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自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2019-10-21
科教新报 2019年10期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通知》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七类自查。
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點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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