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历史画卷
2019-10-21付子堂池通
新华月报 2019年13期
付子堂 池通
●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创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对于法律的功能、价值等都进行了深入思考,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走上快车道,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生动记录了党领导人民不懈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进征程。由摸索方向到坚定道路,由制度设计到实践探索,由新中国法制的开创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趋完善,7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初心与决心、理论与实践、成果与效果,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历史画卷。
新中国法制的开局与系统构建
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就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始探索从根据地法制建设向全国法制建设过渡。从1947年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研究起草宪法草案,到1948年成立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以及相关行政管理办法,各项法制建设实践扎实推进。1949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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