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说理式”执法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2019-10-21张文婴
锦绣·上旬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烟草
张文婴
摘要:“说理式”执法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必须自始至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本文将简要分析说明烟草执法主体,基层单位在运用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中的一些做法,通过应用如何进一步提升和谐执法服务水平,增强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降低案件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增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自律,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功能。
关键词:烟草;说理;执法
近年来,宁夏银川灵武市烟草专卖局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实现了行政执法无投诉、无复议、无诉讼、无错案的工作目标。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及柔性执法制度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烟草专卖依法行政、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普法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法理并举、刚柔相济”在烟草专卖执法中的具体体现。探索适用行政约谈、法制教育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零售户守法经营。
按照行业加强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到实处,日常执法注重“说理”,对每一个环节有针对性的说明,切实做到把法制宣传、以案说法、证据意识和“说理”精神融入执法全过程。
通过“16324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即“实现一个目标、做到六个过程、三个确保、两个强化、四个延伸”的方式,致力于打造说理式行政执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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