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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共治理念下成都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实践探析

2019-10-24付东东苏小君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26期
关键词:社区治理成都现代化

付东东 苏小君

摘 要: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直观展现,关乎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稳定祥和。新时代,探索成都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实践,需要在“官民共治”理念指引下,发挥政府主导性作用,激发群众主体性活力,凝聚社会多元化力量,不断开创成都市社区治理新局面。

关键词:官民共治 社区治理 成都 现代化

社区治理关乎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稳定祥和,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成都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在社区治理现代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案例。

     一、官民共治理念的核心要义

官民共治是指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政府与民众及社会力量对社会事务的合作式、协同式治理。官民共治注重党政官方力量与社会民间力量的协同,通过党政力量、民间力量与社会组织力量的良性互动,达到社会善治的目的。“官”的力量主要来自于政府层面,而“民”的力量主要来自于包括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在内的社会层面。“自上而下”的官方力量与“自下而上”的民间力量互动融合,促进社区治理更加人性化、亲情化。

中央编译局俞可平教授从广义与狭义两个维度对“官民共治”的理念进行阐释,他认为:“从狭义上说,它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改善社会治理状况的关键所在。从广义上说,官民共治也是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根本途径”。“官民共治”理念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崭新理念,有着从传统形态到现代形态的发展过程。“官民共治”理念的传统形态体现为清末民初的“半正式运作模式”。黄宗智教授提出:“在中国治理的实践历史中,更多的是在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直接统治范围之外,国家与社会互动或联合的半正式运作”。这一模式是对国家与社会非此即彼思维的超越,是官方(国家)力量与民间(社会)力量的互动,需要以国家为代表官方力量的发起和以地方精英为代表民间力量的参与,进而达到维护社会治理秩序的目的。如果说“官民共治”理念的传统形态是“半正式运作模式”,那么其现代形态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统一”原则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官方力量是党和政府,我国的民间力量是包括人民群众以及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三统一”原则中“党的领导”体现官方力量的主导性作用,而“人民当家作主”体现民间力量的主体性作用,与此同时,“依法治国”为官方力量与民间力量协同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障。“三统一”原则彰显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又是官方力量与民间力量良性互动、协调融合的统一体,成为“官民共治”理念的现代形态。

在成都建設国家中心城市的大背景下,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探索社区治理新路径,推进“官民共治”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对增进成都居民群众福祉、凝聚成都社会发展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成都市社区治理的新挑战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纵深推进,社区治理面临着利益诉求差异化、群体构成多元化以及社区任务繁杂化等新挑战。

(一)利益诉求差异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成为社区居民群众利益诉求的现实表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在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其差异性是可想而知的。社区治理需要满足居民群众的现实诉求,需要持续促进治理能力提升。与此同时,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素养、正义观念与安全理念等方面差异性要求进一步倒逼社区治理扩容、提质、增效。以往社区治理“单打一”的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居民群众利益诉求差异化的现实状况,迫切需要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进而满足居民群众差异化的利益诉求。

(二)群体构成多元化

成都每年新增加的常住性人口达到50万左右,其社区治理难度系数不断增大。每年新增加的人口数量,其构成更是多元化的,既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投靠亲友人员、居家老年人,也包括新毕业青年学生、白领工人、高新技术从业人员等等。这一庞大的群体成员希望有优质的教育医疗、有较高工作收入、有较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活跃的发展机遇以及有舒适安全的环境。与此同时,多元化的群体必然是多样化的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美化以及社区事务等都成为其关注高品质生活、个性化服务的领域。基于此,传统的社区治理方式滞后于居民群众的多样化参与需要,诸如“社区议事会、院落民情会、网格化管理等载体”亟需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进而满足多元化主体的多样性参与需要。

