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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法律定位及变化研究

2019-10-21李慧颖

中国电气工程学报 2019年11期

李慧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关各方面的体制改革都在有效的推进过程中,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我国在2015年3月15日发表的9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新时代电力市场的建设。同时,该文件中提出了有关电网企业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的企业法律定位,并对其与市场主体的关系进行了重要的调整,明确了电网企业与其它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本文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法律定位及变化研究做出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法律定位

一、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的法律定位

根据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从此我国新型电力市场的建设步入了正轨。然而,就改革前的电力体制而言,电网企业一直实行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成为电力产业的主导者[1]。因此,新体制改革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整。并对其市场主体进行了重新定位。因此,调整后的电网企业,不仅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输电网与配电网进行运营,还要对相关企业进行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在电力传输产业链方面的法律定位

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其法律定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传输产业链方面而言,传统的产业链结构是“单一的买卖方”。然而,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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