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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作用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2019-10-21丁钰

中国内部审计 2019年12期

丁钰

[摘要]本文对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作用缺失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    独立性    价值创造    委托模式

19年,部分A股上市公司在毫无征兆的情况

下突然爆发特大利空,其中不乏一向被认为业绩优、回报率高、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如曾是我国医药行业市值最高的康美药业,被曝账上300亿元货币资金不翼而飞;作为高分子材料行业领军企业的康得新,经查实2015年至2018年期间虚增利润119亿元。而上市公司对利空的回复公告大多将问题归于“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不到位”,与此同时,对上市公司进行外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各界质疑,有的已被监管机构处罚,并终止了部分相关业务。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作用的同时缺失,既给公众利益带来了巨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内外部审计作用缺失的原因

(一)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

按照我国上市公司规范的治理架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但在实际运行中,一些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却是向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这势必会削弱内部审计的监督效能;同时,董事会、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的不重视,致使内部审计地位边缘化、权威性不足,也限制了内部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此外,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来看,董事会与经理层存在一定的重叠现象,这同样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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