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隐名出资

2019-10-21玉应罕

大东方 2019年11期

摘 要:近年来,隐名出资引起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但隐名出资人并非公司法明文规定的公司股东,其法律地位长期以来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本位试对隐名出资为研究方向,围绕隐名出资人的概述、隐名出资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隐名出资;资格认定;完善建议

一、隐名出资的概述

(一)隐名出资的概念

隐名出资是指隐名出资人出于信托设计、法律规避及企业改制等不同动机,和他人达成合意,由隐名出资人实际出资,而将他人(显明股东)记载于公司商事登记簿、章程、股东名册等公示材料的股权结构安排。在隐名出资关系中,隐名出资人通过隐名出资协议,在表决权和处分权方面对显明股东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

(二)隐名出资的特征

1.实际出资人与登记公示人不相符

在公司登记事项中,实际出资人与登记公示的股东不符或不完全相符。隐名股东的姓名不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记载。根据《商法》的相关要求,商事登记事项因公示而取得公信力。如果公司登记中实际出资人与登记的股东不符,只有在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公示的股东才能取得公司法上的股东地位。

2.隐名出资人实际履行了出资行为

隐名出资的出资人实际上购买了股权或者缴纳了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