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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壶注子偏提及其他

2019-10-21罗平章罗石俊

东方收藏 2019年5期

罗平章 罗石俊

壶是一种上小下大,主体由口、颈、肩、腹、底等部分组成,并有流、柄等附件的用于盛装液体的容器。7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即有了陶制的壶,商代出现了青铜酒壶。早期的这些壶都没有流和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壶的造型也在不断改变,装饰也越来越讲究,材质也更加多元了。

长沙窑壶类造型多样,湖南省及长沙市文博部门曾经根据其发掘的实物,将其器型分为8型21式,当然后来不断有新的发掘实物出现。如果要将其口、颈、肩、腹不同部分的变异及柄、流系等附件的不同组合计算,其形制实在难以尽说,加之装饰的丰富多彩,长沙窑的壶类真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家族。1983年由湖南省博物馆等三家文博单位对长沙窑进行了一次全面发掘,其出土形制可辨的瓷器7211件,其中壶类1980件(不包括水注),占出土器物总数的27%。比第二位的碗类尚高出8%,可见壶类是长沙窑占比最高的大宗产品,也说明在唐代壶类的使用之广和受用人群之多。

功能说略

器物的功能,是由生活的具體要求决定的,而造型要服务于功能的需要。壶类产品生产者的初心,无疑是用来盛装酒水(液体)的,这就决定了它口径必须有一定的尺寸,便于受液,腹则需圆而深,以增加容量,附件柄为方便提拿,流则是利于倾注,颈、肩、底、足部分则根据整体造型的统一平衡、和谐美感等原则,决定其方寸。壶类的造型适合于盛装液体,而生活中酒、茶、油、水等与人关系密切,这样就决定了壶类功能的多样性,因而也就出现了壶类产品一器多用的功能和随之而来的一器多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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