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及其美学原则探究
2019-10-21梁丽红
北方音乐 2019年8期
关键词:音乐剧
梁丽红
【摘要】音乐剧是声乐表演艺术的重要组成,对其本质与美学原则进行研究有助于推动音乐剧的良性发展,提升社会接受程度。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提出了音乐剧声乐表演属于二度创作的理念,阐述了协调真实性与创造性、技巧性与表达性、历史性与时代性这些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原则。
【关键词】音乐剧;声乐表演;二度创作;美学原则
【中图分类号】J616.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音乐剧是声乐表演艺术的一种形式,由于其更讲究声乐演唱,所以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对于相关演唱人员来说,不仅要具有表演、演唱等能力,还要具有舞蹈等多种才能。音乐剧这种声乐表演艺术由于形式的新颖、内容的丰富等优势,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为欣赏者提供了审美的享受感与愉悦感,提升了欣赏者的审美趣味以及审美接受能力。为了推动音乐剧声乐表现艺术的更好发展,需要对其本质与美学原则展开分析。
一、音乐剧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分析
对于音乐剧来说,其属于声乐表演中的一种形式,本质上属于二度创作。相比于歌剧声乐、通俗歌曲等表演来说,其更加强调声乐演唱,具有更高的综合性。具体来说,就是在进行音乐剧艺术表演中,需要演唱者具有多元化的才能,包括表演、舞蹈、演唱等。
二度创作是灵活的、能动的,主要在一度创作的现实成果上完成再创造。站在音乐剧声乐表演作品创作的立场上来看,一度创作使得音乐与歌词更加契合,包含着创作者的主观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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