(三)社区任务繁杂化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民生事业与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社会发展实践中,社区面临着来自不同领域、涉及不同部门、关乎不同群体的“千条线”。诸如成都这样的特大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艰巨性、系统性与繁杂性对社区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社区治理好比“一根针”,在诸如医疗卫生、科教文体、社会保障、环境美化、治安管理及福利送达等“千条线”作用力下,倘若不能及时地“穿对线”、“穿准线”、“穿好线”,势必对整个社会持续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应该说,这既是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客观性要求,同时也对社区治理工作走向法治、自治、德治与共治提出了新的挑战。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新的挑战成为了社区治理任务繁杂化的代名词,多达数十种的指标目录,名目繁多的考核项目,束缚了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手脚,致使社区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疲于应付”,而社区治理流于形式化、纸面化。

     三、官民共治理念下成都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探索

面对多重转型背景下的社区治理难题,成都市坚持官民共治的社区治理理念,强化“三统一”原则的指导作用,不断创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如都江堰市积极把社区治理与基层党建相结合,“探索出一条集‘党的领导、群众主体和依法治理为一体的‘党组织的领导、村委会管理、群众主体、多元支撑、执法治理的基层治理模式”,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社区善治格局。与此同时,要认识到成都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艰巨性与持久性,仍然需要在官民共治理念指引下,处理好“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人力与智能的关系”以及“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三重关系,不断取得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效。

(一)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政府主导下的民众积极参与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从社区治理实践状况来看,就是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五位一体”的协同、互促作用下,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

成都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需要进一步将党的政治优势、领导优势与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的核心性力量。2017年8月,成都市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改变社区治理“各管各摊”的尴尬局面,不断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主导性作用,统筹整合社区治理的各种资源,不断优化社区治理的资源配置,提升社区治理的综合效能。官民共治理念强调党委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同时注重民众参与热情的激发。社区治理要想达到共治的良好效果,政府力量与民众力量的良性互动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实现了政府力量与民众力量的有机互动、有效联动,才能形成社区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新状态。成都市武侯区建立了社区治理“‘社工+义工的联动机制”,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体,使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使社会组织依托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有机融合。

(二)人力与智能的关系:借助智能化平台完善人工服务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区治理需要改变以往单纯依靠人工服务的传统方式,实现智能化服务与人工服务的相得益彰。借助智能化平台完善人工服务,做到线上与线下的“齐头并进”,日益成为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新常态。

智能化是社区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新载体,其目标是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成都市成华区正在探索建立基于数字化、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实现社区治理的信息资源整合与部门联动联勤,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社区居民群众“少跑腿”。在此基础上,成都市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实现信息数据的融合化共享,积极探索社区治理的“五个一特色应用功能”,做到社区治理“一本账”、居民诉求“一号呼”和便民服务“一扇窗”。当然,社区治理需要在智能化服务方式配合下,及时地将人工服务无缝对接,这样才能实现社区治理的智慧化与现代化。

(三)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将德治、法治与自治有机融合

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直观表现。社区治理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核心要素是“人”。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区治理有温度、居民群众有感受、社会主体有认同”离不开道德的感化引领和法律的约束规范。

成都市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主张“以文化人、以德润城”,不断促进“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融入社区治理与居民生活中。2017年12月,成都市都江堰市有爱社区举办“老人生日同乐会”活动,打造“有爱、温情、德润”新社区,使社会治理有温度、使居民群眾得幸福。应该看到,社区治理的现代化不仅需要道德的作用,更需要法治与自治的支撑。近些年,成都市不断创新“一核多元、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制,丰富社区治理多元投入形式,健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权、责、利统一机制。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强调指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同年9月,成都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充分肯定社区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德治、法治与自治的积极性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与认同感,为成都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凝聚了庞大的正能量。

参考文献:

[1]俞可平.重建社会秩序走向官民共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04).

[2]黄宗智,尤陈俊.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李晓东,危兆盖,雷建.成都: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经验[N].光明日报,2015-11-23(08).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6-13(01).

[5]林凌.成都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向现代治理转变[N].四川日报,2017-08-21(02).

[6]李晓东,冯帆.共建共治共享一座宜居生活城市——成都市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探索[N].光明日报,2017-12-09(05).

[7]郭祎.四川成都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践[J].中国国情国力,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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