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四贤”谈李嗣真《书后品》中的“逸品”观

2019-10-21董诗雨

科海故事博览·上旬刊 2019年5期

摘要 在分品式论书中,李嗣真在上、中、下品论书的基础之上,首次提出了“逸品”,并将其放入上品之上。李嗣真对于“逸品”的讨论,整体是基于在“四贤”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的,“四贤”之论,在李嗣真之前,便有多书论家对其进行了高下对评判,李嗣真在前人讨论的基础之上,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及个人的书论观,将其置入“逸品”中进行更崭新的定义。

关键词 四贤;李嗣真《书后品》逸品

一、李嗣真“逸品”观的建构

自庾肩吾《书品》开始便有了分品式论书的方式,到了李嗣真的《书后品》在九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逸品”。李嗣真将李斯、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五人列入“逸品”。但李斯并不在李嗣真的“四贤‘范围之内。所以其所说“右四贤之迹,扬庭效伎,策勋底绩。神合契匠。”是指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四人。这四人在书论史上一直被大家广泛的谈论,李嗣真在《书后品》中有提到说“其议论品藻,自王愔以下,王僧虔、袁、庾诸公已言之矣。”也就是说,在李嗣真之前,诸多人已经对书家有了基本的评论,除王愔只列出书家名称,未进行评论之外,王僧虔、袁昂、庾肩吾皆对书家有了高低之评论。王僧虔在《论书》中,并未专门评论王羲之,但却处处以右军为评价标准,如“郗方回章草,亚于右军。”“桓玄书,自比右军,议者末之许,云可比孔琳之。”“康听学右军草,亦欲乱真,与南州释道人作右军书赞。”说明王僧虔对于“四贤”的认定,右军是作为标杆性的书家的,是超越钟繇、张芝的。有这种观点,一是与其所处时代有关,南朝“二王‘的地位已经逐渐有所提升,钟张不再是评定书家的最高标准;二是与王僧虔自身有关,王僧虔属于琅琊王氏家族的后人,有着二王一脉的传承。……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