围,是从资本理论开始,进而扩展到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增长理论,发展理论,积累理论,效用理论,行为理论,均衡理论,数理方法论,国家干预论,制度理论,预期理论,建模理论等。

1.2 研究的意义

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综合派,这两个学派在对凯恩斯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歧,就是他们在凯恩斯的基础之上提出各自学派所代表的基本分配制度。本文以分配理论的分歧为切入点,进行分析。以期望得出启示和建议。

2 发现问题

凯恩斯之后,在对凯恩斯的继承和发展上,以萨缪尔森,托宾,索洛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与以罗宾逊夫人卡尔多等人为首的新剑桥学派就资本论,分配理論和发展理论等众多领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两个剑桥之争得实质是如何发展现代经济学的问题,形式上则表现为作为凯恩斯主义的两个支派怎样做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理论的问题。在如何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理论这个问题上,两个剑桥学派之间同样充满着分歧,其中一个重要的分歧,就是他们在凯恩斯的基础之上提出各自学派所代表的基本分配制度。

引发这场就分配制度论战的原因主要是凯恩斯《通论》中的矛盾是论战的潜在因素。因为在凯恩斯《通论》中存在自相矛盾的内容:凯恩斯在《通论》中很少涉及分配问题,但他又指出资本主义的分配有欠公平,食利者阶层必然灭亡。这个模棱两可的断言,为以后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综合学派继承和发展凯恩斯的观点争论埋下了种子。

3 问题分析

3.1 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

1936年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有效需求理论,主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以消除大规模失业。凯剧斯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其原因在于“三个基本心理因素”: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以及对流动性的偏好。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不公也是产生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之一,要想实现充分就业式的均衡就必须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凯恩斯打破了传统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收人分配理论,认为完全依靠市场是不行的,他主张要以国家干预的方式,配合一些政策措施来调节收入差距。

3.2 新古典综合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以萨缪尔森,奥肯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将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相融合,创立了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新古具综合学派。新古典综合学派融合了新古典经济学和凯题斯经济学两者的观点,认为市场和政府两种调节经济的手段各有优劣,只有在维持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再辅以政府干预才能有效解决收人均等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上新古典综合派主张无论是市场还是改府都应以不损害效率为前提。因此,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要权衡的是,避免在考虑更大程度公平的同时造成效率的重大损失。

在新古典综合派看来,工资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资本的利润取决于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提供了资本,工人提供了劳动,他们都做出来贡献,因此,在收入分配的过程中,资本家取得的利润和工人取得工资都是理所当然的,是凭借他们各自的贡献所获得的报酬,不存在谁剥削谁的问题。所以该学派认为,国民收入中工资和利润的这种分配方式是完全合理的。

3.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以罗宾逊 、卡尔多为代表的新剑桥学派认为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不仅和财产占有制度有关而且和劳工市场的历史条件有关。工资收人者的货币工资率取决于国内劳资双方议价力量的对比等,利润收入者的利润是资本占有者凭借财产占有权而取得的非劳动收人。因此,工资和利润之间的分配是不公平的,资本主义现存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不合理的。因此新剑桥学派强调政府在收入分配领域内进行调节干预来改进收入分配不均的状态。

新剑桥学派,其学者重点分析经济增长过程中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以期寻求一条通过改变收入分配结构来实现经济长期稳定的路径。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他们的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他们提出了与新古典综合派乡对立的观点,坚持从非主流的角度探索经济问题。在新剑桥学派看来,工资有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之分。他们受不同的因素的影响,并且货币工资有一定的外部条件决定,例如,历史过程中形成大的工资水平,劳动市场等。而实际工资则由利润率,价格水平等因素决定,并且和收入分配密切相关。新剑桥学派认为利润和利润收入者通过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权而获得的收入,这一收入并不是劳动收入,而他所拥有财产权则是凭借当时的财产占有制度。

3.4 分歧的原因探究分析

两个剑桥学派虽然同属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经济阵营,并且都以凯恩斯主义作为自己的大旗,但两个学派在其经济背景不同的情况下,提出了不同的并且能代表其学说的分配制度,在分析两个学派的关于分配制度的争论中,我们有必要就经济背景的不同来加以研究。

