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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白拿”的风险分析

2019-10-30李洋洋

大经贸 2019年8期
关键词:京东风险

【摘 要】 京东集团是我国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京东迈入金融领域,成立了京东金融。京东“白拿”是京东金融推出的将投资理财纳入到消费场景的一种创新交易方式,但因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风险最终被下架。本案例通过详细介绍京东“白拿”的交易模式及交易涉及主体,分析交易存在的各种风险,揭示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漏洞下的危机。

【关键词】 京东“白拿” 风险 交易模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

一、案例陈述

京东“白拿”是京东金融推出的一项产品服务,在该产品中,用户通过京东金融平台购买由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广交中心”)的理财产品,同时通过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下设的信托贷款购买所需商品,并以理财收益归还信托贷款,周期结束后用户可获得最初投资的本金以及购买的商品。即京东“白拿” 为消费者在京东商城选中一款商品,但不用付款购买,而是购买相指定的定期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该商品。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其收益用来偿还购买该商品的货款,消费者可以拿回本金。

在这一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需要签署五份法律合同文件,分别为:《产品合同》、《平台服务协议》、《开户协议》、《信托贷款合同》和《委托代扣协议》。《产品合同》由消费者跟广交中心签订,是认购理财产品的合同,主要介绍用户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风险状况。《平台服务协议》由消费者和京东金融签订,明确了京东网站平台此交易过程中提供发布产品、代收代付等信息中介服务,定位于第三方平台,对投资人与融资人之间的纠纷争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对投资人做出任何形式的担保。《开户协议》由消费者跟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用于在交易中心认购理财产品。用户在京东网站点击购买理财,则自动在广交中心开立了资金和资产账户,可以购买其在京东金融网站推介的挂牌产品。《信托贷款合同》是消费者和信托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消费者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来支付商品价款。该合同显示消费者是借款人,为实现在京东购买消费品/服务之目的,向贷款人申请信托贷款,贷款人即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的委托人是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扣服务协议》是消费者跟京东金融签订的协议,约定在理财产品到期后由京东金融扣取消费者的收益偿还信托公司发放的贷款。

二、提出问题

京东“白拿”是京东金融推出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属互联网消费金融,兼具消费属性和投资属性。对于投资者来说,“白拿”的实质是牺牲了一定时期的投资收益提前换取商品的所有权。但是,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出发,在此交易过程中涉及相关的投资、信贷行为及其主体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三、分析问题

(一)理论工具。1、信息不对称。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了信息对市场经济的重要影响,揭示了市场体系中的缺陷。2、金融监管(保护债权论)。为了保护债权人即存款人、证券持有人和投保人等的利益,需要金融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投资者必须实施各种监督措施,但是由投资者来进行监督是不现实的,这时外部监督成为必要。3、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对现代企业而言十分重要。当企业面临市场开放、法规解禁、产品创新,均使变化波动程度提高,连带增加经营的风险性。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企业本身之附加价值。

(二)风险具体分析。2017年2月17日,微博大V曹山石发帖,透露了政府公函《关于商请京东“白拿”业务定性的函》,爆料“京东白拿业务涉嫌违规”。该函件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监会、证监会、工商总局办公厅,以及北京、广东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发出的。

1、法律风险。京东“白拿”的交易过程涉及四个主体,分别是消费者、京东商城、广交中心以及中融信托。但是根据函件,广交中心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即消费者经由京东商城购买的理财产品并未经证监会核准就被广交中心发放,而京东金融也因此涉嫌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另外,广交中心涉嫌违反38/37号文有关规定,涉嫌将各类资产份额化发行。中融信托涉嫌违反信托贷款有关规定。

在京东“白拿”交易过程中,上述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消费者购买的理财產品及所贷信托贷款都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一旦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将直接导致京东“白拿”的下架,消费者及相关主体也将承担一定的损失。

2、操作风险。此处存在的操作风险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京东“白拿”交易过程中,由于存在第三方平台,京东对投资人与融资人之间的纠纷争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对投资人做出任何形式的担保。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交易过程并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相信京东的声誉才对此不存怀疑。京东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做好风险提示以及消费者风险承受分级,尽可能的降低消费者面临的风险。

3、信用风险。京东“白拿”一连串交易的核心在于消费者购买的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以保证偿还中融信托的信贷以及消费者的本金。然而投资活动本就要面临一定的风险,广交中心提供的投资理财工具同样也要受到市场利率的影响,政策的变动、货币供求关系的改变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收益。一旦收益不足以偿还信托贷款甚至不足以返还本金,消费者及中融信托都面临着违约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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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胡蓉. 京东“白拿”真的能白拿吗?[N]. 深圳商报,2017-02-22(A01).

[6] 田颖. 京东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案例分析[D].广东财经大学,2016.

作者简介:李洋洋(1997——),女,汉族,安徽宿州人,金融硕士,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专业,研究方向: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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