英国经济在这一时期的发展过程中最为典型的特征是长期慢性萧条的所谓“英国病”现象。与上一个世纪英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增长率领先于世界各国的持续繁荣现象形成鲜明对照。在这种经济背景的前提下,新古典综合学派根据边际生产力理论来说明经济增长中的收入分配问题在经济增长中,资本不断增加,资本边际生产力递减,利润减少;相反,劳动相对减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相对增加,工资上升。因此,经济发展是有利于工人而不是资本家的。在这个时期,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要权衡的是,避免在考虑更大程度公平的同时造成效率的重大损失,以期英国的经济能够恢复并得到发展。

美国经济在这一时期的发展情况则大不相同,不但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加速发展经济,使美国经济增长迅速赶上和超过英国而雄居西方和世界霸主地位,而且在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袭来时因在西方各国中率先实行政府从财政、金融、物价各方面大力干预宏观经济活动的所谓罗斯福“新政”,以后的几届美国政府又继承了这种政府宏观调节经济的传统,由此也使得美国经济在大危机后一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直至60年代末仍然处于西方各国前列地位。这样,除了由联邦政府出面干预而最终平息的那次三十年代的危机以外,美国经济基本上是处于顺利发展过程之中。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具有客观物质基础,而英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具备了物质基础,新剑桥学派认为,工资可以分为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它们受不同的因素制约。货币工资取决于很多外生变量,如一国历史上形成的工资水平,劳资双方议价能力的对比等。实际工资则同利润率、商品与货币流量、价格水平等因素有关。货币工资可以不依赖于实际工资而自行变动。他们认为,利润(指纯资本收入)是资本占有者凭借占有权而取得的非劳动收入,它取决于历史上所形成的财产占有制度。因此,工资与利润之间的分配不是公平合理的。新剑桥学派强调政府在收入分配领域内进行调节干预来改进收入分配不均的状态。

4 观点总结与启示

4.1 总结

大家都知道,新古典学派的理论基础是“边际生产力论”他们否定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把他说成是财富的储存,认为他同劳动,土地,组织一起,共同参与价值创造,所以价值似乎应该根据每个生产要素在创造这些价值中的贡献,及根据他们的边际生产品来分配,即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息,组织—利润。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进入资本主义时期以后,资本收入大量积累,而工人阶级状况未得到改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周期不断爆发,特别是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充分暴露了新古典学派在理论上不再能够自圆其说,在政策措施上显得束手无措,在这种情况下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它试图在关于消费和投资的心理规律的基础上进行新的解释,他确认投资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另一方面,凯恩斯并没有排斥边际理论,而与之妥协。凯恩斯同新古典学派的边际理论相妥协,是新古典综合学派有根据的信奉这一理论,把凯恩斯主义同心古典理论结合起来。新古典综合学派坚持边际产品学说,收益递减规律,认定各生产要素共同生产,各得其边际产量,因而收入分配不均理所当然。

新剑桥学派则不同,他们极力反对新古典综合综合派的资本,生产和分配理论,对“边际生产力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罗宾逊指责这种就理论为收入分配不均的现状辩护,认为必须抛弃以“边际生产力论”为基础的价格理论和分配理论。

新剑桥学派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不均,强调实现收入均等化的紧迫性,分析停留在资本主义繁荣上,和经济增长过程中能够自动解决分配问题的假设之上,没有看到美国经济以及其他资本主义经济中实际存在的收入分配严重不均衡的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总需求不足和经济波动方面的影响。同时,新剑桥学派没有看到资本社会的基本矛盾,把收入分配问题问题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主张在在现行社会制度范围内调整分配结构,这是难以行的通的。新剑桥学派并不主张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构,因此,他们提出的比较平均分配收入的要求,只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4.2 启示

新古典综合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和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都是基于英国和美国当时的不同时代背景和经济发展条件下提出来的。同时,对我国当今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带来了重要的啟示:

(1)新古典综合学派提出的既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公平的观点,我国要创造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一方面要建立具有公平竞争力的要素市场,大力改革垄断性行业,营造各类经济共同发展的公平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和资金的扶持,要推动区域间经济协调发展,关注三农问题,逐渐缩小城乡差距。

(2)新剑桥学派强调政府在收入分配领域内进行调节干预来改进收入分配不均的状态的观点。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要规范政府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只能。一方面,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例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逐步达到不同阶层间收入差距缩小的目的;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把应该有政府办的办好,促进政府职能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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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徐礼颖(1994)女,汉族,安徽安庆人,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8级研究生,国民经济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